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九十七

作者: 李焘11,391】字 目 录

永德自言貧無以養,故錄之。庚午,以光祿寺丞孔聖佑襲封文宣公【七】,知僊源縣事。

癸酉,幸天章閣觀上梁,宴從臣,賜物有差。

甲戌,即命陳堯咨知秦州;加右諫議大夫劉丞宗為鈐轄,遷西上閤門使。

三月辛巳,御正陽門觀酺。

初,磁州民張熙載詐稱黃河都部署,籍並河州郡芻糧,數至貝州,知州、內園使雷孝先覺其姦,捕繫獄。然孝先狡獪,反欲因此為奇功,以動朝廷,迫司理參軍紀瑛教熙載偽契丹諜者,號景州刺史、兼侍中、司空、太靈宮使,部送京師。樞密院按得孝先所教狀,丙戌,責孝先為潭州都監,熙載決配海州,瑛未得與官。

戊戌,天章閣成,髃臣稱賀。(稱賀在庚子,今并書之。)

命供奉官、閤門祗候張嵒率步騎五百五十人往蔡州捕賊。

陳堯咨等言涇、原、環、慶等州蕃部族帳並各安居。

庚子,宰臣丁謂請自今兼太子師傅,十日一赴資善堂,賓客已下隻日更互陪侍講學,上可之【八】。

是日,奉安御集、御書于天章閣,遂宴輔臣閣下。辛丑,詔京畿經雨水及京東、西河決壞民田者,今年夏秋稅並免十之五。時章得象等使還,言去秋水潦,種麥不廣,若檢括之,益為擾人,望特減其稅,故有是命。得象等又言鄆、濮州遭水戶闕食,望給貸之,其先請食鹽,望令止納見錢;徐、濟州最當水衝,知州王貽貞、劉慶悉心防城,望降詔獎飭,並從之。

壬寅,輔臣以天章閣成,並進秩。丁謂為司空,馮拯為左僕射,曹利用為右僕射,任中正為工部尚書,錢惟演為右丞,王曾為吏部侍郎,張士遜為給事中。初,利用止加階邑,謂等請與同遷,命已下,乃帖麻宣授。(范鎮東齋記事,云曹利用先賜進士出身,而後除僕射,乃知進士之為貴也如此。不知鎮何所據,附傳、正傳俱無之,當考。)

皇城使、康州團練使、入內都知張景宗為昭宣使,領嘉州防禦使,都大管勾龍圖、天章閣公事。

夏四月丁未,以內殿崇班雷允恭為皇太子宮都監,同管勾資善堂、左右春坊司事。

吏部侍郎李士衡加正奉大夫,以營建天章閣供億之勞也。

先是,北界蕃族隆和等來□熟戶,環慶部署田敏等率兵與戰,斬首數十級,乘勝逐之,俘獲甚觽,都部署曹瑋以聞。庚戌,詔賜敏等器帛,又賜將士緡錢,遞遷之。(敏傳云:敗隆和于三店川。)

壬子,詔獎知慶州、崇儀副使張舜臣。舜臣密遣蕃部巡檢李繼義部兵殺北界蕃賊舒蘇瑪勒兄索幹等十餘人故也。(舜臣或作禹臣,禹臣未見。李繼義,亦未見。)

甲寅,麟府路言曲定府都虞候羅阿率眾敗蕃賊,詔補本族軍主。

丙辰,客星出軒轅。

丁巳,事材場火。軍士楊勝等三人杖脊、黥面,配沙門島;當宿監官內殿承制石惟清削兩任,贖銅二十斤,勒停;不當宿監官內殿崇班、閤門祗候王承瑾,供奉官、閤門祗候張惟一並削一任,勒停;自餘主典軍校皆決杖、降職有差。勝等洎惟清當處死,特貸焉。(張惟一,旻子。)

戊午,皇太子生辰,宴宮僚輔臣于資善堂。

壬戌,召近臣,館閣、三司、京府官詣天章閣觀御書、御集,遂宴髃玉殿。

知秦州陳堯咨言,慶州監押係奉職,而所屯軍廂主、忠佐、都虞候並係統攝【九】,事體非便。詔三班院自今差陝西緣邊州軍監押,須擇曾經邊防任使、少壯有武勇、殿直以上使臣充。

五月乙亥朔,上御崇政殿,親錄京城繫囚,死罪已下並減一等。遂詔諸路州軍亦如之,惟十惡及官典犯贓、偽造符印、放火□盜不赦。

丁丑,詔禮部權停今年貢舉。

戊寅,判河南府王欽若言:「澠池縣民為盜,亡走。禁其妻,晝則令觽,幾三百日,迫於饑寒,臣已令本縣簄放知在。望告示諸路,有禁留令觽,一季不獲正賊者,責保知在。或朝廷憫其淹延,止責地分巡檢、縣尉、耆保依限緝捕。」從之。癸未,詔皇太子讀春秋。輔臣奏曰:「臣等時入資善堂陪侍講席,太子天姿英邁,好學不倦,親寫大小字示臣等,天然有筆法。」上喜曰:「賴卿等輔導也。」輔臣皆再拜。

乙酉,同判流內銓劉燁言:「幕職、州縣官被舉而不改京官者,多不赴銓注擬,別求舉主,重上薦章。欲望自今比類請假,即依資序注官。」從之。

丙戌,以大理寺丞、通判澧州劉象中為內殿承制、知辰州。象中嗣其父仁霸領溪洞事,蠻人畏服,故因任之。丁亥,滑州言開減水河功畢,河流漸復北岸。命右諫議大夫李行簡致祭。

丁酉,劍州言梓潼等縣,俱當驛路,請各增置主簿一員,從之。

己亥,詔增寧化軍公用錢十萬。先是,河北入中芻糧,諸州有多增其價者,三司請令月上在市實價送入內內侍省,出付三司約所定價,視其虧官之甚者而裁損之。時陝西交引益賤,京師才直五千,有司惜其費茶,於是,出內藏錢五十萬貫,令閤門祗候李德明於京城市而毀之。(此據本志。定入中價,志以為四年事而不得其月,因附此。)

辛丑,令國子監重刻經書印板,以本監言其歲久刓弊故也。

三司使李士衡為其子奉禮郎丕旦求掌國學事,上不許,因詔自今國子監,止差官兩員主判。既而卒命丕旦同管勾國子監。(差丕旦同管勾在七月丁酉,今并書。)是月,趙德明落起復,遣入內都知藍繼宗為官告使往賜之。德明與繼宗射,繼宗每發必中,德明遺以所乘名馬。

六月乙巳朔,別給登州錢十萬,充高麗朝貢使之費。

丙午,太白晝見。

己酉,詔:「自今外州監當,朝官殿直以上,在通判、都監之下、判官之上,其通判與都監並依官次。京官奉職、借職監當者,依知令錄,在判官之下。」先是,李諮知荊南上言,令禮官詳定頒下。

辛亥,以霖雨,分遣官祈天地、社稷、宮廟、寺觀、神祠。

京西提點刑獄司言河南府獄空,詔獎判府事王欽若。

癸丑,詔環州三店、香溝、大峴城等新寨以定邊、歸遠為名。

詔:「廣南路民訟命官不公者,須本官在任,及得替未發,事實干己,及條詔許訴者,乃得受理。如已離任在路,除犯贓及私罪徒以上,即委轉運提刑司體量證佐,明白非誣陷者,乃得追攝。自餘咸飛驛以聞。」時侍御史燕肅言:「嶺南最處遐遠,攝官校吏多務阿私,命官輩順之以情則息姦【一○】,糾之以法則聚怨。其無良者,或遭刑責,或違請求【一一】,伺其得替,將到闕庭,因犯微釁,興起訟詞。官司不詳事理大小,即行追對,往來萬里煙瘴之鄉,或懼迢遞,便即□伏,以此負譴,亦可憫傷。又有懼致此患,務於因循者。望行條約。」故有是詔。肅,益都人也。嘗知臨邛縣,民苦吏追擾,肅削木為牘,民訟有連逮者,書其姓名,使自召之,皆如期而至。

己未,國子監請以御製至聖文宣王贊及近臣所撰十哲、七十二賢贊鏤板,詔可。

辛酉,出內御衣二十八萬事,計其直百五十萬貫,令京師寺觀設齋誦經。

提點庫務司請別置內香藥庫於東華門,以便宣索,從之。

癸亥,詔獎知滑州陳堯佐,堯佐浚舊河,分水勢,護州城有勞也。

乙丑,賜玉清昭應宮上座、慕真大師、賜紫道士劉去奢號曰「和靖先生」,許歸住荊南紫極觀。去奢博達教典,有道行。上之節度荊南也,以本府道正得謁見宮邸,深被禮接。玉清昭應宮成,召令居之。至是,年七十餘,其母年九十,求歸侍奉,故旌以佳號,仍令就本觀時設齋醮,官給所費,宰執而下咸賦詩餞行。

秋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先是,司天測儀天曆當食之既。前九日,上避正殿,分命中使詣宮觀、寺院及坊市設道場祈禱。是日,食四分而止。司天言:「按唐貞元八年十一月朔,曆算官徐承嗣言當食八分,測之及三分,宣示朝堂,編入史冊。斯蓋聖德廣大,陽盛陰潛之慶。」翌日,宰臣率百官詣閤門拜表稱賀。丙子,謁玉清昭應宮。

戊寅,新作景靈宮萬歲殿,為上本命祈福也。

戶部副使、吏部員外郎薛奎與三司使李士衡爭事,以戶部郎中、直昭文館知延州。先是,趙德明每遣吏至京師請俸予,因市禁物、隱關算為姦利,奎請留蜀道縑帛於關中轉致給之,遂絕其弊。(奎傳以為趙元昊,則不當在此時,恐傳誤也,更詳考之。)

參知政事王曾自言幼孤,育於季父故太子中舍致仕宗元及世母嚴氏,及是改葬,請追贈官封,詔從之。令京畿蠶鹽緣科並上納見錢,以雨水害稼故也。庚辰,涇原路駐泊都監王懷信言鎮戎軍界浚濠、築堡寨功畢,詔賜將士緡錢有差。

壬辰,給宰臣、樞密使雜役軍士三十人,參知政事、樞密使副二十人,皆以雄武兵充,著為常例,若指抽外州兵亦聽。

詔知天雄軍、給事中李應機:「如聞臨事太峻,或失公共。自今宜務酌中,勿為嚴刻。」(應機遷給事中、知天雄軍府在四年八月庚寅。)

乙未,判河南府王欽若言其子衛尉寺丞、勾當國子監從益改官十一年,望特遷秩隨行。詔授太子右贊善大夫。(欽若正傳:欽若子從益,終贊善大夫,追賜進士及第。後無子,以叔之子為後。在實錄【一二】賜欽若亡子衛尉寺丞益及第在祥符六年三月,獨無從子。天禧四年五月,又次衛尉寺丞王從益緋,五年七月,遷右贊善大夫。恐正傳誤以益為從益,而從益乃叔之子,為後者也。)

丙申,福建轉運使言建州龍焙監通德銅場興發,須錢市銅,望置便錢務,聽民納錢於江、浙請領,從之。戊戌,詔廣南都知兵馬使,除廣、邕、桂州,每三年無過,即試驗送闕下,自餘滿日件析奏裁。

審官院言,京朝官本貫在荊湖、江、浙者,望比類福建、淮南人,許任本路官,從之。

八月甲辰朔,屯田員外郎、知汾州李歆坐部內為僧歛錢修寺、遣伶人於官倉主納,法當奪三官三任,會德音原免,詔特削一任勒停。(李歆,未見。)

丙午,以宰臣丁謂子光祿寺丞、館閣校勘珙為太子中允,賜緋,馮拯子內殿承制端己為六宅副使,樞密使曹利用子供奉官、閤門祗候淵為內殿承制,參知政事任中正從子彭為侍禁,王曾子奉禮郎綱為大理評事,樞密副使錢惟演子光祿寺丞、館閣校勘曖為祕書郎,張士遜子將作監主簿友直為奉禮郎。(此必有故,當考。)

戊申,樞密院定皇親諸宅,置船,長公主二,郡縣主一,聽於諸河市物,免其差撥,自餘不得為例。庚戌,徙環慶都部署、宣徽南院使、鎮國軍留後曹瑋為鎮定都部署。(本傳闕此,今取實錄追書,為明年責萊州牧兵張本。)

壬子,詔先減省諸州縣官送還公人,令並依舊。時有州縣官任西蜀,路乏騶從,經涉艱難,題詩驛舍詠其事,承受使臣錄以奏,故有是命。(元年八月一日減省。)

甲寅,洺州團練使、駙馬都尉王貽貞言:「諸州捕盜限內不獲【一三】,其三大戶、弓手、典吏並行決丝。伏緣典吏止行遣文書,與弓手、三大戶情或不等,望自今三限不獲,從杖八十區斷。」詔可。

戊午,吏部流內銓言:「見闕判司簿尉六百四十三員。其該癸巳德音至今年十二月終,得替放罷合入判司簿尉人,望並令赴南曹投狀。」從之。

庚申,審官院言:「前準詔旨,新授京朝官川峽未有見闕者,止令權近地監當。今監當闕少,望差近便知縣,俟川峽有見闕,即依次移補。」從之。

辛酉,馬軍都虞候、武勝軍留後劉美卒。贈太尉、昭德軍節度使,官給葬事。錄其子殿中丞從德為供備庫使,供奉官從廣為內殿崇班,旁親遷補者數人,又封美亡妻宋氏廣平縣君為河內郡夫人。

丙寅,樞密直學士、給事中、知□州馬元方丁內艱,起復,給假半月,往潞州奔喪,以其任邊寄,故不俟卒哭而奪情焉。

環慶部署田敏言創修緣邊七城寨畢,詔獎敏等,賜都監、部役使臣緡帛。

庚午,賜近臣御集,□賜天下名山寺觀。

九月丙子,置永康軍【一四】駐泊都監一員。

戊寅,涇原駐泊都監王懷信言宗哥确廝囉遣蕃部來請和,詔懷信答諭之。懷信又言鎮戎軍去原、環州約三百里,請置巡檢一員,詔可。

甲申,命翰林學士李諮為契丹國主生辰使,內殿崇班、閤門祗候王仲寶副之;太常博士蘇耆為正旦使,侍禁、閤門祗候周鼎副之。耆尋遭母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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