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訖時間 起仁宗天聖九年正月盡是年十二月
卷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十
帝號 宋仁宗
年號 天聖九年(辛未,1031) 全文
春正月辛亥,詔諸路轉運判官員外郎以上,遇南郊聽任子弟。
癸丑,契丹遣左監門衛上將軍蕭可親、右散騎常侍趙利用來賀長寧節。
丙辰,長寧節,百官初上皇太后壽於會慶殿。己未,龜茲國、沙州並遣使貢方物。
庚申,資政殿學士晏殊言,占城、龜茲、沙州、邛部川蠻族【一】,往往有挈家入貢者,請如先朝故事,委館伴使詢其道路風俗及繪人物衣冠以上史官,從之。
調畿內及近州丁夫五萬,浚汴渠。
辛酉,以刑部尚書、知許州張士遜為定國節度使、檢校太傅。時士遜朝京師,冀復入相。天章閣待制鞠詠奏曰:「曹利用擅威福,士遜與之共事,相親厚,援薦以至相位,陛下特以東宮僚屬用之,臣願割舊恩,伸公義,趣使之藩。」士遜乃赴許州。
丙寅,詔京城救火而巡檢軍校未至者,聽集鄰觽撲滅之。
丁卯,祠部員外郎、集賢校理,同修起居注晁宗□為知制誥。宗□,迥子也。宋綬嘗謂自唐以來,唯楊於陵身見其子嗣復繼掌書命,今始有晁氏焉。
詔舒州調兵夫築長風沙隄。
辛未,改新判陳州錢惟演判河南府。時惟演託疾久留京師,既除陳州,遷延不赴,且圖相位。天章閣待制范諷奏曰:「惟演嘗為樞密使,以皇太后姻屬罷之,示天下以不私,今固不可復用。」殿中侍御史郭勸亦請督惟演上道,而惟演自言先□在洛陽,願司宮鑰。遂命惟演守河南,促其行。他日,諷入對,太后謂曰:「惟演去矣。」諷曰:「惟演奴僕皆得官,不去尚奚以為!」時惟演弟處州觀察使、知定州惟濟亦遷武昌留後,知澶州,尋復知定州。勸又言:「惟演不當為其弟求遷,且求總兵權,乞罷之。」不報。
翰林學士盛度請其子奉禮郎申甫於館閣讀書,從之。
詔減畿內民租并沿納各十之一。
二月庚寅,以試身言書判選人、前奉國節度推官顧祥等六人為京官。
大理寺言:「自今舉詳斷官,須有出身,入令錄、幕職官人,曾歷錄事參軍見任二年以上【二】,有監司一人若常參官二人同罪保舉者;其嘗乞試律者,須及五考已上,乃聽舉之。凡試律義三道,疏二道,以三同為合格,二同亦留。別試中小案三道,每道約刑名三條,其斷重罪一同若二粗,與除京官;其一粗或書札稍堪引用可取者,送寺試斷案三二十道,保明以聞。法直官試律義外,以舊案三道,計刑名十分為率,以六分為合格【三】,用法不及六分、約律不及二同者罷之。仍令審刑詳議官二員、判大理寺或少卿同試於御史臺。」從之。尋詔刑部舉官準此。刑部舉官,乃三月末事,今附見。
壬辰,詔亡命軍士妻子拘本營者,經赦,聽從便。癸巳,詔曰:「職田所以惠廉吏,而貪者並緣為私,侵漁細民,滋益為害。比詔有司罷職田,如聞勤事之吏【四】,祿薄不足以自贍,朕甚閔焉。其復給職田,即多占佃夫若無田而令出租者【五】,以枉法論【六】。」先是,下三司裒職田歲入之數,計直而均給之,未能即行。上因閱天下所上獄,多以賄敗者,遂降是詔。
詔真宗忌前後各禁刑二日,宜如天慶節,杖以下情理輕者釋之。
己亥,禁民間造朱紅器。
庚子,詔大兩省官出知外郡,不得奏辟同判職官,其諸處知州,亦不得保舉見任同判。
乙巳,以邛部川蠻王黎在為保義將軍,又以其部族為郎將、司戈、司候凡三十餘人。
丙午,登州言女真國晏端等百八十四人內附,詔送濠州給田處之。
三月壬子,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鞠詠卒。他日,上燕近臣,謂范諷曰:「卿與鞠詠並命,今亡矣,朕甚念之。」
甲寅,奉安太祖、太宗、真宗御容於西京鳳臺山會聖宮。
戊午,詔館閣增募寫書吏五十人。
癸亥,徙河北轉運使、刑部郎中張宗誨知徐州,河東轉運使、金部郎中胡令儀知涇州,殿中侍御史朱諫知耀州,並坐調發擾民也。初,宗誨為開封府判官,監察御史王沿奏宗誨嗜酒廢職。至是,沿丁母喪,在衛州,宗誨乃發沿假官舟賈販,朝廷惡之,因以公事與令儀等俱黜。范仲淹作令儀神道碑:令儀為借民飛輓以實邊郡,人或媒孽其不便,朝廷惑之,徙守回中。既而代者復行前議,令儀得辨,改知鳳翔【七】。此事當考。又不知朱諫何事,當并考。
賜青州州學九經書,從王曾之請也。
丙寅,徙利州路轉運使、屯田郎中李繹為河北轉運使。時河北經費不續,上問輔臣誰可任者,參知政事薛奎薦繹才,遂以命之。繹,若拙子也,嘗知華州,蒲城縣民李蘊者訴盜殺其姪亡去,繹問曰:「若有仇耶?」曰:「無。」曰:「若有失亡耶?」曰:「無。」曰:「吾得之矣,若第歸。」因使人密刺之,乃蘊有陰罪,懼其事暴,殺以滅口也。又為河北提點刑獄,權知貝州。會歲旱,百姓失業,繹大市酒務歲所用薪草,使貧者得以樵採自給,而官有餘積,因罷防城火牛草歲十餘萬,民甚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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