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一百十八

作者: 李焘8,257】字 目 录

觀、知制誥李淑宋郊器幣有差。

省安肅縣主簿,令尉兼之。

甲子,命崇政殿說書賈昌朝、王宗道同編次太宗尹京日押字。時范仲淹權知開封府,上太宗所判案牘,故令昌朝等編次。四年十一月,昌朝編次成書,凡七百一十卷。詔廣南地多瘴霧之毒,凡軍民有疾者,給官錢市藥瘳治之。陝西都轉運使王沿言:「白渠自漢溉田四萬頃,唐永徽中亦溉田萬頃,今裁及三千餘頃。蓋官司因循,浸致堙廢,請調兵夫修復之。」丙寅,詔從沿請。

戊辰,審官院言,見在院待闕官凡九十二人,員多闕少,欲並以到任一年半使闕,候見任官滿三十月,許赴任交替,從之。

壬申,廣西轉運使言,邕州甲峒蠻掠思陵州憑詳□生口及殺登琬鎮將,已會兵追擊之。交趾附傳云:三年,其甲峒及諒州【二】、門州、蘇茂州、廣源州、大發峒、丹波縣蠻寇邕州之思陵州、西平州、石西州及諸峒【三】,掠居人馬牛,焚室廬而去。下詔責問之,且令捕酋首正其罪以聞。正傳同此。今但從實錄。

癸酉,免八品以下官物故者子孫色役【四】。丙子,泰州司馬林獻可授漳州參軍,給料錢五千,本州常切羈管,勿放出城【五】。獻可坐擅離本州進機密文字,合從違制失杖一百私罪,特有是命。此據會要。三月丙戌,三司揀試所上所定諸案吏功過。詔能知錢穀利害者以次遷補之,再犯贓者並勒停。

庚寅,太子中允陸東滁州安置【六】。初,東擅離貶所,援赦乞□用,已詔復舊官,而為知雜御史司馬池劾奏,仍命安置焉。

壬辰,以龍圖閣直學士、知秦州張宗象兼管勾秦隴鳳階成州鳳翔府路駐泊軍馬。秦隴鳳階成州、鳳翔府自為一路由此始。

癸巳,許潞州、常州立學。

乙未,御崇政殿,召輔臣觀所定鐘律。丙申,詔:「比訪天下善候氣及曉鐘律之人,未有應書者。其令所在更博求之。」

翰林侍講學士馮元等上秬黍新尺,別為鐘、磬各一架。

戊戌,詔:「致仕官舊皆給半俸,而仕嘗顯者,或貧不能自給,非所以遇高年,養廉恥也。自今大兩省、大卿監、正刺史、閤門使以上致仕,給俸如分司官,長吏歲時以朕意勞賜之。」

御史中丞杜衍罷為工部侍郎、樞密直學士、知永興軍,翰林學士張觀權御史中丞。改維州為威州,以與濰州文移相亂也。

甲辰,濬河北城濠,禁植蒲蓮,犯者計所入以贓論。

丙午,度支副使郭勸、四方館使夏元亨同點檢修橫□埽所儲錢糧芻□,及行視王楚埽所開減水河利害以聞。

詔三司使至天章閣待制,舉三班使臣殿直以上、曾歷邊任、有武勇智略者各一人。

又詔臣僚應敕葬而其家不願者,聽之。

又詔開封府曹官有闕,令銓司依條揀選,不許陳乞及本府奏舉。

審官院言,諸路提點刑獄得替磨勘,緣前來並差官置司。詔只令審官院依例磨勘【七】。

權判戶部勾院葉清臣請弛茶禁,以歲所課均賦城郭、鄉村人戶。其疏曰:

山澤有產,天資惠民。自兵食不充,財臣兼利,草芽木葉,私不得專,封園置吏,隨處立筦。一切官禁,人犯則刑,既奪其貲,又加之罪,黥流日報,踰冒不悛。誠有厚利,無費貲【八】,能濟國用,聖仁恤隱,矜赦無辜,猶將弛禁緩刑,為民除害。度支費用甚大,榷易所收甚薄,刳剝園戶,資奉商人,使朝廷有聚斂之名,官曹滋濫虐之罰,虛張名數,刻蠹黎元。

建國以來,法弊輒改,載詳改法之由,非有為國之實,皆商人協計,倒持利權,倖在更張,倍求奇羡。富人豪族,坐以賈嬴,薄販下估,日皆朘削,官私之際,俱非遠策。臣竊嘗校計茶利歲入,以景祐元年為率,除本錢外,實收息錢五十九萬餘緡。又天下所售食茶,并本息歲課,亦祇及三十四萬緡,而茶商見通行六十五州軍,所收稅錢已及五十七萬緡。若令天下通商,祇收稅錢,自及數倍,即榷務、山場及食茶之利,盡可籠取【九】。又況不費度支之本,不置榷易之官,不興輦運之勞,不濫徒黥之辟。臣意生民之弊,有時而窮,盛德之事,俟聖不惑。議者謂榷賣有定率,征稅無規準,通商之後,必虧歲計。臣案管氏鹽鐵法,計口受賦,茶為人用,與鹽鐵均,必令天下通行,以口定賦,民獲善利,又去嚴刑,口出數錢【一○】,人不厭取。景祐元年,天下戶千二十九萬六千五百六十五,丁二千六百二十萬五千四百四十一,三分其一為產茶州軍,內外郭鄉又居五分之一,丁賦錢三十,村鄉丁賦二十;不產茶州軍郭鄉【一一】、村鄉如前計之,又第損十錢【一二】,歲計已及緡錢四十餘萬。榷茶之利,凡止五十餘萬緡,通商收稅,且以三倍舊稅為率,可以得百七十餘萬緡,更加口賦之入,乃有二百一十餘萬緡,或更於收稅則例微加增益,即所增至寭,所聚愈厚,比於官自榷易,驅民就刑,利病相須,炳然可察。

詔三司與詳定所相度以聞,皆以為不可行,及嘉祐四年卒行之。

清臣又嘗請遣使循行天下,知民疾苦,察吏能否;興太學,選置博士,許公卿大臣子弟補學生;重縣令;諸科舉人取明大義,責以策問;省流外官,無得入仕;聽武臣終三年之喪;罷度僧;廢讀經一業;訓兵練將,謹出令,簡條約,凡九事。

是月,李諮等請罷河北入中虛估,以實錢償芻粟、實錢售茶,皆如天聖元年之制。又以北商持券至京師,舊必得交引補為之保任,并得三司符驗,然後給錢,以是京師坐賈率多邀求,三司吏稽留為姦,乃悉罷之,命商持券徑趣榷貨務驗實,立償之錢。初,孫奭等雖增商人入錢之數【一三】,而猶以為利薄,故競市虛估之券,以射厚利,而入錢者寡,縣官日以侵削,京師少畜藏。至是,諮等又請視天聖三年入錢數,第損一千有奇,入中增直,亦視天聖元年數第加三百。詔皆可之。又詔前已用虛估給券者,給茶如舊,仍給景祐二年已前茶。

既而諮等又言:「天聖四年,嘗許陝西入中願得茶者,每錢十萬,在所給券,徑趣東南受茶十一萬一千。茶商利之,爭欲售陝西券,故不復入錢京師,請禁止。」並言商人輸錢五分,餘為置籍召保,期年半悉償【一四】,失期者倍其數。事皆施行。輸五分錢,召保立限,見實錄康定元年正月,今依本志附此。

諮等復言:「奭等變法,歲損財利不可勝計。且以天聖九年至景祐二年較之,五年之閒,河北緣邊十六州軍,入中虛費緡錢五百六十八萬。今一旦復用舊法,恐豪商不便,依託權貴,以動朝廷,請先期申諭。」於是帝為下詔戒敕,而縣官濫費自此少矣。三月癸巳,復行見錢法,罷交引。壬申,榷務給交引以景祐二年茶。五月,勒陝西入中交引並赴京師,十二月,禁豪商請託。今並從本志聯書之。

詔權停貢舉。夏四月辛亥,詔廣州海南番商毋得多市田宅,與華人雜處。

癸丑,詔諸路同提點刑獄武臣與所部州軍長吏,各以官高下除之。

乙卯,詔命官因罪輒逃去者,自今毋得以赦原,仍永不錄用。

丙辰,閤門奏:「宗室自大將軍至率府副率,預朝參者百四十餘人。乾元節,錫慶院宴席不能容。請大將軍領刺史以上者乃得預坐。」從之。

己未,契丹遣鎮國節度使耶律信、政事舍人呂士宗來賀乾元節。

辛酉,置乾寧軍釣臺寨主一員。辛未,詔翰林醫官自今非遷盡同正官,毋得遷尚藥奉御及直院。

乙亥,詔知真、楚、泗州者,自今並兼管勾催遣綱運事。

許衡州立學。

丙子,荊湖北路鈐轄司言,澧州蠻五百餘人寇邊,而知州、禮賓副使崔承祐畏避不以聞。詔劾承祐罷之。五月戊寅朔,范仲淹言:「臣近親奉德音,以孔道輔曾言遷都西洛,臣謂未可也。國家太平,豈可有遷都之議。但西洛帝王之宅,負關、河之固,邊方不寧,則可退守。然彼空虛已久,絕無儲積,急難之時,將何以備。宜託名將有朝陵之行,漸營廩食。陝西有餘,可運而下。東路有餘,可運而上。數年之閒,庶幾有備。太平則居東京通濟之地,以便天下;急難則居西洛險固之宅,以守中原。易曰『天險不可升,地險山川丘陵,王公設險以守其國』,此之謂也。先王修德以服遠人,然安不忘危,故不敢去兵【一五】。陛下內惟修德,使天下不聞其過,外亦設險,使四夷不敢生心。此長世之道也。伏望聖慈,未煩下議,且留聖意可矣。」據仲淹乞修京城劄子,云景祐三年五月初,請修西京,今附見朔日。孔道輔去年八月以龍直知楚州。

庚辰,購求館閣逸書。

丙戌,天章閣待制、權知開封府范仲淹落職,知饒州。

仲淹言事無所避,大臣權倖多忌惡之【一六】。時呂夷簡執政,進者往往出其門。仲淹言官人之法,人主當知其遲速、升降之序,其進退近臣,不宜全委宰相。又上百官圖,指其次第,曰:「如此為序遷,如此為不次,如此則公,如此則私,不可不察也。」夷簡滋不悅。

帝嘗以遷都事訪諸夷簡,夷簡曰:「仲淹迂闊,務名無實。」仲淹聞之,為四論以獻,一曰帝王好尚,二曰選賢任能,三曰近名,四曰推委,大抵譏指時政。又言:「漢成帝信張禹,不疑舅家,故終有王莽之亂。臣恐今日朝廷亦有張禹壞陛下家法,以大為小,以易為難,以未成為已成,以急務為閑務者,不可不早辨也。」夷簡大怒,以仲淹語辨於帝前,且訴仲淹越職言事,薦引朋黨,離閒君臣。仲淹亦交章對訴,辭愈切,由是降黜。侍御史韓瀆希夷簡意,請以仲淹朋黨牓朝堂,戒百官越職言事,從之。

時治朋黨方急,士大夫畏宰相,少肯送仲淹者。天章閣待制李紘、集賢校理王質,皆載酒往餞。質又獨留語數夕,或以誚質,質曰:「希文賢者,得為朋黨幸矣。」質嘗知蔡州,州人歲時祠□元濟廟,質曰:「安有逆醜而廟食於民者!」毀之,為更立狄仁傑、李愬像而祠之,蔡人至今號「雙廟」。李紘送仲淹,附傳有之,新傳削去,今追載。

丁亥,司天監主簿王升,言太歲及歲星並在北方,請飭邊備。又言本監歲上細行曆,不載日月交蝕,請自今先行測定,以朱書之,庶預祗天戒,從之。

戊子,同知樞密院事韓億言:「昨蒙宣諭范仲淹嘗密薦臣。臣自歷周行,惟厲忠朴。宸聰過聽,擢贊相府,未嘗涉朋比之跡,結左右之容。況臣與仲淹既匪姻親,又非故舊,緣何契義,輒有薦論。若仲淹舉臣以公,則臣素無交託。伏望曲照孤衷,免嬰浮議。必若以臣備位無補,即進退之際,惟陛下裁賜。」優詔答之。

許許州立學。

審刑院詳議官、殿中丞王果言:「河北地勢卑下,積沙為岸,若導河東流,恐不能禦湍悍之患【一七】。欲望博詢髃議,罷塞橫□。」詔郭勸、夏元亨同按視以聞。果,饒陽人也。去年八月戊辰,稽古錄已載權罷塞橫□,今王果乃上言,稽古錄蓋誤也。

趙州言:「管內佛寺,歲係帳童行千有餘人,檢會皆等第稅戶,苟避州縣之役。已令逐寺各量留一二人外,其不應條者,並勒歸農。請自今出家童行須度為僧,方聽免身役。」從之。

辛卯,以儀鸞使、雅州刺史、內侍副都知王守忠為澶州修河鈐轄,內殿崇班李保懿為都監,崇儀副使楊懷敏管勾黃河南岸諸埽,內殿崇班呂清管勾北岸諸埽。

范仲淹既貶,諫官御史莫敢言。祕書丞、集賢校理余靖言:「仲淹前所言事,在陛下母子夫婦之閒,猶以其合典禮,故加優獎。今坐刺譏大臣,重加譴謫。儻其言未協聖慮,在陛下聽與不聽爾,安可以為罪乎?汲黯在廷,以平津為多詐,張昭論將,以魯肅為□疏。漢皇、□主,熟聞訾毀,兩用無猜,豈損盛德。陛下自專政以來,三逐言事者,恐非太平之政也【一八】。請追改前命。」壬辰,靖落職,監筠州酒稅。許潤州立學。

詔都進奏院,自今內外臣僚,聽以家書附遞。

交趾郡王李德政遣使來貢方物,以進奉使何遠為順州刺史,副使杜□為勒州刺史。

癸巳,御崇政殿,召輔臣觀洛苑使、端州刺史趙振所獻陣圖,其子右班殿直珣、三班奉職瑜試武藝。皆左右馳射,括雙箭,蹶強弩,擊劍盤书,凡二十七技。召振升殿,面加敦獎。仍詔舍人院策試珣、瑜方略以聞。甲午,授振復州刺史,珣尋加閤門祗候,瑜為右班殿直。乙未,貶太子中允、館閣校勘尹洙為崇信軍節度掌書記,監郢州酒稅。先是【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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