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陝西諸路部署司,除見充保毅強壯人并弓箭手外,別置護塞軍,募熟山川道路,曉蕃情,善騎射者涅臂充,二百人為指揮,自備戎械,就鄉間【三七】習武藝。每季一集州閱教,無事放營農,月給鹽茗。有警召集防守【三八】,即廩給之,毋出本路。范仲淹奏議第十卷,言其不便,或可刪附。乙未,進封乳母晉國慈壽福聖夫人林氏為韓國賢和佑聖夫人。
丙申,右千牛衛大將軍宗實為右羽林衛大將軍。
丁酉,詔京畿及京西路減價糶官粟,以濟貧民。進封才人張氏為修媛。
戊戌,詔資政殿大學士自今定置兩員,學士三員。復祠部員外郎趙燍為直集賢院、知滁州。燍前坐失保任落職監當,至是以赦復之,所保任張誥也。誥坐贓,流海上。燍責亦累年,而憐誥終不衰,人謂燍長者。
己亥,并代緣邊招討經略安撫使、知并州高繼宣管勾本路糧草。
知慶州范仲淹言:「沿邊寨主、兵馬監押等,自今請令部署司保舉,舉非其人,致城寨不守者,雖經恩及代去,毋得原罪。」從之。庚子,契丹國母遣左監門衛上將軍耶律元德、春州觀察使韓永錫,契丹遣長寧節度使耶律福、太府卿韓保衡,來賀正旦。是歲,湖南溪洞知徽州楊通漢來貢方物。
注釋【一】黃河東岸「岸」原作「崖」,據宋本、宋撮要本改。下文「河西對岸」同。【二】嵐石府州沿河「沿」原作「汾」,據宋會要方域一八之八、宋史卷三○○楊偕傳改。
【三】方河凍時「凍」原作「東」,據閣本及同上二書改。【四】惟引漢時酒名擬之「時」原作「室」,據宋撮要本、閣本及太常因革禮卷一三改。
【五】未更重任「更」原作「便」,據閣本及樂全集卷二一論除渭州路招討使事改。
【六】二年滿闕「闕」原作「闋」,據閣本改。
【七】木契原作「水契」,據宋撮要本,閣本及編年綱目卷一一、宋史卷一一仁宗紀改。
【八】稅賦原作「稅務」,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四四營田改。
【九】遠近輸輓供給「遠近」,樂全集卷二○請因郊禋肆赦招懷西賊劄子作「遠近屯戍」。
【一○】驕逆「逆」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治蹟統類卷七康定元昊擾邊補。
【一一】稍困「稍」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一二】德義之厚「義」原作「意」,據同上書及同上樂全集改。
【一三】於時邊陲至至於今乎宋本、宋撮要本同。同上樂全集末四字作「至今之堅乎」。閣本作「于時亦不敢保戎心撤警備,而能繼好至於今日」,疑閣本是。
【一四】邊事之費歲課千萬「邊事」,宋本作「事邊」;「歲課千萬」,宋本作「歲數十萬」,同上樂全集作「歲且十萬」。
【一五】宜杜絕此輩「宜杜絕」三字原無,據宋會要刑法二之二六補。
【一六】若更供億他路「更」原作「便」,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四四營田改。
【一七】功臣後「後」原作「復」,據宋撮要本及樂全集卷二○錄用近代有功邊將子孫改。
【一八】氣不完盛「完」原作「充」,據宋本、宋撮要本及范文正公集卷五上攻守兩策狀改。
【一九】至若寇邊常併兵來擾一路同上范文正公集無「邊」字,疑是。
【二○】復不能少分賊勢「復」原作「固」,據閣本改。
【二一】以殆宋撮要本、同上范文正公集同,閣本作「易殆」。
【二二】固不敢謂其可用「謂」原作「望」,據宋本、宋撮要本改。【二三】亦不敢望其必行「望」原作「謂」,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范文正公集改。
【二四】一萬二千「二千」原作「一千」,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范文正公集改。
【二五】主兵官員使臣「主」原作「土」,據同上書改。
【二六】范全原作「苑全」,據同上書改。
【二七】三冬二夏「二夏」原作「三夏」,據後漢書卷六五段熲傳及同上范文正公集改。
【二八】如此取下一處城寨「如此」,同上范文正公集作「如」。【二九】皆出其下「出」原作「由」,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范文正公集卷五議守改。【三○】塞垣須守「須」原作「雖」,據宋撮要本及同上范文正公集改。
【三一】重田利「利」原作「地」,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范文正公集改。
【三二】而人主以生民之故「而」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三三】則必圖其久而民力不匱「其」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范文正公集補。
【三四】臣因塞外時寒「因」字原脫、「塞」原作「寨」,據閣本補、改。
【三五】須籍得力將佐「籍」原作「極」,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三六】雍匿詔而趣成之「匿」原作「逆」,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八八范雍傳改。
【三七】鄉間閣本及宋史卷一九一兵志作「鄉閭」。
【三八】有警召集防守「召」下原有「習」字,據同上書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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