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訖時間 起仁宗慶曆五年八月盡是年十二月
卷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五十七
帝號 宋仁宗
年號 慶曆五年(乙酉,1045)
全文
八月丙辰,詔升祔二后,依元德皇后故事,改題神主。
龍圖閣直學士、起居舍人、知秦州田況遭父喪。辛酉,詔起復,況固辭。又遣內侍持手詔敦諭,況不得已乞歸葬陽翟,託邊事求見,泣請終喪,上惻然許之。帥臣得終喪,自況始。得終喪在此年十二月,今并書。
真宗封禪之後,不復校獵,廢五坊之職,鷙禽走犬悉放山林。於是,兵部員外郎、直集賢院李柬之上言:「祖宗校獵之制,所以順時令而訓戎事也。陛下臨御以來,未嘗講修此禮。願詔有司草儀選日【一】,命殿前、馬步軍司互出兵馬以從獵於近郊。」壬戌,詔樞密院討詳先朝校獵制度以聞。
癸亥,蕃官供備庫副使慕恩為洛苑副使,內殿承制趙明為東染院使,三班奉職李元成為右侍禁。先是,樞密院副使丁度請下陝西旌擢蕃官之材勇者,以勸其種人,而環慶經略司言恩等數有戰功,又為部族所服,故特遷之。
甲子,右正言、知制誥楊察為契丹國母生辰使,東上閤門使、新州刺史王克忠副之。戶部判官、祠部郎中張堯臣為契丹主生辰使,西上閤門副使張希一副之。度支判官、祠部員外郎、集賢校理李昭遘為契丹國母正旦使,供備庫副使、閤門通事舍人李璋副之。監察御史包拯為契丹正旦使,閤門通事舍人郭琮副之。克忠,承衍孫;希一,耆子;璋,用和子也。琮,未詳。
契丹館伴者謂拯等曰:「雄州新開便門,乃欲誘納叛人以刺候疆事乎?」拯曰:「欲刺知北事,自有正門,何必便門也。本朝豈嘗問涿州開門邪?」敵折不復言。
及拯使還,具奏:「臣昨奉命出境,敵中情偽,頗甚諳悉。自創雲州作西京以來,不輟添置營寨,招集軍馬,兵甲糧食,積聚不少,但以西討為名,其意殊不可測。緣雲州至并、代州甚近,從代州至應州,城壁相望,只數十里,地絕平坦,此南與北古今所共出入之路也。自失山後五鎮,此路尤難控扼,萬一侵軼,則河東深為可憂,不可信其虛聲,弛其實備。兼聞代州以北,累年來蕃戶深入南界,侵占地土,居止耕佃甚多,蓋邊臣畏懦,不能畫時禁止【二】。今若不令固守疆界,必恐日加滋蔓,窺伺邊隙,寖成大害,銀坊城等亦緣此而致,切不可忽也。況即今邊上將帥,尤在得人,昔太祖經營四方,選勇幹忠實者分控西北邊,皆一任十餘年不遷,卒獲其效。今則不然,聭事未幾,即圖遷徙,又何暇於訓練備禦乎?臣欲乞今後應沿邊要衝之處,專委執政大臣精選素習邊事之人以為守將。其代州尤不可輕授,如得人,責以實效,雖有微累,不令非次移替,所貴軍民安其政令,緩急不致敗事。」銀坊城事,當考。歐陽修論侵界,已附五月末。是年十月己巳,詔劉湜諭北使,令依誓約毀去銀坊城,此時拯使北未還,其上此疏,當在明年春間,今因拯出使,先附見之。
庚午,資政殿大學士、吏部尚書、知亳州夏竦為宣徽南院使、河陽三城節度使、河東都督署、經略安撫使、判并州。
是日,荊南府、岳州地震。
辛未,以升祔二太后神主,遣官告天地宗廟社稷及永定陵、二太后陵。癸酉,詔:「夏國比進誓表,惟延州、保安軍別定封界,自餘皆如舊境。其令陝西、河東嚴戒邊吏,務守疆土,毋得輒有生事。」
甲戌,降河北都轉運按察使、龍圖閣直學士、右正言歐陽修為知制誥、知滁州,太常博士、權發遣戶部判官蘇安世為殿中丞、監泰州鹽稅,入內供奉官王昭明監壽春縣酒稅。修既上疏論韓琦等不當罷,為黨論者益忌之。初,修有妹適張龜正,卒而無子;有女,實前妻所生,甫四歲,以無所歸,其母攜養於外氏,及笄,修以嫁族兄之子晟。會張氏在晟所與奴姦,事下開封府。權知府事楊日嚴前守益州,修嘗論其貪恣,因使獄吏附致其言以及修。諫官錢明逸遂劾修私於張氏,且欺其財。詔安世及昭明雜治,卒無狀,乃坐用張氏奩中物買田立歐陽氏券,安世等坐直牒三司取錄問吏人而不先以聞,故皆及于責。安世,開封人也【三】。獄事起,諸怨惡修者,必欲傾修,而安世獨明其誣,雖忤執政意,與昭明俱得罪,然君子多之。修論奏日嚴,據何郯章疏。錢明逸劾修,據修與蔣之奇辯第六劄,雜錄第三有修八劄。
乙亥,唐、鄧等州都巡檢使、禮賓副使宋吉為荊湖南路捉殺蠻賊【四】。丙子,詔廣南西路轉運司與鈐轄司體量邕、欽、廉近海三州,宜、融、柳近溪峒三州知州、兵馬監押、寨主、巡檢使臣罷懦不任事者,別舉官以聞。
庚辰,徙鄜延鈐轄、內侍押班史志聰為涇原鈐轄,知延州梁適言志聰與本路部署周美有舊隙故也。
鄜延經略司言夏國未肯明立封界,詔保安軍移文宥州,令遵守誓約指揮。
腰斬永寧軍雲翼軍士王宗、齊闌等十一人。初,宗與闌等謀劫庫兵為亂,其從劉金因他罪自陳,宗等既誅,金亦當坐死,特貸之。永寧軍即永定軍,天聖七年改名。
壬午,監察御史李京言:「竊聞去年保州軍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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