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一百七十四

作者: 李焘11,742】字 目 录

【一三】臣聞事切於用者「切」原作「巧」,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景文集、宋史改。

【一四】立功將士宜速議賞「速議」,原作「議速」,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治蹟統類卷一○仁宗平儂智高、宋史卷二九○狄青傳乙正。

【一五】遂欲擢青樞密使「欲」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三○廣源蠻叛、同上治蹟統類、編年綱目卷一四補。

【一六】當時委任青已與執政均乎「委」下原有「用」字,據閣本刪。

【一七】沔請與青分治「請」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續通鑑卷五三補。【一八】所免釋數百人「數百」,原作「百數」,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治蹟統類卷一○仁宗平儂智高、續通鑑卷五三乙正。【一九】人謂南方地形不便騎兵「人」原作「或」,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五○廣源蠻叛、同上治蹟統類改。

【二○】賊皆翳大盾「皆」字原脫,據同上兩本及同上書補。【二一】陵州團練使石全彬領挠州防禦使「彬」原作「斌」,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卷四六六石全彬傳改,下文同改。

【二二】東頭供奉官「供」原作「侍」,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二三】今後文武臣僚「今」原作「令」,據閣本改。

【二四】蒐補之「補」原作「捕」,據文改。

【二五】廣南特奏名六百九十一人出身及試銜文學長史「史」原作「吏」,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二六】時令自隱度穀麥之入「隱」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上補。

【二七】比參之去原作「比參之法」,閣本作「此參之法」,續通鑑卷五三作「比參之法行」,宋本、宋撮要本作「比參之去」,按小字注云「參以至和元年二月改江淮發運」,則作「去」為是,今據改。【二八】省榷貨錢以千萬計「千」上原有「二」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刪。

【二九】御垂拱殿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五○廣源蠻叛同。宋本、宋撮要本及續通鑑卷五三均作「御崇政殿」。

【三○】臣下能進忠言「進」原作「盡」,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九講筵、宋史全文卷九上改。

【三一】不若且與移鎮「且」原作「但」,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四○龐籍梁適言狄青拜樞密事,編年錄卷五改。

【三二】固執為不可「固」原作「因」,據同上長編紀事本末、宋史卷二八八高若訥傳改。【三三】知諫院李兌言「兌」原作「亢」,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一議樂、宋史卷一二七樂志二卷三三三李兌傳改。【三四】史館修撰孫抃為右諫議大夫「右諫議大夫」,宋史卷二九二孫抃傳同,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均作「左諫議大夫」。

【三五】既賜諡立碑「賜」下原有「以」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續通鑑卷五三刪。

【三六】召輔臣至省府館閣官預觀之「閣」下原有「學」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樂五之四、治蹟統類卷七皇祐論樂同異、宋史卷一二七樂志二刪。

【三七】右武大將軍宗諤按宋有左、右武衛大將軍,「武」下必脫「衛」字。宋會要帝系四之九作「右屯衛大將軍宗諤」。

【三八】詔諸路轉運使上供斛斗「詔」字原脫,據宋會要食貨三九之一九及下文文義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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