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縣具單帳供州,不得令逐鄉造夾細帳,以致煩擾。(此亦在食貨志今年三月。)
夏四月庚寅朔,三佛齊國王釋利烏耶遣使來貢方物。上按嶺南圖籍,州縣多而戶口少,命知廣州潘美及轉運使王明度其地里并省以便民。甲午,初廢白州及常樂州。
己亥,以參知政事薛居正子惟吉、呂餘慶子惟恭、樞密副使沈義倫子繼宗並為西頭供奉官。
丙午,以水災,遣左司員外郎侯陟等四人,乘傳分視民田。隰州團練使、兼晉隰等州沿邊都巡檢周勳,築壘北漢界上,北漢人襲破之。戊午,責勳為義州刺史。
禁嶺南諸州略賣生口。
五月甲子,以晉州兵馬鈐轄武守琦權知晉州事。(武守琦知晉州事,本末不詳,實錄有此,特著之,更俟詳考。守琦,見顯德四年,無邑里。)
乙丑,遣近臣分詣京城祠廟祈晴。
廢澄、賓、潯、巒、富、思明、康、繡、禺、順、牢、黨、羅等十三州,前後所廢縣又四十九。
丙寅,詔廢嶺南道媚川都,選其少壯者為靜江軍,老弱者聽自便,仍禁民不得以采珠為業。
先是,劉鋹於海門鎮募兵能采珠者二千人,號「媚川都」。凡采珠,必以石縋索繫於足而沒焉,深或至五百尺,溺死者甚觽。鋹所居棟宇,皆飾以玳瑁、珠、翠,窮極侈靡。及王師至,并府庫悉焚之。於是,潘美等於煨燼中得所餘玳瑁、真珠來獻,且言采珠危苦之狀,上亟命小黃門持示宰相,速降詔罷之。
辛未,河大決澶州濮陽縣。壬申,命潁州團練使曹翰往塞之。翰辭於便殿,上謂曰:「霖雨不止,又聞河決。朕信宿以來,焚香上禱于天,若天災流行,願在朕躬,勿施於民。」翰頓首拜曰:「昔宋景公諸侯耳,一發善言,災星為之退舍。今陛下憂及兆民,懇禱如是,固宜上感天心,此必不能為災也。」
癸酉,上又謂宰相曰:「霖雨不止,朕日夜焦勞,罔知所措,得非時政有闕使之然耶?」趙普對曰:「陛下臨御以來,憂勤庶務,有弊必去,聞善必行,至於苦雨為災,乃是臣等失職。」上曰:「朕又思之,恐掖庭幽閉者觽。昨令篃籍後宮,凡三百八十餘人,因告諭願歸其家者,具以情言,得百五十餘人,悉厚賜遣之矣。」普等皆稱萬歲。
河又決大名府朝城縣,河南北諸州皆大水。
陝州言,民范義超周顯德中以私怨殺同里常古真家十二人,古真年少脫走,得免,至是長大,擒義超訴於官,有司引赦當原。上曰:「豈有殺一家十二人而可以赦論乎?」命斬之。
六月戊子朔,徙崖州於振州,遂廢振州。
庚寅,河決陽武縣,汴水決鄭州、宋州。
靜江留後郭廷謂自梓州受代歸,辛卯,卒。遣中使護其喪事。
丁酉,詔沿河州縣官吏,勤恤所部民勿令轉徙,田畝致損者籍其數以聞。
乙巳,廢壁州。
戊申,發諸州兵士及丁夫凡五萬人塞決河,命曹翰護其役。未幾,河所決皆塞。
是月,下詔曰:「近者澶、濮等數州霖雨洊降,洪河為患,朕以屢經決溢,重困黎元,每閱前書,詳究經瀆。(案「經瀆」猶曰「經流」。宋史記改作「詳究溝瀆」。薛應旂續通鑑改作「詳究涇瀆」。並誤。)至若夏后所載,但言導河至海,隨山濬川,未嘗聞力制湍流,廣營高岸。自戰國專利【八】,堙塞故道,小以妨大,私而害公,九河之制遂隳,歷代之患弗弭。凡搢紳多士,草澤之倫,有素習河渠之書,深知疏導之策,若為經久,可免重勞,並許詣闕上書,附驛條奏。朕當親覽,用其所長,勉副詢求,即示甄獎。」
時東魯逸人田告者,著纂禹元經十二篇【九】,上聞之,召見,詢以治水之道,善其對,將授以官。告固辭父年老,求歸奉養,詔從之。
先是,女真侵白沙寨,略官馬三匹,民百二十八口。既而遣使以馬來貢,詔止之。於是首領渤海那等三人復來貢,言已令部落送先所掠白沙寨民及馬。詔切責其前侵略之罪,而嘉其效順之意,放還貢馬使者。
秋七月己未,右拾遺、通判夔州張恂坐贓棄市。
丁卯,詔五嶽、四瀆及東海等廟,並以本縣令尉兼廟令、丞【一○】,掌祀事,常加案視,務在蠲潔,仍籍其廟宇祭器之數,受代日,交以相付【一一】,本州長吏,每月一謁廟檢舉焉。(新錄在六月壬辰。今從舊錄及本紀。)
戊辰,前保大節度使袁彥卒。彥數領藩翰,然發跡戎行,不通政術【一二】,在曹南時【一三】為吏民所訟,上念勳舊,隱而不行。於是遣中使護其喪事。
庚午,皇第三女封永慶公主。
甲申,永慶公主出降右衛將軍、駙馬都尉魏咸信。咸信,仁浦子也。公主嘗衣貼繡鋪翠襦入宮中,上見之,謂主曰:「汝當以此與我,自今勿復為此飾。」主笑曰:「此所用翠羽幾何?」上曰:「不然,主家服此,宮闈戚里必相效。京城翠羽價高,小民逐利,展轉販易,傷生寖廣,實汝之由。汝生長富貴,當念惜福,豈可造此惡業之端。」主臱謝。主因侍坐,與皇后同言曰:「官家作天子日久,豈不能用黃金裝肩輿,乘以出入?」上笑曰:「我以四海之富,宮殿悉以金銀為飾,力亦可辦,但念我為天下守財耳,豈可妄用。古稱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苟以自奉養為意【一四】,使天下之人何仰哉,當勿復言。」(談苑載此事以為魏國長公主。按魏國,太宗第七女也。當太祖時,魏國未嘗封,不當云主家,恐有差誤。而此事實魏咸信言之,因附見公主出降之後,埙更考。)
左衛將軍、駙馬都尉石保吉領愛州刺史。
詔曰:「頗聞諸州州司馬步院置獄,外置子城,司獄諸司亦輒禁繫人,甚無謂也。自今並嚴禁之,違者重議其罪,募告者賞錢十萬。」三司言倉儲月給止及明年二月【一五】,請分屯諸軍,盡率民船以資江、淮漕運。上大怒,召權判三司楚昭輔切責之曰:「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爾不素為計度,今倉儲垂盡,乃請分屯兵旅,括率民船,以給饋運【一六】,是可卒致乎?且設爾安用!苟有所闕,必罪爾以謝觽。」昭輔皇恐,計不知所出,乃徑詣開封府,見皇弟光義泣告,乞於上前解釋,稍□其罪,使得盡力營辦,光義許之。
昭輔出,光義問右知客押衙永城陳從信曰:「為之柰何?」從信對曰:「從信嘗遊楚、泗間,見糧運停阻之由,良以舟人日食,旋於所歷州縣勘給,故多凝滯【一七】。若自起發即計日併支,往復皆然,可以責其程限。又楚、泗間運米入船,至京師輦米入倉,宜各宿備運卒,皆令即時出納。如此,每運可減數十日。楚、泗至京千里,舊定八十日一運,一歲三運。今若去淹留之虛日,則歲可增一運矣。又聞三司欲籍民船,若不許,則無以責辦,若盡取用之,則冬中京師薪炭殆絕,不若募其船之堅實者令運糧,其損敗者任民載樵薪,則公私俱濟。今市中米貴,官乃定價斗錢七十,商賈聞之,以其不獲利,無敢載至京師者,雖富人儲物,亦隱匿不糶,是以米益貴,而貧民將憂其餒殍也。」光義然之。明日,具以告上,上悉從其言。由是事集,昭輔亦免責焉。(陳從信傳云事在開寶三年秋。寶訓云在二年。按楚昭輔權判三司實四年五月,安得三年秋已有此事?今載於五年秋,庶免牴牾。冬十月,江、淮米十萬石至京師,即是從信之策行也。)
先是,大理正內黃李符知歸州,轉運司制置不合理者,符即上言,上嘉之。秩滿歸闕,上以京西諸州錢幣不登,八月癸巳,命符知京西南面轉運事,書「李符到處,似朕親行」八字賜之,令揭於大旗,常以自隨。符前後條奏便宜,凡百餘條,其四十八事皆施行著于令。
丙申,命同知廣州潘美、尹崇珂並兼嶺南轉運使,其原轉運使王明為副使,太子中允許九言為判官。轉運判官,自九言始也。(隆平集言開寶六年,初除徐澤為廣南運判,恐誤。)
己亥,廣州言,行營兵馬都監朱憲領兵大破獠賊二萬餘人於容州城下。初,嶺南所在賊起,偽開府樂範、土豪周思瓊等,各聚觽負海為亂,尹崇珂領兵擊之,上遣中使李神祐督戰,數月盡平其黨。(新、舊錄並於七月癸未言邕、容州民誘蠻人為亂,本紀亦然。今并書于此。周思瓊者,尹崇珂傳云韶州賊帥,潘美傳云土豪。崇珂傳又稱偽開府樂範、指揮使袁漢瓊及鄧存忠等據五州以叛。然不詳五州為何等州也,今止從美傳,以周思瓊為土豪,增樂範一人,卻依美傳總言聚觽負海,不言某州,庶免抵牾。鄧存忠事已見范旻知邕州時,茲不重列。)
癸卯,建保靜軍於宿州。
密州復為防禦,廢安化軍節度。
海門鎮監軍趙令鎔(令鎔,未見。)大破廉、白州賊。九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庚午,復壁州。禁西川民斂錢結社【一八】及競渡。
樞密使李崇矩與宰相趙普厚相交結,以其女妻普子承宗,上聞之,不喜。先是,樞密使、宰相候對長春殿,同止廬中,上始令分異之。
有鄭伸者,客崇矩門下幾十年,崇矩知其險詖無行,待之漸薄。伸怨恨,擊登聞鼓,告崇矩受太原人席羲叟黃金,私託翰林學士扈蒙與羲叟甲科,引軍器庫使范陽劉審瓊為證。上大怒,召審瓊詰問,審瓊具言其誣,上怒稍解。癸酉,崇矩罷為鎮國節度使。賜伸同進士出身,酸棗縣主簿。後伸死,其母貧餓,詣崇矩子繼昌乞□,家人競前詬逐【一九】,繼昌獨召見,與白金百兩,時稱繼昌長者。(會要云時樞密使沈義倫一人,六年義倫作相,以楚昭輔為副使,亦止一人在院。)
戊寅,徙建寧留後楊重勳為保靜留後。(楊億說苑云:馮暉為靈武節度,有威名,羌戎畏服,子繼業襲其位。楊重勳亦世有麟州。並礏命朝廷,而綏御蕃族,為西北邊扞蔽。太祖因繼業來朝【二○】,徙鎮同州,命儒臣知靈州留務,召重勳授以近鎮,別命武臣領州事。其後,二方終煩朝廷經略,議者多以此二事為失焉。別命武臣領麟州事,實錄乃無之,當考。)
是月,崖州牙校陸昌圖作亂,燒劫牙署。知瓊州周仁俊遣兵擊平之。(實錄於明年五月始載此事,今移入。)
禁玄象器物、天文、圖讖、七曜歷、太一雷公、六壬遁甲等不得藏於私家,有者並送官。
冬十月,復康州。
戊戌,詔邊遠官歲才三周,即與除代,所司專閱其籍,勿使踰時。初,河陽節度使洛陽張仁超,以郊祀來朝,願留都下。庚子,卒。上遽幸其第,哭之,輟視朝三日,遣中使護喪事,優詔贈中書令,非常例也。
癸卯,詔功德使與左街道錄劉若拙,集京師道士試驗,其學業未至而不修飾者,皆斥之。若拙,蜀人,自號華鴜先生,善服氣,年九十餘不衰,步履輕疾。每水旱,必召於禁中,設壇場致禱,其法精審,上甚重之。
己酉,詔諸州場院官、糧料使、鎮將,並以三周年為任。
秦蜀守李冰有廟在永康軍,偽蜀初,封大安王,又封應聖靈感王。蜀平,詔長吏增飾其廟。乙卯,改封廣濟王,歲一祀。
海門監鹽戶龐崇等叛,監軍趙令鎔擊敗之,斬首三百級。
是月,運江、淮米十萬石至京師,皆汴、蔡兩河公私船所載也。
十一月丁巳朔,以辰州都指揮使秦德崇(德崇,未見。)為起復雲麾將軍,權知辰州、兼五溪巡檢使。後二歲,德崇罷歸,除右千牛衛將軍。(魏泰東軒錄云:武陵、辰陽、澧陽、清湘、邵陽五州,各有蠻徭保聚,依山阻江【二一】,殆十餘萬。馬希範、周行逢時,數出寇邊,以至圍逼辰、永二州,殺掠民畜,歲歲不寧。太祖既下荊湖,思得蠻情、習險扼而勇智可任者,以鎮撫之。有辰州徭人秦再雄者,長七尺,武健多謀,在周行逢時屢以戰鬥立功,蠻黨畏服。太祖召至闕下,察其可用,面以一路事付之,起蠻酋,除辰州刺史,官其一子為殿直,賜予甚厚,仍使自辟吏屬,盡予一州租賦。再雄感激異恩,誓死報效。至州日,訓練士兵,得三千人,皆能被甲渡水,歷山緣塹,捷如猿猱。又選親校二十八人分使諸蠻,以傳朝廷懷徠之意,莫不從風而靡,各得降表以聞。太祖大喜,再召至闕,面加獎激【二二】。再雄伏地流涕,嗚咽不勝。改辰州團練使,又以其門客王元城為本州推官。再雄盡瘁邊圉,故終太祖世,無蠻患。五州延袤數千里,不增一兵,不費帑庾,而邊境安妥,由神機駕馭,用一再雄而已。按泰所錄再雄事甚美,然正史、實錄無之,又不見於他書,或此秦德崇即秦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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