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撮計在京、府界及十八路錢帛糧草見在都數聞奏,以之比較去年終見在都數,若增羡稍多,即令勘會,如別無姦巧欺謾及非理賦斂而致增羡【四四】,其當職之人宜量行褒賞,累經褒賞者,即別加進用。若減耗稍多,即令詰問,如別無大故災傷及添屯軍馬而致減耗,其當職之人宜量行責罰,累經責罰者,即永從黜廢。誠能如此持之不懈【四五】,數年之後,可使天下倉皆有餘粟,庫皆有餘財,雖有水旱蝗蝻之災及邊鄙有急,皆不足憂也。此疏不得其時,附見春末,更須詳考。上嘗問輔臣:「天下金穀幾何?」韓琦等具以對,因問:「冗兵之費倍於曩時,何也?」歐陽修曰:「自西事以來,邊城廣為守備,既增置軍額,則歲費益多。」上又問:「祖宗綏懷如此,尚有倔強者?」琦曰:「國家急於息民,故示大體含容之爾。邊兵不戰久矣,彼觽亦自驕惰,雖時有倔強,蓋犬戎之態如此。」此據寶訓附見,不審何時。
初,昭陵復土,韓琦引故事乞罷相守藩,上弗許。去冬託疾繼請,上責以終喪,後三上章,詔須畢郊禮。於是,呂誨言:「臣竊惟君臣離合,繫國休戚,前世已然之事可為近監。陛下親政方及一年,二府大臣相繼請去,惟衰老疾病不任於事者,容有進退之禮焉。如其封章朝上,詔使夕至,被恩寵而遽起,非要君而何?不惟輕朝廷之禮,適足取笑於天下也。元宰韓琦,輔翼聖躬,誠有勳效,自去冬累還印綬,經數月復又抗章,前章有云:『自謂孤忠之可立,豈知直道之難行。』蓋有所忿激而言,陛下宜體其意也。君臣之義不當形於間隙,中外聞之,頗未為然。方今樞府乏人,兵防久弛,夏國不順,邊氓塗炭,茶法更變,商賈不行,經費日滋,財用日耗。多事之際,琦不思經畫以濟大務,委之而去,得謂之忠耶?為身謀則周,愛君之心則未至矣。臣欲乞特降詔旨,敦諭二府,俾務協心,各安厥位,盡忠體國,同底于道。唯衰疾老耄,勿強以事,聽其罷去,以就頤養,乃至仁均愛始終之恩也。不然,大臣輕去就之分,其下何觀?朝廷紀綱,從而隳矣。傳聞四夷,亦有輕漢之心,所繫誠重。數人者去留不宜持久,唯聖斷無疑,天下幸甚。」「自謂孤忠之可立,豈知直道之難行。」乃琦甲辰冬乞罷相第一表也。誨此奏當在琦今夏乞罷後,今且先見于此。
知制誥祖無擇言:「中書省不當在東,乞與門下省對移。且門下、中書與尚書號三省,其長官皆宰相之任,莫有高焉者也。今乃左省在西,右省在東,此不可不易也。唐龍朔中,嘗改左右省為東西臺,此又明不可不易也。」從之【四六】。會要以為三月十四日事,今附月末。
夏四月戊戌,詔禮官及待制以上,議崇奉濮安懿王典禮以聞。宰臣韓琦等以元年五月奏進呈故也。
辛丑,詔曰:「向命監司、知州薦所部吏,歲限定員,本防其濫;不問能否,一切取足,非詔意也。自今所舉,務在得人,不必充所限之數。」先是,御史中丞賈黯言:「今京朝官至卿、監,凡二千八百餘員,可謂多矣,而吏部奏舉磨勘選人未引見者至二百五十餘人。臣不敢遠引前代,且以先朝事較之。方天聖中,法尚□,選人以四考改官,而諸路使者薦部吏數未有限【四七】,而在京臺閣及常參官嘗任知州、通判,雖非部吏皆得薦,時磨勘改官者,歲才數十人。後資考頗增,而知州薦吏,視屬邑多少裁定其數,又常參官不許薦士,其條約比天聖漸繁,而改官者固已觽矣。然磨勘應格者猶不越旬日引對,未有待次者。皇祐中,始限監司奏舉之數,其法益密,而磨勘待次者已不減六七十人。皇祐及今才十年爾,而猥多至于三倍。向也法疏而其數省,今也法密而其數增,此何故哉?正在薦吏者歲限定員,務充數而已。如一郡之守,歲許薦五人,而歲終不滿其數,則人人以為遺己,當舉者避謗畏譏,欲止不敢。此薦者所以多,而真才實廉,未免慁於無能也。謂宜明詔天下,使有人則薦,不必滿所限之數。」帝納其言,故降是詔。
丙午,奉安仁宗御容于景靈宮孝嚴殿。
注釋
【一】廣淵果曾以文章自達於左右「曾」字原脫,據宋撮要本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三二王廣淵劄子補。
【二】棄瑕收使「收使」,宋本、宋撮要本及歐陽文忠公文集卷一一三乞獎用孫沔劄子均作「使過」。
【三】臣伏見諒祚狂瞽「瞽」,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書卷一一四言西邊事宜第一狀均作「僭」。
【四】然而因敵制勝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均作「然坐而制勝」。
【五】繼遷始為邊患「始」字原脫,據同上二本及同上書補。
【六】自真宗景德二年盟北虜於澶淵「北虜」二字原脫,據同上二本及同上書補。
【七】而勇夫銳將亦因戰陳稍稍而出「稍稍」原作「稍習」,「出」字原脫,據同上二本及同上書改補。
【八】完葺「完」原作「莞」,據同上二本及同上書改。
【九】則我復出而彼又集「彼」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一○】則彼無不受其困矣同上二本及同上書均作「則無不困之虜矣」。
【一一】有不可先言者「言」原作「知」,據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書改。
【一二】付之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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