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率」原作「卒」,據同上書改。
【一三】亦須先藉勝捷之威「捷」原作「健」,據同上書改。
【一四】及乞遣一重臣親與邊將議定攻守大計等事「乞」字原脫,據宋撮要本及歐陽文忠公文集卷一一四言西邊事宜第二劄子補。
【一五】二十萬兵同上書作「萬騎」。
【一六】亦未曾擬議「議」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一七】曲蒙聖恩「恩」原作「意」,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改。
【一八】尸祿厚顏「尸祿」下原衍「之」字,據同上書刪。
【一九】丁丑按,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一○上均作「辛巳」。【二○】燦如指掌按,同上二本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三三招軍劄子均作「有如黑白」。又閣本作「燦如黑白」。【二一】專於精銳「於」,同上書作「取」。
【二二】何苦更復廣招禁軍「廣」,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均作「直」,較優。
【二三】非為朝廷深謀遠慮建經久之畫也「建」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二四】令於皇子兩位供職「令」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五六訓導皇子補。
【二五】科買「買」原作「置」,據宋撮要本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三三論修造劄子改。
【二六】致粟帛之數大有損失「數」,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均作「類」。
【二七】龍圖閣直學士「直」字原脫,據長編紀事本末卷五六疑蔡襄、宋史卷三一一呂公弼傳補。
【二八】公弼奏事畢「畢」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一七、宋史全文卷一○上補。【二九】乞於前任髃牧使合破兵級內權留十人「破」原作「被」,「人」原作「一」,據同上二本改。
【三○】案是時公弼以同髃牧使權三司使「同」原作「前」,據閣本及宋史卷三一一呂公弼傳改。
【三一】賜白金三千兩「三」原作「二」,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宰輔編年錄卷六、宋史卷二九一王疇傳改。
【三二】文辭嚴整可喜「整」,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宰輔編年錄卷六、宋史卷二九一王疇傳均作「麗」。
【三三】劉几「几」原作「幾」,據同上三本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三二陳述古劄子、宋史卷二六二劉几傳改。下同。
【三四】請出兵防守「守」,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劄子均作「托」。
【三五】生民「生」,宋撮要本及同上劄子均作「王」。
【三六】陛下縱不欲明加斧鉞以謝邊民「明」字原脫,據同上本及同上劄子補。【三七】貢院「貢」原作「直」,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一○上改。
【三八】俊乂滿朝「乂」原作「人」,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卷三○二賈黯傳改。
【三九】嘉祐六年「六」原作「元」,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文義改。
【四○】今不合格「今」原作「令」,據宋撮要本及宋會要選舉三之三八改。
【四一】擁蔽其媼「媼」原作「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下文改。【四二】鄉時官吏之罪也何則此九字原脫,據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三三錢糧劄子補。
【四三】轉運使副「使」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四四】如別無姦巧欺謾及非理賦斂而致增羡「致」原作「置」,據同上書改。
【四五】誠能如此持之不懈「持」,宋撮要本及同上書均作「行」。
【四六】從之「從之」二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職官三之二補。
【四七】而諸路使者薦部吏數未有限「部吏」二字原倒,據同上二本及宋會要選舉二八之三、文獻通考卷三八、宋史卷一六○選舉志乙正。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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