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二百六十九

作者: 李焘15,659】字 目 录

則?興治補弊者,乃人主之先務,任賢使能亦不宜專較歲月,但一出於至公則可爾。臣今所言,亦非謂今日法令皆不可行。陛下誠能開廣聰明,延納正直,公聽並觀,盡天下之議,事之善者,固當存之;其未善者,則鐫損之。苟為非便,不為已行而憚改;言有可取,不以異議而見廢。如此,則不勞陛下神明,不驚觽人耳目,而庶事條理,百姓安定。百姓安定,然後可以足兵食,禦外侮。

臣伏自去國六年,未嘗有一言仰達聖聰,至於私居接人,亦未嘗輕議時政。今日所以輒進愚悃者,誠恐陛下不於此時感悟,則後日雖欲改為,非有奇謀高策亦未易為也。陳瓘以公著此疏為熙寧七年所上。按公著家傳,上此疏時,乃八年十月星變詔書後。公著謂「陛下垂拱仰成,七年于茲」,蓋自熙寧二年二月以後,王安石始執政也,瓘誤從熙寧元年數之,故云爾。案程頤集,公著先令頤代作,既而不用,別作此。注釋

【一】時李評言義興冶「冶」原作「治」,據本書卷二六○熙寧八年二月壬申條改。

【二】壞失國家利源也「利源」二字原倒,據閣本乙正。

【三】以結其歡心「結」原作「絡」,據閣本改。

【四】規模畢講「畢」原作「必」,據樂全集卷二三論京師軍儲事改。

【五】必致汴河日失其舊「必致」原作「不知」,據閣本改。

【六】亦設告賞之科「告」原作「立」,據閣本及樂全集卷二六論錢禁銅法事改。【七】銅入四夷「銅」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八】言濮事者「言」字原脫,據閣本補。

【九】丁酉原作「丁西」,據閣本改。

【一○】入濁「濁」原作「噣」,據閣本及宋史卷五六天文志改。

【一一】越二日丁酉「二」原作「三」,據閣本改。【一二】伏觀晉武帝五年彗實出軫據晉書卷一三天文志,「武帝泰始四年正月丙戌,彗星見軫」,此處「晉武帝」下脫「泰始」年號,「五年」當作「四年」。【一三】從提點鑄錢錢昌武請也上「錢」字原脫,據宋會要食貨三七之二三補。

【一四】其速令權罷聽旨「令」原作「合」,據閣本改。

【一五】訴張若濟興修涇河功利不實「實」原作「賞」,據閣本改。

【一六】著作佐郎王仲修為崇文院校書「校書」原作「校理」,據閣本改。

【一七】自昔人君委任而責成者「君」原作「臣」,據閣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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