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字原脫,據同上書及閣本補。
【三三】郎吏應星辰之位「郎吏」原作「郎史」,據閣本及編年綱目卷四、宋史全文卷四上改。
【三四】夫三司使額「使」原作「吏」,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四、治蹟統類卷二九、宋史全文卷四上改。【三五】理欠等司「司」原作「同」,據宋史卷二六六王化基傳改。
【三六】望令諸路轉運使副「使副」原作「副使」,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書改。下同。
【三七】並皆分掌鹽酒商稅倉場庫務「酒」原作「鐵」,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三八】臣昨十年前「昨」原作「於」,據各本改。
【三九】見朝廷添置監臨事務朝官及使臣等「及」字原倒在「朝官」上,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四改。
【四○】右正言王世則洪湛共伏閤請立皇太子「閤」原作「闕」,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續通鑑卷一六改。
【四一】延澤廷謂之子也「廷謂」原作「廷偉」,據各本改。按宋史卷二七一郭廷謂傳,延澤為廷謂兄廷諭之子,疑原刊「子」上當有一「從」字。
【四二】向明而理「而理」二字原闕,據宋會要儀制一之二二、編年綱目卷四、奏議卷一一九禮樂補。
【四三】為雙日常時聽政之所「雙日」原作「隻日」,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會要儀制一之二二改。
【四四】祕書監李至「祕書監」原作「祕書院」,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四五】呂佐之閣本同。宋本、宋撮要本均作「呂佑之」。按太宗朝任知制誥者無「呂佐之」,本書卷三四淳化四年九月出起居舍人、知制誥呂祐之。呂祐之,宋史卷二九六有傳。疑「呂佐之」為「呂祐之」之誤。【四六】至等各賦詩以記其事「至」原作「丕」,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文文義改。
【四七】柵置兵三千「柵」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會要蕃夷三之二補。
【四八】即先赴本國「赴」原作「付」,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會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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