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觽好之,必察焉。』又曰:『鄉人皆好之,何如?曰:未可也。鄉人皆惡之,何如?曰:未可也。不如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大抵善人少而不善人多,則是君子不免為小人所惡,故雖觽而必察。若專取善人之好惡,則不善人架造之言易於明辨。」(純仁奏更詳之,或移入王覿貶時。)
右僕射呂公著慮言者將激怒上意,致朝廷有罪言者之失,乃奏曰:「伏見陛下自臨政以來,開廣言路,登用直臣,納諫之盛,近古未有。然臺諫官數人例各供職日久,前後言事既多,不能一一盡中。若以其言失當,便行罷黜,則今日以前,不避绚怨,為朝廷言事不少;欲且一向包容,則慮過當日甚,或向後愈更紛拏,朝廷卻不能保全。臣夙夜惟念,欲乞稍與優遷,令解言職,更擇有名望學識臣僚,使備諫諍。如此【九】,則陛下於言事之臣可以全其恩意,不至駭動物聽。」癸亥,御札:「付呂公著:覽卿奏,以臺諫官供職日久,欲稍與優遷,令解言職,更擇有名望學識臣僚,使備諫事。詳卿忠意,深用嘉歎。卿宜先具可罷言職之人,各開坐欲除擬次第,密具實封進入。」公著即依旨條上。明日,復降手札數條,付公著問可否,且言不須別作文字,只於逐條下帖出。奏入後數日,堯俞等皆遞遷,蓋用公著之言也。
注釋
【一】詔御史中丞傅堯俞「詔」字原脫,據閣本補。
【二】黢從杓羊家二族六千餘口「二」原作「三」,據閣本及本書卷四○四元祐二年八月戊戌條改。
【三】添差監均州酒稅「監」字原脫,據宋會要職官六六之三五補。
【四】西關堡防托禁軍和雇入役人「入」原作「人」,據閣本及宋史卷一八七兵志改。
【五】有十一州軍於理合一概均上件和糴「有」下原衍「二」字,據上文及宋史卷一七五食貨志刪。
【六】不得創有科折及請易和糴之名為助軍糧草「請」原作「諸」,據宋會要食貨三九之四○改。
【七】又支移於邊上送納「上」原作「止」,據閣本、活字本改。
【八】舜民左遷判登聞鼓院「鼓」原作「檢」,據本書卷三九九元祐二年四月甲辰條、宋史卷三四七張舜民傳改。
【九】如此「如」原作「於」,據閣本改。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