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合乎逻辑,但没有任何小偷敢认真这么做。与魔鬼结盟,就会深陷魔窟,就得始终与上帝为敌,而大家知道上帝是注定的胜利者。即使是杀人犯,也不敢向魔鬼祈祷。
为了甩掉吕西安,我准备在抛弃他的地方周围故意制造各种祸端,似乎他难逃厄运,看起来他是被劫难卷走似的。他必将成为龙卷风中心的一根麦秆。即使他得知我居心不良,我竟然希望此类不幸降临到他头上,他肯定要恨我的,但他的怨恨触动不了我的心。他那双漂亮的眼睛充满对我的责怪和怨恨,但却没有力量感动我,因为我已经处于悲观绝望的中心。我将失去许多东西,这些东西对我来说,比吕西安其人更宝贵,而比起我的顾忌来就不那么重要了。因此,我心甘情愿把吕西安扼杀掉,以便把我的耻辱淹没在罪恶的渊薮之下。遗憾的是,某种宗教的恐惧使我远离了凶杀案,但又把我拉回到凶杀案来。它差一点把我变成一个教士,上帝的牺牲品。为了摧毁凶杀的有效性,也许我只要根据犯罪行为的实际需要把这种有效性降低到最低限度就可以了。我很可能会为几百万法郎去杀人。金钱的魔力可以同凶杀的魔力角斗。
老拳击手勒杜恐怕对此多少心中有数吧?他为报复杀了一个同谋。他故意将死者的房间搞得乱七八糟以掩盖他的偷窃行为,他看见桌子上随便放着5个法郎的一张票子,便顺手将钱抓到手里,他的女友感到十分吃惊,他就对她解释说:
“我把它当吉祥物保存起来。别让人说,我杀人什么也没得着。”
我很快加强了我的精神状态。心里想着这件事情,重要的是不能让他的眼皮和鼻孔留下悲惨的痕迹,但要很方便调查凶杀动机,眼睛因紧蹩眉头而睁开,瞳孔放大,像天真的孩子突然吃惊的样子,或是由于惊叹所致。在您的眼角里,没有预备好任何悔恨和忧伤,在您的脚下,也不至于潜伏着陷阱和危难。一阵顽皮的逗笑,一阵温和的口气从牙齿里吐露出来,手指接香烟的动作有点讽刺意味,开始使我感到处于邪恶孤独中的痛苦(除非我亲近某个杀人犯,对杀人犯来说,这动作,这微笑,这温和的口气都是家常便饭)。那是偷了B.R.的戒指以后的精神状态。
“万一他知道了呢?”我心里犯嘀咕,“我就把它卖给一个他认识的人!”
由于他爱我,我想象得出他伤心的样子,也想象得出我如何羞愧得无地自容。于是我做好最坏的打算:无非一死。我死了算了。
在奥斯曼大街,我来到了一群强盗被捕的地点。一个匪徒匆忙逃跑,竟然企图穿越商店的一面大镜子。他以为,只要在被捕现场造成重大的破坏,就会引起人们对被捕事件的重视,殊不知,在此之前发生的抢劫案已经为逮捕埋下了伏笔。他极力想在自己人物周围安排一个大血案,鲜血淋漓,惊天动地,令人发指,而他自己就可怜巴巴地置身于血案的中心。罪犯总是美化自己的成就。他要消失在大排场中,要在导演一场命运安排的大戏中消亡。他把他的行动分解成若干严密的阶段,然后又把计划打乱。
“人们的侮辱能奈我何!当我的鲜血……”
我要是不认识罪犯们的本性,我还能厚颜无耻地欣赏那些漂亮的罪犯而从来不脸红吗?如果他们的确不幸地为许多诗的美提供过服务,那么我愿意帮助他们。一个艺术家利用罪恶创作是大逆不道的。有人不惜冒生命的危险,置荣耀于不顾,帮助一个艺术爱好者获得成功的桂冠。英雄是虚构出来的,但是从活生生的人那里得到启示的。如果我还没有同罪犯分享过痛苦,我绝不会津津乐道他的痛苦。我首先要招致人们的蔑视,受到他们裁决。味增爵①式的神圣性,我表示怀疑。
①味增爵(1581—1660),法国天主教遗使会和仁爱会的创始人。——译注
这本书的笔调很可能激怒思想精英,而不是蠢者。我并不追求丑闻效应。我把这些手记集中起来,只是为了几个年轻人。我希望他们把这些手记看作是一部苦行中的苦行的特别档案。苦修的经历是痛苦的,我还没有修炼圆满。即使苦修的出发点是虚构的梦幻也没关系,只要我以解决数学问题那样严谨的认真态度进行了加工;只要我从中获得了有益于艺术作品创作的素材;只要这些素材有利于一种精神的完善(甚至导致这些素材本身的毁灭、消亡),接近所谓的“神圣性”。而神圣性对我来说,仍然是人类语言中最美丽的辞藻。
我受到社会的限制,受到它的宰割,我便与社会相对立,各种尖刀利刃伤害着我,造成了我现在的模样。其锋芒愈是锐利,我受到的伤残愈是残酷,我就愈是美丽动人,闪闪发光。
不干则已,一干到底。不管出发点怎样千差万别,终点应是美丽的。往往因为半途而废导致行动名声扫地。
我回头一看,不禁眼花缭乱,只见一个杀人犯的双腿构成了一个灰色的三角形,他的一只脚靠在狭窄的护墙上,另外一只腿则一动不动地伫立在院子的泥尘中。裹包着双腿的粗呢裤管显得生硬而凄惨。我又一阵眼花缭乱,我嘴里本来衔着一枚白玫瑰的花茎,刚才突然停止了咀嚼,无意中把它扔了出去(可能是朝另外一个流氓脸上打去),但它却鬼使神差,偏偏挂在灰色三角形的裤裆上。看守没有发现这一简单的动作。甚至其他囚犯也没注意,就连杀人犯本人也未曾在意,只是感到被什么东西轻微触动一下。后来他猛然往粗呢裤子上一看,顿时羞得满脸通红。到底是有人往他身上吐痰那样羞辱他,还是有人暗示要同他寻欢作乐淫荡一番?反正他以为只有在万里无云的法兰西明朗的天空下才能享受到一场短暂的艳福。只见他涨红着脸,做了一个漫不经心的动作,设法自我掩盖,然后把那枚歪打正着的神奇的带刺玫瑰从裤裆上摘了下来,悄悄地藏到口袋里。
我所谓的神圣性,并不是指一种状态,而是指把我引向神圣性的精神活动。这是一种最理想的精神境界,但我又说不出所以然来,因为我未曾看见这一境界。我向它靠拢时,它却远离了我。我追求它,又怀疑它。这种活动可以表现得愚蠢无能。尽管这种活动很痛苦,但又很痛快。这是一种疯狂的举动。它有时会莫名其妙地像一个被拦腰抱走的人妖卡洛琳那样,高兴得乱喊乱叫。
我并不太孤独,但经常牺牲崇高的美德。特别是创造性的美德。假如我声称犯罪有助于我保持精神活力,人们肯定会大吃一惊吧?
我何时能够在形象的心中跳动,何时能够成为承载形象的光芒直照到您的眼前?我何时能够进入诗的心脏?
我差一点因把神圣性和孤独感混为一谈而失去了自我。但我说这句话的时候,该不会又重弹我要摆脱的基督教神圣性老调了吧?
这样追求透明度可能是徒劳的。求之不得,只好休息。不要再是“我”,不要再是“您”,能生存下来的微笑,这是一种平等待物的微笑。
我来到桑特监狱——几进几出旧地重游——那一天,我被叫到监狱长面前,因为我在传达室里同一位熟人聊了一会儿天。我挨了15天禁闭的处罚,于是立刻被押进单人牢房。过了三天,一个助理看守让递给我几截烟头。这是我尚未谋面的同窗囚犯叫人给我送来的,我的牢房已经安排好了。出了单人禁闭室,我便向他们道谢。居伊对我说:
“大家看,来了一个新伙计,门上早已挂上了热内的大名。热内,大家都不知道他是谁。老也没看到你报到嘛。后来才知道你被关禁闭了,我们便设法让人给你递点什么玩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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