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七百五十九 器物部四

作者: 李昉3,752】字 目 录

簋

《三礼图》曰:受一升,下足高一寸,中方外圆,漆丹中。盖龟形,诸侯饰以象,天子玉饰。盛黍稷。簋受一升,足高一寸,中圆外方,挫其四角,漆赤中。盖亦龟形,其饰如。盛稻粱。

《易》曰:樽酒簋,贰用缶。(郑玄曰:“惟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斗上有建星,建星形似簋。贰,副也。建星上星又似缶也。)纳约自牖,无咎。

《诗》曰:《权舆》,刺康公与贤人有始无终也。於我乎每食四簋,今也每食不饱。于嗟乎不承权舆!

又曰:於粲洒扫,陈馈八簋。

《周礼》曰:(音放。)人为簋,实一觳,(音夫。)崇尺,厚半寸,唇寸。

《仪礼》曰:佐食分簋。(士用敦。言簋者,客同女生之士得从周制。)

《礼》曰:管仲镂簋而朱,(郑玄曰:刻而饰之。大夫刻之为龟,诸侯饰之以象,天子饰之以玉。)君子以为滥矣。

又曰:周之八簋。(黍稷器也。)

《传》曰:卫孔文子之攻太叔也,访於仲尼。仲尼曰:“簋之事,则尝闻之矣;甲兵之事,未之学也。”

《孝经》曰:陈其簋,(郑玄曰:方曰簋,圆曰簋。)而哀戚之。

《墨子》曰:尧饭土簋,啜土。

《贾谊书》曰: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废者,不谓不廉,曰簋不饰。

瑚琏

《三礼图》曰:瑚受一升,形制未闻。《制度》云:如簋而平下。琏受一升,漆赤中,盖亦龟形,大夫饰口以白金。《制度》云:如簋而兑下。

《礼》曰:夏后氏之四琏、殷之六瑚。(皆黍稷器。)

《论语》曰:子贡问:“赐也何如?”曰:“汝,器也。”曰:“何器也?”曰:“瑚琏也。”(盛黍稷之器,夏曰瑚,般曰琏。)

敦牟(上音堆)

《三礼图》曰:敦有足,其形如今酒樽。法牟受一斗,如敦形。古牟受一升,平下,漆赤中,饰口以白金,盖亦龟形。

《周礼》曰:若合诸侯,则共珠盘玉敦。(敦,盘类也。珠、玉,以为饰也。古以盘盛血,以敦盛食也。)

《礼》曰:敦牟卮,(音移)非莫敢用。(敦牟,黍稷器也。)

又曰:有虞氏之两敦。(黍稷器。)

《仪礼》曰:主妇设两敦黍稷于俎南。

俎豆

《说文》曰:豆,古食肉器也。

《尔雅》曰:木豆谓之豆,(豆,礼器也。)瓦豆谓之登。

《三礼图》曰:豆以木为之,受四升,高尺二寸,漆赤中。大夫以上亦□画,诸侯加象饰口足,天子悠セ希。登以几,盛氵音,(音泣。)受斗二升,口径尺二寸,足径八寸,高二尺四寸,小身,有盖,似豆状。

《诗》曰:盛于豆,于豆于登。

又曰:边豆大房。(大房,玉饰俎也。)

《周礼》曰:上公豆四十,侯伯豆三十有二,子男豆十有四。

《仪礼》曰:宰夫自东房荐豆六,设千酱东。

又曰:太羹氵音,不和,实于登也。

《大戴礼》曰:武王践祚,於觞豆为铭焉。

《礼》曰:鲁季夏六月,以礼祀周公於太庙,俎用完{山厥}。(完,音丸。{山厥},居卫切。)

又曰:俎,有虞氏以完,夏后氏以{山厥},殷以具,(音矩)周以房俎。(郑玄曰:完,断木为之,四足而已。{山厥}之言蹶也,谓中足为横距之象,《周礼》谓之距。具之言积惧也,谓曲桡之也。房,谓足下跗也,上下两间,有似于堂房,《鲁颂》曰边豆大房也。)夏后氏以曷(苦戛切。)豆,殷玉豆,周献(息列切。)豆。(褐,无异物之饰也。献,疏刻之。)

又曰:礼有以多为贵者,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

又曰:子云:“觞酒豆肉,让而受恶,民犹犯齿。”

《传》曰:鸟兽之肉不登於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则公不射,古之制也。

《论语》曰:卫灵公问陈(音阵。)於孔子,孔子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

《史记》曰:孔子为小儿时,常陈俎豆以为戏。

《国语》曰:晋侯使聘周,王召士季曰:“汝今我王室之一二兄弟以相见,将和协典礼,以示民训。奉其牺(息奇切。)象,出其尊彝,陈其俎豆。”

《汉书》曰:韩延寿为颍川太守,令文学诸生皮弁,执俎豆,为吏民行丧娶之礼。

又曰:刘向说上曰:“有司定法笔削,救时务也。至於礼乐,则曰‘不敢’。是敢於杀人,不敢於养人。为其俎豆管弦之间,小不备因绝不为,是去小不备而就大不备。”

《东观汉记》曰:刘昆教授弟子恒五百馀人。每春秋飨射,常备列典仪,以素木瓠叶为俎豆。

《庄子》曰:祝宗人说彘曰:“汝奚恶死?吾将加汝肩尻乎俎之上。”

贾谊《新书》曰:昔周文王使太公望傅太子发,嗜鲍(步刀切。)鱼而公弗与。文王曰:“发嗜鲍鱼,何为弗与?”太公曰:“礼,鲍鱼不登乎俎豆。岂有非礼而可以养太子乎?”

《说文》曰:笾,竹豆也。

《尔雅》曰:竹豆谓之笾。(礼器也。)

《书》曰:祀於周庙,邦甸、侯、卫骏奔走,执豆、笾。

《诗》曰:傧尔笾豆,饮酒之饫。

又曰:笾豆有楚,ゾ核维旅。

《礼》曰:鼎俎奇而笾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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