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玉人,能治玉者。)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言必为盗所害。)纳此,以请死也(请免死。)”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攻,治也。)富而後,使复其所。(卖玉得富。)
又:《襄公十八年》曰:晋侯伐齐,将济河,献子以朱丝系玉二珏而祷曰:(双玉曰珏。)“齐环怙恃其险,负其众庶,(环,齐灵公名。负,依也。)弃好背盟,陵虐神主。(神主,民也。谓数伐鲁民人。)曾臣彪将率诸侯以讨焉,(彪,晋平公名。称臣者,明上有天子,以谦告臣。曾臣,犹未臣。)其官臣偃实先後之。(守官之臣。偃,献子名。)苟捷有功,无作神羞,(羞,耻也。)官臣偃无敢复济。(偃信巫言,故以死自誓。)惟尔有神裁之!”沈玉而济。
又《昭七年》曰:燕暨齐平。燕人归燕姬,(嫁女於齐侯。)赂以瑶瓮、玉椟、耳。不克而还。(瑶,玉也。椟,匮也。耳,玉爵。)
又曰:公赐公衍羔裘,使献龙辅於齐侯。(龙辅,玉名。)遂入羔裘,齐侯喜,与之阳谷。(阳谷,齐邑。)
又曰:公疾,遍赐大夫,(从公者。)大夫不受。赐子家子双琥、(琥,玉器。)一环、一璧、轻服,(细好之服,)受之。大夫皆受其赐。己未,公薨,子家反赐於府人,曰:“吾不敢逆君命也。”大夫皆反其赐。
又《昭十六年》曰:晋韩起聘于郑。宣子有环,其一在郑商。(玉环,同工共朴,自共为双。)宣子谒诸郑伯,(谒,请也。)子产弗与,曰:“非官府之守器也,寡君不知。”子太叔、子羽谓子产曰:“韩子亦无几求,(言所求少。)晋国亦未可以贰。晋国、韩子不可偷也。(偷,薄也。)若属有谗人交斗其间,鬼神而助之,以兴其凶怒,悔之何及?吾子何爱於一环,其以取憎於大国也?盍求而与之?”子产曰:“吾非偷晋而有二心,将终事之,是以弗与,忠信故也。侨闻:君子非无贿之难,立而无令名之患。侨闻:为国非不能事大字小之难,无礼以定其位之患。夫大国之人令於小国,而皆获其求,将何以给之?一共一否,为罪滋大。大国之求,无礼以斥之,何厌之有?吾且为鄙邑,则失位矣。(不复成国。)若韩子奉命以使,而求玉焉,贪淫甚矣,独非罪乎?出一玉以起二罪,吾又失位,韩子成贪,将焉用之?且吾以玉贾罪,不亦锐乎?”(锐,细小也。)韩宣子私觐於子产,以玉与马,曰:“子命起舍夫玉,是赐我玉而免吾死也。敢不藉手以拜!”(以玉为藉手。拜谢子产。)
又《昭十七年》曰:郑裨灶言於子产曰:“宋、卫、陈、郑将同日火,若我用玉瓒,郑必不火。”子产弗与。(以为天灾流行,非礼所息故也。为明年宋、卫、陈灾传。)
又《定上》曰:蔡昭侯为两佩与两裘,(佩,佩王也。)以如楚,献一佩,一裘於昭王。昭王服之,以享蔡侯。
又曰:蔡侯归,及汉,执玉而沈,曰:“余所有济汉而南者,有若大川!”(自誓,言若复渡汉,当受祸,明如大川。)
又曰:季平子行东野还,未至,丙申卒于房。阳虎将以敛,(与,美玉,君所赐。)仲梁怀弗与,曰:“改步改玉。”(昭公之出,季孙行君事,佩祭宗庙。今定公立,复臣位,改君步,亦当去。)阳虎欲逐之,告公山不狃,曰:“彼为君也,子何怨焉?”
又《定下》曰:邾隐公来朝,子贡观焉。邾子执玉高,其容仰,公受玉卑,其容俯。(玉,朝者之赞。)子贡曰:“以礼观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
又曰:阳虎脱甲如宫,取宝玉、大弓以出。
又《哀上》曰:卫太子祷曰:“大命不敢请,佩玉不敢爱。”
又曰:吴申叔仪乞粮於公孙有山氏,曰:“佩玉蕊兮,余无所系之。”
《谷梁传□隐公》曰:玉曰含。
《春秋孔演图》曰:孔子论经,有鸟化为书。孔子奉以告天,赤爵集书上,化为玉,刻曰“孔氏命作应法”。
《春秋说题辞》曰:孔子以受黄玉,葬鲁城北。
《毛诗□国风》曰:将翱将翔,佩玉锵锵。(锵锵,鸣玉而後行。)
又《竹竿》曰:巧笑之差,佩玉之那。(差,巧笑貌。那,行有节度。)
又《小雅》曰: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攻,错也。)
又《大雅》曰:维玉及瑶,な奉容刀。
《诗含神雾》曰:孔子曰:“诗者,天地之心,刻之玉板,藏之金俯。”
《韩诗外传》曰:良玉度尺,虽有千仞之土,不能掩其光。
《周易□鼎卦》曰: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郑玄注曰:鼎,盖象玉,似刚而柔,廉而不刿。《易》曰:乾为金为玉。)
《孝经援神契》曰:神灵滋液百宝用,则玉有瑛华。(宋均曰:尊卑不失其服,玉有英华也。)
《论语□子罕》曰:子贡曰:“有美玉於斯,韫椟而藏诸?求善价而沽诸?”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价者也。”(宁有自讼卖之道乎?我居而待价者。)又《季氏》曰:孔子曰:“求,虎兕出於柙,龟玉毁於椟中,是谁之过与?”
《逸论语》曰:,鲁之宝玉也。孔子曰:“美哉,!远而望之,焕若也;近而视之,瑟若也。一则理胜,一则孚胜。”
又曰:玉十谓之区,治玉谓之琢,亦谓之雕。(双玉为珏,五珏为区。雕,治卜也。珏音角。)差,玉色鲜白也。莹,玉色也。瑛。玉光也。琼,赤玉也。璇、瑾、瑜,美玉也。无,音舞。三采玉也。玲、、、贞、皇,音。玉声也。敫玉,佩玉也。,充耳也。ロ,玉饰以水藻也。
《史记》曰:范蠡事越王勾践二十馀年,竟灭吴。范蠡曰:“君行令,臣行意。”乃载其轻宝珠玉,乘舟浮海行,终不反。
《汉书》曰:陈平求见汉王,拜平为都尉。绛、灌等或谗平,曰:“虽美丈夫,如冠玉耳!”
又曰:文帝始幸雍,新垣平以望气见。平使人持玉杯阙下献之。平言上曰:“阙下有宝玉气。”果有献玉杯者。
又《郊祀志》曰:宣帝祀河东之明年,凤凰集投礻羽,於所集处得宝玉,乃起万寿宫。
又曰:王莽就国,孔休守新都相。休谒见莽,莽进其玉具宝剑,休不肯受。莽因曰:“诚见君面有瘢,美玉可以灭,献其彘耳。”即解其彘,休复辞。莽遂椎碎之,自里以进休也。
《後汉书》曰:孝明帝时,汴渠成。故行幸荥阳,巡行河渠。荐嘉玉洁牲,以礼河神。
《续汉书》曰:桓帝时,光禄吏舍下,夜有青气。视之,得玉钩,各一。钩长七寸三分,五寸四分,身中皆雕镂。
又曰:三老五更杖玉杖。民年七十,授之以玉杖。
华峤《后汉书》曰:嘉平中,袁逢为三老,赐玉杖。
范晔《後汉书》曰:梁冀,金玉珠玑,异方珍怪积藏室。
《魏志》曰:汉时,夫馀王葬用玉钾,常豫以付玄菟郡,王死则迎取以葬。公孙渊伏诛,玄菟库犹有玉钾一具。今夫馀库有玉璧、圭、瓒数代之物,传世以为宝。耆老言:先代之所赐也。
《魏略》曰:大秦国出采玉、五色玉,夫馀国出赤玉。
《晋书》曰:中兴东迁,旧章多阙,而冕旒饰以翡翠、珊瑚及杂珠等。顾和奏:“旧冕十有二旒,皆用玉、珠。今用杂珠等,非礼。若不能玉,可用白璇。”成帝於是始下太常改之。
沈约《宋书》曰:紫玉,王者不藏金玉,则光见深山。
崔鸿《十六国春秋□南燕录》曰:镇南长史悦寿,谓南海王法曰:“向见北海王子,天资弘雅,神爽高迈,始知天族多奇,玉林皆宝。”
又《前凉录》曰:辛攀,字怀远,陇西狄道人。兄鉴旷,弟宝迅,皆以才识知名。秦雍为之语曰:“三龙一门,金友玉昆。”
又曰:初,吕光之称王也,遣市六玺於于阗。六月,玉至也。
《燕书》曰:文帝熙平二年,左部民得玉玺、玉鼎。
《赵书》曰:刘聪徙治平阳,於汾水中得白玉,四寸,高二分,龙钮,文曰“有新保之”。
《後魏书》曰:崔挺为光州刺史。掖县有人年逾九十,板舆造州。自称:“少曾充使林邑,得一美玉,方尺四寸,甚有光彩,藏之海岛,垂六十岁,忻逢明政,今愿奉之。”挺曰:“吾虽德谢古人,未能以玉为宝。”遣船随取,光润果然。迄不肯受,乃表送都。
又曰:李预,字元凯,历征西大将军长史,带冯翊太守。府解罢郡,遂居长安。羡古人餐玉法,乃采访蓝田,躬往政得若环璧、杂器形者大小百馀,颇有粗黑者,亦挟盛以还。至而观之,皆光润可玩。预乃椎七十枚为屑,食之,馀多惠人。後预及闻者更求玉於前处,皆无所见。翊公源怀弟得其玉,琢为器、佩,皆鲜明可宝。预服经年,云有效验。而世事寝食,皆不禁节,又加好酒损志。及疾笃,谓妻子曰:“吾酒色不绝,自致於死,非药过也。然吾尸体必当异,勿速殡,令後人知餐服之妙。”时七月中旬,长安毒热,预尸四宿而体色不变。其妻常氏以玉、珠二枚含之,口闭。常谓曰:“君自云餐玉有神验,何不受含?”言讫,齿启纳珠。因虚其口,都无秽气。举敛棺,坚直不倾委。死时,有遗玉屑数升,囊盛,纳诸棺中。
又曰:高为中书侍郎时,有人於零丘得玉印一以献,诏以示。曰:“印上有籀书二字,文曰:‘守寿’。寿者,命也。我获其命,亦是归我之征。”
又曰:穆弼有风格,善自位置。高祖初定代族,欲以弼为国子助教。弼辞曰:“先臣以来,蒙恩累世。比校徒流,实用惭屈!”高祖曰:“朕欲厉胄子,故屈卿先。白玉投泥,岂能相污?”弼曰:“既遇明时,耻沉於泥滓。”
又曰:孝昌中,於广平王第掘得古玉印。敕召祖莹与李琰之令辩何世之物,莹云:“此是于阗国王晋泰康中所献。”乃以墨涂字,观之果如莹言。时人称为博物。
《後周书》曰:武帝保定中,晋公护获玉斗以献。
《北史》曰:于谨平江陵,获大玉,径四尺,围七尺,及诸舆辇法物以献。
又曰:隋文时,王邵上表云:“稽览图史。”又云:“‘政道则阴物变为阳物。’郑玄注云:‘葱变为韭,亦是。’谨案,自六年已来,远近山石多变为玉,石为阴,玉为阳。”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