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积数十年,服食其实。忽有五色蛾,集香草之上,客收而荐之以布,生华蚕焉。至蚕时,有一女自来,助客养蚕,亦以香草食之。蚕收得茧百二十枚,茧大如瓮。每一茧缲六七日,丝乃尽。缲讫,此女与园客俱去。
《梁四公记》曰:扶桑国使贡方物,有黄丝三百斤,即扶桑蚕所吐,桑灰汁所煮之丝也。帝有金炉,重五十斤,系六丝以悬炉,丝有馀力。
《楚辞》曰:茅丝兮同综,冠履兮共处。
宋玉《钓赋》曰:夫玄渊之钓也,以三寻之竿,八丝之纶。
荀卿《蚕赋》曰:食桑而吐丝,前乱而後治。
嵇康《琴赋》曰:弦以园客之丝,徽以锺山之玉。
枚乘《七发》曰:龙门之桐,高百尺而无枝。斩以为琴,野茧之丝以为弦。
《古乐府□歌诗》曰:罗敷善蚕桑,采桑城南隅。青丝为笼绳,桂枝为笼钩。何用识夫婿?白马紫骊驹,青丝系马尾,黄金络马头。
蔡邕《广连珠》曰:参丝之绞以弦琴,缓张则挠,急张则绝。
陆凯《奏事》曰:诸暨、永安出御丝。
素
《释名》曰:素,朴素也。已织则供用,不复加功饰也。
《史记》曰:苏代遗燕王书云:“齐紫败素,而贾十部。”(败素染以为紫也。)
《东观汉记》曰:郑据,建初五年辟司徒府,拜侍御史。上疏,诏书下官府,赐据素六十匹。
《汉书仪》曰:天地鬼神玺,皆以武都紫泥封,都布囊白素裹。
《汉官仪》曰:印绶盛以箧,箧以绿绨表白素裹。
《魏志》曰:学者资於人,犹蓝之染素。
《范子计然》曰:白素出三辅,匹八百。
《孟子》曰:陈相道许行之言。孟子曰:“许子必种粟而後食乎?”曰:“然。”“许子冠乎?”曰:“冠。”曰:“奚冠?”曰:“冠素。”曰:“自织之与?”曰:“否,以粟易之。”曰:“许子奚为不自织?”曰:“害於耕也。”
《韩子》曰:齐桓公好衣紫,国人皆好服之,至五素不得一紫。(事具彩门。)
《盐铁论》曰:缟素不能自分於缁墨,贤圣不能自治於乱世。
班固《与弟书》云:今赍白素三百匹,欲以市月支焉。
宋玉《美人赋》曰:腰如束素。
徐干《团扇赋》曰:惟合欢之奇扇,肇伊、洛之纤素。
《古诗》曰:新人能织缣,故人工织素。织缣日一匹,织素五丈馀。以缣特比素,新人不如故。
班婕妤诗曰:新裂齐纨素,鲜洁如霜雪。裁为合欢扇,团团象明月。
扬雄《答刘歆书》曰:天下上计孝廉,及内郡卫卒会者,雄常把三寸弱翰笔,赍油素四尺,以问其异方语。归,即以铅次之於铅椠,(七念反。)三十七岁於今矣。
缯
《史记》曰:乌氏倮以缯遗戎王,戎王十倍报之。
《帝王世纪》曰:末喜好闻裂缯之声,桀为发缯裂之。
《汉书》曰:灌婴,睢阳贩缯者。
又曰:广川王去立昭信为后,幸姬陶望卿为修美人,主缯帛。昭信谮望卿曰:“与我无礼,衣服常鲜於我,尽取善缯丐诸宫人。”
《献帝纪》曰:是时新迁都,宫人多亡衣服。帝欲发御府缯以作之,李亻不欲,曰:“宫中有衣服,胡为复作耶?”诏卖厩马百馀匹,御府大司农出杂缯二万匹,与所卖厩马直,赐公卿已下及贫民不能自存者。李亻曰:“我邸阁储寺少。”乃悉载置其营。贾诩曰:“此上意,不可距也。”亻终不从。
又曰:李亻时合羌胡数千人,先以御物缯彩与之。
《晋书》曰:单道开,敦煌人,常衣粗褐。或赠以缯服,皆不着。
《宋书》曰:朱百阳居山阴,有时出山阴为妻买缯彩三五事。好饮酒,遇醉或失之。
《後周书》曰:梁主萧岿朝於邺,高祖与之宴,大悦,赐杂缯万段、良马数千匹。并赐齐後主妓妾,及常所乘五百里骏马以遗之。
缬
《西河记》曰:西河无蚕桑,妇女着碧缬裙,上加细布裳。且为戎狄性,着紫缬襦裤,以外国色锦为裤褶。
《後魏书》曰:封回为都官尚书、冀州大中正。荥阳郑云,谄事长秋卿刘腾,货紫缬四百匹,得为安州刺史。除书旦出,晚往诣回。坐未定,问安州兴生何事便,回曰:“卿荷国宠恩,位至方伯。虽不能拔园葵去织妇,宜思方略,以济百姓。如何见造问兴生乎?封回不为商贾,何以相示?”云惭失色。
彩
《尚书□禹贡》曰:徐州,厥篚玄纤缟,荆州,厥篚玄。(玄,黑缯。缟,白缯。纤,细也。纤在中,明物皆当细。)
《礼记□玉藻》曰:无君者不贰彩,非列彩不入公门。(列彩,正服。)
《史记》曰:通邑大都,采千匹,比千乘家。
《汉书》曰:孝文六年,遗单于赤绨、绿缯各四十匹。
《东观汉记》曰:光武起,拜朱和建义大将军,赐绛八百匹。
又曰:光武初起义,与诸李市弓弩、绛衣、赤帻。
谢承《後汉书》曰:陈重同舍郎有归宁者,误持邻舍郎绛去。嫌重取,重不申曲直,置绛还之。去郎还,得绛,甚愧於重。
袁山松《後汉书》曰:刘盆子拜竟,复从刘仲卿居。仲卿为盆子制绛单衣。
张《汉记》曰:“朱俊少孤,母以贩缯彩为事。同郡周起负官债百万,县催责之。俊窃母帛为起解债。
《魏志》曰:景初中,赐倭女王茜绛五十匹,绀青五十匹。
《吴书》曰:陆逊破曹休,当还西陵,上赐逊缯彩、丹漆。
《梁书》曰:张讥幼丧母,有错彩经帕,母之遗制。及有所识,家人具以告之。每岁时,辄对帕哽噎,不能自已。
《唐书》曰:武德中,太宗平并州,悉复故地。上悦,置酒含章殿,宴群臣。极欢,遣入御府赐缯彩,皆尽重而出。
《韩子》曰: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五素不得一紫。公患之,管仲曰:“君勿衣紫也。谓左右曰:‘吾恶紫臭!’”公曰:“诺。”三日,境内莫有衣紫。
《风俗通》曰:夏至,着五彩辟兵,题彩曰游光,厉鬼知其名无温疾。五采,辟五兵也。按,取新断织系户,亦此类也。
《世语》曰:王经彦伟初为江夏太守,大将军曹爽附绛二十匹,令交市於吴。经不纳书,弃官归。
崔《四民月令》曰:八月清风戒寒,趣染彩也。
挚虞《决疑》曰:古者,男子皆衣彩,有故乃素服。秦汉以来,服色转变,今惟朝廷五服用彩。
裴玄《亲言》曰:五月五日,集五彩缯,谓之“辟兵”。不解,以问伏君,伏君曰:“青、赤、白、黑,为之四面,黄居中央,名曰:‘襞方’。缀之於复,以示妇人养蚕之工也。传声者误以为‘辟兵。’”
李陵《与苏武诗》曰:有鸟西南飞,熠炀似苍鹰。朝发天地隅,暮宿日南陵。欲寄一言书,托之笺彩缯。
张载《拟四愁诗》曰:佳人赠我筒中布,何以报之?流黄素。
蔡邕《女诫》曰:礼:女始行,服。,绛也,上正色也。红紫不以为亵服,缃绿不以为上,缯贵厚而色尚深,为其坚纽也。
母丘俭《报弟书》曰:令别致绛二百匹,可以供送葬之事。
染
《周礼□天官下》曰:染人,掌染丝帛。凡染,春暴练,夏玄;秋染夏,冬献功。
又《地官下》曰:掌染草,掌以春秋敛染草之物。(染草,茅、橐芦、豕首、紫之属。)以权量受之,以待时而颁之。(权量,以知轻重多少。时,染夏之时。)
又《冬官□考工记》曰:锺氏染羽,以朱湛丹秫,三月而炽之,(郑司农云:湛,渍也。丹秫,赤粟。玄谓:湛,读如渐车帷裳之渐。炽,炊也。羽,所以饰旌旌及王后之车。)淳而渍之。(淳,沃也。以炊下易沃其炽,蒸之以渍羽。渍犹染也。)三入为,五入为纟取,七入为缁。(染者三入而成,又再染以黑,则为纟取。今礼俗文作“爵”,言如爵头色也。又复再染以黑,乃成缁矣。)
《礼记□月令》曰:季夏,命有司染彩,黼黻文章必以法,故无或差贷。黑黄苍赤,莫不质良,无敢诈伪。以给郊庙祭祀之服,以为旗章,以别贵贱等级之度。(质,正也。良,善也。所用染者,当得其真彩正善。)
《尔雅》曰:一染谓之纟原,(取绢反。)再染谓之,三染谓之。青谓之葱,黑谓之黝。
《汉书□王莽传》曰:更始元年,拜置百官。莽闻之愈恐,欲外示自安,乃染其须发。
《吴录》曰:九真移风县有赤絮。胶人规土知蚁穴,垦发,以木枝插其中,则蚁缘而生漆。折漆以染絮,其色正赤。
《宋书》曰:陶季直五岁丧母,哀若成人。初,母未病,令於外染衣。卒後,家人始赎季直,抱之号恸,闻者莫不酸感。
《吕氏春秋》曰:素染於青,染於黄,五入而五色。尧、舜、三王,染於贤圣而治,桀、纣、幽、厉,染於凶佞而亡。
《博物志》曰:芜苏子染法:芜苏子一升,可染一匹,直以水浸之耳。
《释名》曰:缃,桑叶初生色也。
《广志》曰:乌丸与匈奴同俗,丈夫妇人为木帻,朱染之,如杆盆以沓头。
《神仙传》曰:昌容者,商王女也。修道於常山,食逢{艹累}根,二百馀年。能致紫草,卖于染家,得钱以与贫病者。
《环济要略》曰:正色有五,谓青、赤、黄、白、黑也。间色有五,谓绀、红、缥、紫、流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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