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
《毛诗□□颂□宫》曰:有稷有黍,有稻有。
《礼记□曲礼下》曰:凡祭宗庙,稷曰明粢。
又《内则》曰:豕宜稷。
《国语》曰:稷为稷,不能蕃殖。
《尔雅》曰:粢,稷也。(郭璞注曰:今江东呼粟为粢也。孙炎曰:稷,粟也。)
《说文》曰:稷,五谷之长也。
《山海经》曰:广都之野,爰有膏稷。
《广志》曰:破减稷、逼麦稷,此二者以四月熟。
《本草》曰:稷米,甘而无毒,益志气,补不足。
《郑氏婚礼谒文赞》曰:稷为天官。
卢毓《冀州论》曰:真定好稷,地产不为无珍也。
粟
《归藏》曰:《剥》,良人得其玉,小人得其粟。
《河图说微》曰:苍帝起,天雨粟也。
《说文》曰:粟,嘉谷实也。粟之为言续也。
《尔雅》曰:[B290],赤苗;芑,白苗。([B290],赤粱粟也。芑,白粱粟也。[B290],音门。芑,音起。)
《尚书□仲虺之诰》曰:肇我邦于有夏,若苗之有莠,若粟之有比。(孔安国注曰:始我商家国於夏世,欲见剪除,若莠生苗,比在粟,恐被锄治伤之也。)
《毛诗》曰:握粟出卜,自何能谷?
又《小宛》曰:交交桑扈,率场啄粟。
《周礼□地官下》曰:仓人,掌粟入之藏。(郑玄注曰:九谷尽藏,以粟为主。)
《礼记□曲礼上》曰:献粟者执右契。(契,券要。右,尊也。)
《礼记□祭义》曰:父母既殁,必求仁者之粟以祀之,谓礼终。
《左传□僖上》曰:冬,晋荐饥,乞籴于秦。秦输粟于晋,自雍及绛相继,命之曰泛舟之役。
又《襄元》曰:季文子卒,大夫入敛,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
又《襄六》曰:郑子皮即位,於是郑饥,而未及麦,民病。子皮以子展之命,饩国人粟户一锺。
又《昭六》曰:夏,会于黄父,谋王室也。(王室有子朝乱,谋定之也。)赵简子令诸侯之大夫输王粟。
《春秋佐助期》曰:粟神名许给,姓庆天。
又《说题辞》曰:高而平者为原。平者和,故宜粟。
又曰:粟助阳扶性,粟之为言续也。粟五变:一变而以阳生为苗;二变而秀,为禾;三变而粲然,谓之粟;四变入臼,米出甲;五变而蒸饭可食。(宋均注曰:粟受五行气而五变,故乃成可食。)阳以一立为法,故粟积大一分,穗长一尺。文以七烈,精以五立,故其字“西米”为“粟”。“西”者,金所立;“米”者,阳精。故“西”字合“米”而为“粟”。(宋均注曰:续为续阳生长也。受五行气,故有变。)
《春秋潜潭巴》曰:天雨粟,无德者兴,有德者不禄。小人进,大臣辱。
《公羊传□僖上》曰:秋,齐侯、宋公、江人、黄人会於阳谷。桓公曰:“无障谷,无贮粟。”(何休注曰:有无相通。)
《谷梁传□庄公》曰:诸侯无粟,诸侯相归。粟,正也。
《论语□雍也》曰:子华使於齐,冉有为其母请粟。子曰:“与之釜。”请益,曰:“与之庾。”原思为之宰,与之粟九百,辞。子曰:“无以与尔邻里乡党乎?”
《周书》曰:神农之时天雨粟,神农耕而种之,作陶冶斤斧,破木为耜锄耨,以垦草莽。然後五谷兴,以助果之实。
《史记》曰:武王平殷乱,天下宗周。伯夷、叔齐耻之,义不食周粟。
又曰:宣曲任氏之先为督道仓吏。秦之败,豪杰皆争金玉,而任氏独窖仓粟。楚、汉相拒荥阳,民不得耕种,米石至万金,而豪杰金玉尽归任氏,任氏以此起富。
又曰:汉兴七十馀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太仓之粟新陈相因,充溢露积於外,至腐败不可食也。
又曰:文帝徙淮南王,道死。民歌曰:“一斗粟,尚可舂;一尺帛,尚可缝;兄弟两人,不能相容!”
又《汲黯传》曰:河内失火,上使黯往视之。还报曰:“河内人或父子相食。臣谨发河南仓粟以赈贫乏。”上贤而释之。
《史记》曰:大将军青遂至颜山赵信城,得匈奴积粟食军,军留一月而还,悉烧其城馀粟以归。
《汉书》曰:郦食其说齐王曰:“汉英豪贤才,皆乐为之用,诸侯之兵四面而至,蜀汉之粟方船而下。”
又曰:公孙弘起家徒步为丞相,故人高贺从之,食以脱粟米饭,覆以布被。贺怨曰:“何用故人富贵为?脱粟布被,我自有之!”乃退。
又曰:主父偃谏伐匈奴,曰:“秦皇使天下飞刍免粟,起於东陲琅琊负海之郡,转致北河,率三十锺而致一石。”
又曰:秦将王离涉河围巨鹿,章邯军其南,筑通道而输之粟。
又曰: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亡粟,弗能守。”(《胜之书》又载。)
又《东方朔传》曰:侏儒长三尺,俸一囊粟,钱二百四十;臣长九尺馀,亦俸一囊粟,钱二百四十。侏儒饱欲死,臣朔饥欲死。
又曰:贾捐之上书曰:“武帝元狩六年,太仓之粟红腐不可食。”
谢承《後汉书》曰:丹阳方储,字圣明,晓风角占候,为章句。长民田还,置馀粟二石及刀锄於田陌。明日求之,亡去。疑其邻家,储曰:“此人非偷。”自呼县功曹,语曰:“君何取粟置家後积茭中?”功曹款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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