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九百七十五 果部十二

作者: 李昉2,723】字 目 录

郡迎丧,饥食菱芡,渴饮行潦。

《梁书》曰:鱼弘为湘东王镇西司马,述职西上,道中乏食,缘路彩菱,作菱饭,给所部。弘度之所,後人觅一菱不得。又於穷洲之上,捕得猕猴数百,为脯,以供酒食。

《淮南子》曰:楚灵王作章华之台,弃疾承民之怨而立公子比,百姓避而去之,乃食菱饮水,枕块而死。

《吕氏春秋》曰:厉叔事莒闵公,自以为不知,而去居于海上,夏日则食菱芡,冬日则餐橡栗。

杜恕《笃论》曰:夫萍之浮,与菱之浮相似也,菱植根,萍随波。是以尧、舜叹巧言之乱德,仲尼恶紫之夺朱。

《风俗通》曰:殿堂像东井形,刻作荷菱水物,所以厌火也。

《罗浮山记》曰:绥宁县玄龟渊中出菱,甚为甘旨。

《广志》曰:钜野阁菱,大於常菱。淮汉以南,凶年以芰为蔬。

范汪《祠祭》曰:孟秋之祭菱芡。

《楚辞》曰: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

左思《蜀都赋》曰:其沃瀛则有绿菱红莲。

潘岳《西征赋》曰:凫跃鸿渐,唼喋菱芡。

郭璞《江赋》曰:忽忘夕而宵归,咏彩菱以叩舷。

曹植《九愁》曰:彩菱华而结辞。

孙楚《论屈建文》曰:加笾之品,菱芰存焉。楚多陂塘,菱芰所生。父自嗜之而抑案。宰祝既毁就养无方之礼,又失奉死如生之义,夺乎素欲,建何忍焉!

《周礼□天官下』吨人》职曰:加笾之实,芡。

《汉书》曰:龚遂为渤海太守,劝民冬益畜果实菱芡。

《淮南子》曰:狸头愈鼠,鸡头已瘘。(音漏。鼠啮人创,狸愈之。瘘,颈肿疾。鸡头,死晷草,幽州谓之雁头,亦愈瘘。)

崔豹《古今注》曰:芡,鸡头也,一名雁头,一名芰。叶似荷而大,叶上蹙衄如沸。实有芒刺,其里如珠,可以疗饥止渴。

《方言》曰:{艹役},芡,鸡头也。北燕谓之{艹役},青徐淮泗之间谓之芡。

《说文》曰:芡,鸡头也。

《广雅》曰:南楚江湖之间谓之鸡头,或谓之雁头。

《本草经》曰:鸡头,一名雁实,生雷泽。

刘余《玄根赋》曰:芳林臻臻,朱竹离离。菱芡吐荣,若摅锦而布绣。

《尔雅》曰:荷,芙蕖,其实莲,(莲谓房也,)其中的(莲中子也,)的中薏。(中心苦者也。)

《毛诗曰□陈□宛丘□泽陂》曰:彼泽之陂,有蒲与莲。有美一人,硕大且卷。

《史记》曰:龟千岁,游於莲叶之上焉。

《吴时外国志》曰:大秦国有莲藕杂果。

《宋起居注》曰:玄嘉十八年,有司奏:扬州刺史王浚解称,州治後池有两莲骈生,双房分体。又十六年,华林丞伍泳刺:双莲同,秀出华池。

又曰:泰始二年八月,嘉莲双葩并实,合跗同茎,生豫州鳢湖。又六年,双莲一蒂,生东宫玄圃池。

《三国典略》曰:齐王还邺,高丽、新罗并遣使朝贡。先是,徐州莲一茎两蒂,占云:“异木连枝,远人入Ы。”斯其应也。

《北齐书》曰:後主武平中,特进侍中崔季舒宅中池内,莲茎皆作胡人面,仍着鲜卑帽,俄而季舒见煞。

《三国典略》曰:周平齐,齐幼主、胡太后等并归於长安。初,武成殂後有谣云:“千钱买果园,中有芙蓉树。破券不分明,莲子随他去。”调甚悲苦,至是应焉。

又曰:高纬所幸冯淑妃,名小怜也。

《後唐书》曰:监军张承业,本朝旧人,权贵任事,人士胁肩低首候之,惟马郁以猾稽侮狎。每宾僚宴集,承业出异方珍果陈列于前,客无敢先常者,当郁前者,食必尽。承业私戒主膳者曰:“他日马监至,惟以乾莲子置前而已!”郁至,窥之,知其不可啖。异日,靴中置铁锤,出以击之。承业大笑,曰:“为公易馔,勿败予案!”

夏侯孝若《芙蓉赋》曰:绿房翠叶,紫饰红敷。黄螺圆出,垂散须。缨以金牙,点以素珠。

孙楚《莲华赋》曰:攒聚星列,纤离相扶。皎若玄黎投幽夜,粲若邓林飞雏。

《乐府歌》曰:江南可彩莲,莲叶何田田!

《尔雅》曰:荷,芙蕖,其根藕。

《吴时外国志》曰:大秦国有莲藕杂果。

《齐书》曰:永明中,巴东王子响杀行事刘夤等。武帝闻之,谓群臣曰:“子响遂反。”戴僧静大言曰:“诸王应自反,岂惟巴东!”武帝问其故,咎曰:天王无罪,而一时被囚!一挺藕,一杯浆,皆谘签师;签师不在,则竟日忍渴。”

《唐史》曰:苏州进藕,其最上者名伤藕。或云荷名,或云叶甘为虫所伤,或云故伤其叶,以长其根。近多重台荷盖,莲实中又生花,亦甚异也。

司马相如《子虚赋》曰:咀嚼菱藕。

夏侯湛《芙蓉赋》曰:咀菱藕於玄泉。

谢诗曰:秋藕折轻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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