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川文集 - 第十四

作者: 杜牧6,247】字 目 录

为宰相,臣自知必不能为。凡宰相之任,非能尽知天下物情,苟为之必致败挠。况今百姓甚困,燕、赵适乱,臣以死不敢当,愿得治人一方,为陛下长养之。”因出称疾,特降中使刘泰伦起之,公称益笃。故相国李公德裕与公同列友善,亦欲公之起,辞说甚切,公终不出。因诏以本官兼史职,出归纶阁。久处密近,思效用于外,恳请于丞相不已。由是出为湖南观察使、兼御史大夫。凡二岁转为。人困事繁,恶易滋长,官人调授,少得防冤,疏通蹊径,人情物理,无不曲尽。吏欲为欺于此,照验之端必明于彼;民有未伸于彼,开张之路必在于此。亹亹循环,皆极根本。尤重刑罚,杖十五至死者,每有一犯,必具狱断刑之后,遍示幕府吏,虽十人有一人以为小未可者,必再详究。经费游宴,约事裁节,岁有水旱,不可减于常贡者,必为代之。江西宣州联岁水灾,所贷万计。

公善飬情性,自居方伯生杀之任,喜怒好恶是四者闭覆浑然,虽终岁伺之,不见毫发。故黠吏欲贼公之所向,高下其事,终不可得。每处一事,未尝不从容尽理,故所至之处,富庶欢康,理行第一。每去任,人吏泣送出境不绝。自宣城入为吏部侍郎,二年考覆搜举,品第伦比,时称精能,宰物之望,属于佥议。公每愿用所长,复理于外。及薨于位,知与不知,莫不相吊。上悼惜,辍朝一日,赠吏部尚书。

公与先少保俱掌国史,撰《宪宗实录》,未竟,出镇湖南,诏以随之,成于理所,时论荣之。公出得灵粹,沛然而仁,自幼及长,未尝须臾间汲汲牵率欲及于道。温良恭俭,明智忠信,内积外溢,自然相随。自布衣至于达宦,凡所交友,皆当时名公,将美所长,覆救所不及,三十年间,无有携间者。

公常居中,虽有重名,每苦于饥寒,两求廉镇。时宰许之,皆先要公曰:“欲用某为从事,可乎?”公必拒之。至有怒者,公曰:“诚如此,愿息所请。”故二镇幕府,皆取孤进之士,未尝有吏一人因权势入。尝择邸吏尹伦,戆滞阙事,寮佐皆患之,因请易之,公曰:“某出京师,面诫伦曰:止可关事,不可多事。是伦适能如此,受不虚矣。”故二镇号为富饶,凡十年间,权势贵幸之风不及于公耳,苞苴寳玉之赂亦不至权门,虽有怒者,亦不敢以言议公,公然侵公。其为守道自得,皆如此类。在家无杖笞呵责,家人自化,兄弟生侄,虽绝服者,入门饮食衣服,指使其奴婢,无二等。亲戚故旧,周给所得,皆出俸钱,不以家为。于京师开化里致第,价钱三百万,讫二镇牵率满之,及在牀之日,周身之饰,易以任器。京师士人,杂然言议,以为非今之有,指为异事。

呜呼!公之德行,可以称古君子矣。牧分实通家,义推先执,复以孱昧,叨在宾席,幼熟懿行,长奉指教,泣涕撰记,以备遗阙,以附于史氏云尔。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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