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导致人们去作还原尝试的第二个解释形式标志着心理学的一种相当持久的趋势,但这种趋势也同样引起了心理学的当代趋势朝向与过去的趋势相当令人注目的和意义深远的相反方向发展。如果说情感、习惯的养成,以及智力本身的某些方面显然取决于机体的话,那么其他方面,尤其是知觉,认识的客观的和可以说不带个人色彩的形式就可以看作是直接同物理世界相联的了。由此一再产生把这些精神过程联结到物理过程的种种尝试。这种倾向、尤其因为它的代表者有时是那些在研究心理学之前曾经是研究物理学的学者,如以前的费彻纳和今天的柯勒,自然更加显著了。
a.之所以要提到费彻纳,尽管他已属于历史,正是为了再次指出心理学的各种思潮在走到结构主义解释之前都是以带有原子论性质的种种表现为开端的。我们已经指出初期联想主义概念的浓厚的原子论性质,而今天有关条件作用的观点,正如以上所说的,却证明是一种控制论的甚至代数-概率论的结构主义。关于物理主义思潮,费彻纳继韦伯和法国人布盖之后,也试图简单地表示出被单独考察的感觉与感觉主观地表达的物理量之间的恒常关系。由此产生出把刺激联结到感觉的著名对数法则。这一法则,虽
说是近似性的(斯蒂文斯甚至以一个幂函数来代替它),却在许多生物学情况中都得到证实。它甚至决定光的强度与摄影感光片感光之间的关系(这表明它仅仅是概率性的,因为这个物理学例子是以光子与感光片的溴化银微粒相遇的盖然性来解释的)。
与此相反,随着格式塔心理学的出现,我们看到的显然是结构主义的物理主义,这就说明这一思潮所产生过的巨大影响。这种影响在今日仍以各种间接形式继续存在着,即使因为它代表着当代结构主义的一个来源。“形式的”或格式塔心理学在理论上的核心概念是场的概念,即一种电磁场的概念。对联想主义来说,首先存在着孤立的要素或感觉,然后才有以联想形式出现的要素之间的联系。形式论则完全颠倒联想主义的观点,它是从作为一个整体(一个旋律、一个容貌、一张几何图)的知觉出发的。即使一个图像看来是由一个单一要素构成的,如一张白纸上画的一个黑点,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是一个整体,因为点就是在一个“背景”中显示出来的一个“图像”。格式塔派于是揭示了这些整体的规律,诸如图象与背景的分离规律、边界规律、“良好形式”或“完整倾向”规律(良好形式就是一种完整倾向,因为简单、有规则、对称等等)、连续效果规律(时间上的完整性)等等。
至于所提出的解释,它既漂亮又简单:知觉形式是接触物体时即刻的神经结构的表现。由于多元神经触突场与脑电图描记分析提出了神经场的概念,人们可以把这些结构视为来自物理学的、具有非常普遍性的场规律(平衡原则:最少行动原则等等)。一个格式塔(根据这一学派的定义)既然是一个非相加性整体,也就是说它的整体并不等于部分的总和,柯勒就极力证明恰恰在场效果的领域里,存在着“物理格式塔”(而力的平行四边形则不是一个格式塔,因为它是相加组成的)。
由此可见格式塔的规律是非常普遍的。因此,这一派的心理学家还曾企图用这些规律来解释运动反应和智力本身。特别是逻辑规律,在他们看来,反映了他们所发现的整体系统。就在最近,米肖特还在想方设法用知觉的这种方式来阐明因果关系和原因这个概念。
b.然而,如果说由格式塔物理主义所标志的巨大进步毫无疑问地为彻底的结构主义解释打开了道路,那么随后的研究却表明更进一步的结构主义并不一定是物理主义的,而且相反,从更加专门的生物学或心理学结构出发,人们在某些方面终于阐明了我们对物理学本身的认识。
讨论的题目首先是知觉到底是什么性质。这是合乎物理主义的逻辑的。因为物理主义宣称它要达到物理世界、神经系统和精神反应所共有的规律,它只使用那些既不考虑主体活动——因为主体只构成在他之前写成的剧本的剧场或演员,而不是作者——又排除发展带来的任何深刻变化——因为所引用的平衡规律是一个已形成的世界的规律,而不是生物的逐渐平衡规律——的解释。所以在知觉领域里,格式塔主义者特别关心的是设法证明主要结构并不随年龄,尤其随著名的大小“常数”(对实际大小远距离的估计)或形成“常数”等而演变。
但是,在这些基本方面,目前的研究工作并不认为格式塔的解释有道理。这些工作证明有关的平衡形式确实更接近生物生理常数稳定性(带有逐步的甚至预先的补偿调节系统),而不接近力的物理平衡。在动物心理学中,冯·豪斯特为大小常数被设想为天赋的这种情况,建立了一个带有自动调节的大小常数控制论模式,至于大小常数从童年期到成年期的发展,某些论述阐明了两种事实:第一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从最初的非常清楚的亚常数直至七岁左右的大致精确的常数,然后又延长为超常数;第二是成人常有的超常数。例如,成人在四米远的地方,看到一根八、九厘米高的直杆好象有十厘米高似的。可是,这种在物理主义假设中无法解释的超常数显然属于对错误的无意识的预防,因此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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