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说史略 - 第一篇 史家对于小说之著录及论述

作者: 鲁迅2,085】字 目 录

三派,而所论列则袭旧志。

……迹其流别,凡有三派:其一叙述杂事,其一记录异闻,其一缀缉琐语也。唐宋而后,作者弥繁,中间诬谩失真,妖妄荧听者,固为不少,然寓劝戒,广见闻,资考证者,亦错出其中。班固称“小说家流盖出于稗官”,如淳注谓“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然则博采旁搜,是亦古制,固不必以冗杂废矣。今甄录其近雅驯者,以广见闻,惟猥鄙荒诞,徒乱耳目者,则黜不载焉。

《西京杂记》六卷。《世说新语》三卷。……

右小说家类杂事之属……

《山海经》十八卷。《穆天子传》六卷。《神异经》一卷。……

《搜神记》二十卷。……《续齐谐记》一卷。……

右小说家类异闻之属……

《博物志》十卷。《述异记》二卷。《酉阳杂俎》二十卷,《续集》十卷。……

右小说家类琐语之属……

右三派者,校以胡应麟之所分,实止两类,前一即杂录,后二即志怪,第析叙事有条贯者为异闻,钞录细碎者为琐语而已。传奇不著录;丛谈辩订箴规三类则多改隶于杂家,小说范围,至是乃稍整洁矣。然《山海经》《穆天子传》又自是始退为小说,案语云,“《穆天子传》旧皆入起居注类,……实则恍忽无征,又非《逸周书》之比,……以为信史而录之,则史体杂,史例破矣。今退置于小说家,义求其当,无庸以变古为嫌也。”于是小说之志怪类中又杂入本非依托之史,而史部遂不容多含传说之书。

至于宋之平话,元明之演义,自来盛行民间,其书故当甚夥,而史志皆不录。惟明王圻作《续文献通考》,高儒作《百川书志》,皆收《三国志演义》及《水浒传》,清初钱曾作《也是园书目》,亦有通俗小说《三国志》等三种,宋人词话《灯花婆婆》等十六种。然《三国》《水浒》,嘉靖中有都察院刻本,世人视若官书,故得见收,后之书目,寻即不载,钱曾则专事收藏,偏重版本,缘为旧刊,始以入录,非于艺文有真知,遂离叛于曩例也。史家成见,自汉迄今盖略同:目录亦史之支流,固难有超其分际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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