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各四尺,護以石欄,殿廡周圍改用石柱,新明倫堂廣宮牆丈有六尺,置宰牲亭,修祭器。
名宦祠在崇聖祠左。
鄉賢祠在崇聖祠右。
教諭宅在明倫堂後,訓導宅在明倫堂左。
學額:廩膳生員十名,增廣生員十名。嘉慶十五年,增設廩增各五名,共各十五名。歲試取進文武童生各十二名,科試取進文童生十二名。嘉慶十二年,各酌加一名,共各十三名。武童如舊。道光八年,奏准粵籍生員臺、鳳、嘉、彰四縣各加進二名,合原額取進文童共各十五名。
學田:實收租粟二十一石有奇。乾隆二年,府學撥歸八十石,定為例。三十年,邑人楊志申捐租粟一百六十六石六斗零,又捐租粟一百九十石。嘉慶十一年,邑紳林朝英捐置田租一百二十四石。
引心書院在寧南坊。初為引心文社。嘉慶十五年,邑紳黃拔萃立,束脩課費,俱其獨置。十八年,知縣黎溶與拔萃議改為臺灣縣書院,各捐銀置產。二十五年,知縣姚瑩捐銀生息,以充膏火。
文石書院在澎湖文澳。乾隆三十一年,通判胡建偉創建(建偉自為記)。嘉慶四年,通判韓蜚聲修。二十年,通判彭謙增建。道光六年,通判蔣鏞、副將孫德發、遊擊江鶴倡修,通判丁秉南繼之(蔣鏞記)。
義學在府治東,康熙四十五年,知縣王仕俊建。
東安坊社學二所,康熙二十三年,知府蔣毓英建。鎮北坊社學一所,康熙二十八年,巡道王效宗建。
土番社學:一在新港社口,一在新港社內,一在隙仔口,一在卓猴社,一在大傑巔社,俱雍正十二年巡道張嗣昌建,各置社師一人,使教番童。
正音書院在縣治左,雍正七年奉文設立。
鳳山縣學在縣治北門外。康熙二十三年,知縣楊芳聲始建,如制,殿後為崇聖祠。四十三年知縣宋永清、五十八年知縣李丕煜修。乾隆二年,拔貢生施世榜重修。十年,知縣呂鍾秀修明倫堂。十七年,知縣吳士元修。
范鹹記略:鳳邑在郡治之南,學宮獨據形勝之地。廟前頖池方廣里許,多植芠荷,志所稱蓮池潭也。余以乙丑冬巡行鳳山,謁先師廟,召諸生講學,明倫堂湫隘僅數椽,問所為蓮池潭者,莠民侵井以為利藪,日張網其中,芙蕖蕩然無復存者。知邑事呂令度地鳩工,於大成殿之右建堂三楹,為講學所,又修其舊有之堂以祀子朱子,以補舊日之缺,清釐頖池,以還舊觀。
名宦祠在學宮。
鄉賢祠。
教諭宅在明倫堂側,訓導宅在明倫堂後。
學額,見臺灣縣。
學田:康熙二十六年,教諭黃賜英置下則園二十甲,又置下則園二十甲。四十八年,知縣宋永清置中則園九十甲六分零,又置下則園四甲三分。乾隆二十三年,知縣秦其煟置地二十甲。二十七年,知縣王瑛曾置洲田一片,未丈,納租粟二十四石。二十八年,又置田數甲。
義學在縣治東興隆莊,康熙間,知縣宋永清建。
土墼埕社學,康熙二十八年,知府蔣毓英建。
土番社學:一在力力社,一在茄藤社,一在放■〈糸索〉社,一在阿猴社,一在上淡水社,一在下淡水社,一在塔數社,一在武洛社。
正音書院在縣治東門內,雍正七年,奉文設立。
嘉義縣學在縣治西門外。舊在西門內,康熙四十五年,署縣孫元衡建大成殿及櫺星門。四十七年,署縣宋永清建啟聖祠。五十四年,知縣周鍾瑄建東西兩廡、明倫堂及文昌祠。雍正八年,知縣劉良璧、馮盡善、教諭李倪昱等修,規制隘陋,後改為玉峰書院。乾隆十八年,知縣徐德峻移建今所,廟後為崇聖祠。
蔡世遠記略:諸羅縣學原在善化里之西,茅茨數椽。康熙四十三年甲申,鳳山令宋君永清署篆諸羅,因縣署移歸諸羅山,始就羅山議建。丙戌,郡丞孫君元衡攝縣事,建大成殿、櫺星門。戊子,宋君復來署篆,建啟聖祠。乙未,今令尹貴陽周侯以十月興修,規制周備。丙申六月告成。世遠時應中丞雷陽陳君之招,主鰲峰書院,吾友陳君夢林客遊臺灣,周侯介陳君以書來求記。且曰:諸羅僻居海外,諸生觀化聿新,願有以教之也。世遠寡陋何知,爰即鰲峰諸友相與砥礪者而告之曰:君子之學,主於誠而已矣。誠者,五常之本、百行之原、純粹至善者也。由明以來誠之方,惟讀書為最要。朱子曰:讀書之法,當循序而有常,致一而不懈,從容於句讀文義之間,而體驗乎操存踐履之實。學者率此以讀天下之書,則義理浸灌,致用宏裕。雖然,非必有出位之謀也,盡倫而已矣。孔子曰: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吾父子兄弟肫然藹然,盡吾愛敬之忱也,克伐怨欲之心何自而生哉?始於家邦,終於四海,皆是物也。庸近之士,不能返其本、思其終,但以為讀書、得科名,而吾名成矣,榮閭里、利身家,而吾事畢矣。其幸者得一第,其不幸者則老死於布褐而已矣。其天資厚而習染輕者,居是官也,猶可以寡過;其天資薄而習染重者,則貪沒焉而已矣。夫此身、父母之身也,天地之身也,民物所胞與之身也。以父母之身、天地之身、民物所胞與之身,顧可不返其本、思其終,以貽父母羞,以自外於天地,以為民物所詬病哉?
諸羅僻處海外,聖天子治化之所覃敷,三十餘年於此矣。巨公名人相繼為監司守令其間,風俗日上,今若萃一邑之秀於明倫堂,相與講經書之要旨,體宋儒之徵言,告之以立誠之方、讀書之要、倫理之修。經正理明,則善人多,為國為民,胥於是乎賴,非徒科名之盛也。陳君為我言:周侯清修幹固,百廢俱興,引人於善,惟恐不及。吾知所以長育人材、化民成俗者,必有道矣。
名宦祠。
鄉賢祠。
教諭宅在明倫堂左,訓導宅在明倫堂右。
學額,見臺灣縣。
學田:康熙四十五年,署縣孫元衡撥置洲園四十甲,為義學膏火,後被水沖陷。乾隆五年,知縣何衢清出止存園六甲六分零,充為文廟用。
玉峰書院在縣治西門內舊縣學廟址。乾隆二十四年,知縣李倓改建,中設講堂,翼以齋舍。
義學在縣治右,康熙間知縣周鍾瑄建。
紅毛井社學、新化里社學、善化里社學、開化里社學、安定里社學、打貓後莊社學。斗六門莊社學七所,康熙四十八年,知縣劉作楫建。土番社學:一在打貓後莊,一在斗六門莊,一在目加溜灣,一在蕭隴社,一在麻豆社,一在諸羅山社,一在打貓社,一在哆囉嘓社,一在大武隴頭社,一在大武隴二社,一在他里霧社。
正音書院在縣治東南,雍正七年,奉文設立。
彰化縣學在縣治東北。雍正四年,知縣張縞建,中為大成殿,後為崇聖祠,右為明倫堂,門廡泮池如制。乾隆十六年知縣程運青、十八年署縣王鶚、二十四年知縣張世珍、二十七年知縣胡邦翰相繼修。嘉慶二年,歲貢鄭士模葺廟廡。十六年,知縣楊桂森改建明倫堂於廟左,造橋於泮池上。道光十年,知縣托克通阿、李廷璧倡修,增高正殿二尺二寸,易以石柱,護以石欄,並增高崇聖祠。
名宦祠。
鄉賢祠。
教諭宅在學宮北。
學額:武童歲取進八名,餘見臺灣縣。
學田:乾隆間,邑人張達京捐置下則田一十六甲七分。
白沙書院在學宮右,即縣義學。雍正六年,知縣湯啟聲置田,以充束脩膏火。乾隆十年,署縣曾曰瑛改為書院。二十四年,知縣張世珍修。
文開書院在鹿仔港文昌宮左。道光四年,理番同知鄧傳安捐建,以臺地文教肇自寓賢鄞縣沈太僕光文,太僕字文開,故借其字為書院名,撥歸官間田為膏火。
半線莊社學,康熙四十八年奉文建。
土番社學:一在半線社,一在馬芝遴社,一在東螺社,舊眉里社社學附此,一在西螺社,一在貓兒干地,一在大肚社,舊柴坑仔社社學附此,一在大突社,一在二林社,一在大武郡社,一在南社,一在阿束社,一在感恩社,一在遷善社,一在南投社,一在北投社,一在貓霧捒社,一在岸里社,一在貓羅社,一在阿里史社。
淡水廳土番社學:一在淡水社,一在南崁社,一在竹塹社,一在後隴社,一在蓬山社,一在大甲東社。
淡水廳學,嘉慶十九年,總督汪志伊、巡撫王紹蘭以彰化縣學取進淡水廳文武童生名數及噶瑪蘭地方戶口應試名數入奏,請援照江西蓮化廳之例設立學校,禮部會議具奏,奉旨依議。二十四年,廟學規制悉備。
學額:廩膳生員四名,增廣生員四名,附學生員歲科每次取六名,武生歲試二名。
訓導宅在竹塹城內,嘉慶二十二年,移彰化學設此。
明志書院在竹塹城北興直莊夾龜崙、八里坌兩山之間,舊永定貢生胡焯猷宅。乾隆二十八年,捐置義學,署同知胡邦翰詳建書院(楊廷璋記)。
——以上錄自重纂福建通志卷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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