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同治朝实录 - 卷实录卷之三百六十四 

作者:【暂缺】 【6,207】字 目 录

看一摺。日本国使臣。上年在京换约时。并未议及派员前赴台湾生番地方之事。今忽兴兵到闽。声称借地操兵。心怀叵测。据英国使臣函报。日本系有事生番。并据南北洋通商大臣咨覆。情形相同。事关中外交涉。亟应先事防范。以杜衅端。李鹤年于此等重大事件。至今未见奏报。殊堪诧异。生番地方。本系中国辖境。岂容日本窥伺。该处情形如何。必须详细查看。妥筹布置。以期有备无患。李鹤年公事较繁。不能遽离省城。著派沈葆桢带领轮船兵弁。以巡阅为名。前往台湾生番一带察看。不动声色。相机筹办。应如何调拨兵弁之处。著会商文煜、李鹤年、及提督罗大春等、酌量调拨。至生番如可开禁。即设法抚绥驾驭。俾为我用。藉卫地方。以免外国侵越。并著沈葆桢酌度情形。与文煜李鹤年等、悉心会商。请旨办理。日本兵船到闽后。作何动静。著文煜、李鹤年、沈葆桢、据实具奏。南北洋如探有确耗。并著李鸿章。李宗羲。随时咨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核办。原摺均著钞给阅看。将此由六百里各密谕知之。

○又谕、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咇噜使臣来津。请派大臣办理等语。已另有谕旨派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该国使臣会商事务矣。咇噜国前有虐待华工之事。李鸿章务将此事与之辩论明晰。先立专条。再议通商条约事务。本日<??闲>派全权大臣谕旨一道。一并发往。如该使臣索看凭据。即著李鸿章另行恭录。给与阅看。俟议办事毕。此旨仍缴还军机处备查。将此谕令知之。

○命钦差大臣大学士直隶总督李鸿章与咇噜国使臣会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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