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时期里面,他每晨六时起身,由他的母亲备好蛋和咖啡,他狼吞虎咽的吃完之后,就要赶着步行到江边,附着渡船到公司里去工作,手里还带着母亲备好的装好的午餐。在他未加入政治生涯以前,他便一直过这样的生活,一直做到二十二岁。
贫穷最能使人无可奈何,像史密斯以上所做的事,有什么了不得的地方?有什么有出息的地方?也无非为贫穷所驱而已;但是意志坚强而不悲观,并且能向前奋斗的人,就是贫穷,不能限制他的前途;就是不得不暂做小事,也不能限制他的前途。
法警 一八九五年,史密斯二十二岁,得友人的介绍,被一个法院任为传唤证人的法警职务,他做了八年的法警,才被选举为州议会议员。
恋爱 他法警做了四五年的时候,每月有七十五圆的薪俸,这个时候他和一个谈女士(Catherine Duun)发生很浓厚的恋爱。谈女士的父母家境还过得去,所以他们培植女儿教育的能力当然胜于运货的车夫。他们的女儿歌喉珠润,为邻近亲友所钦敬。有一次谈女士约史密斯在夜里同赴一家跳舞会,他因为没有晚上穿的礼服,匆匆忙忙的跑到一家犹太人开的裁缝店里,拿出两块钱租一套,又匆匆忙忙的挟着纸盒到谈女士家里,暂在她的阿兄房里,开着纸盒,预备更易,一看上衣和背心还合身,一条裤子既短得不成样子,而且大得不堪。那时已来不及跑去换,急得像热锅上蚂蚁一般!后来还是由谈女士的阿兄把寻常的黑裤子一条,借给他妹子的男友,勉强凑凑,一同赴会。据史密斯的回忆,那夜和谈女士却跳得异常的愉快。他们朋友做了好久,彼此有了彻底的了解,恋爱程度很高,遂于一九○○年五月结婚,结果非常圆满。他们现在有了三男两女。
俱乐部 史密斯在做法警的时候,本乡的社会上有两种俱乐部,一种是社会性质的俱乐部,一种是政治性质的俱乐部。这两种俱乐部,他都加了进去。当时他那个地方的政治俱乐部首领名字叫做傅利(Tom Foley)。他的职务是要时常留意为住居本乡的各个人帮忙,扶助他们,其内容很为琐屑:有的时候,有一个老子死了,妻子无力,不能安葬,要他出来帮忙;有的时候有人被官里捉去了,也要他出来设法;有的时候有一个工人要求增加工资,也要他出来说几句话。那个时候,有政治兴味的人,这样的替本乡社会上人帮帮忙,等到举行选举的时候,受他恩惠的人,他的选举票便可听他支配。等到选举成功之后,被举的人,衣袋里常装满许多求事的荐条,往往奔走设法,忙于支配。这是美国民主党胚胎的情形,专从邻近乡人帮忙为起点的。凡是加入这种政治俱乐部的人,都要绝对的服从首领的指挥,从事相类的工作。
但是史密斯当时虽不过加入做一个会员,他已不为俱乐部的向来习惯所蔽,他觉得一个人如真正有志替地方上做点事情,这种“讲情面”的制度,实在是一种障碍。他想地方上的政治位置有限,而求者过多,譬如有六个警察要想取得较好的位置,可以穿常服而不必穿制服的位置,倘若只能替一个弄到手,岂不是造了一个朋友,树了五个敌人?当时他的思想,已超越所入机关的因袭观念;但是他在当时不过是一个后进的寻常会员,倘若说了出来,不但无济于事,还要请他出会,所以他虽慨然有澄清之志,一点儿不挂在嘴上,静候时机到了,再从实际上进行。他有了新观念,只自己守着,不轻易告人,等到相当时机一到,便着实的勇猛的做去,这是史密斯一生最大的一个特性。
议员 真有实在能力的人,终有一天要“脱颖而出”的。史密斯虽在本乡法院里做一件小事情(法警),同时并参加本乡的政治俱乐部。那个政治俱乐部和选举议员是很有关系的。当时那个俱乐部的领袖是傅利,热心政治的乡民往往于业余群集于“酒排间”(Saloon好像中国的茶店,为民众聚集之所,不过他们用酒而不用茶而已),击掌攘臂大谈其政治。史密斯当然也是其中的一个健将。以他的观察精辟,谈锋锐利,所谓不言则已,言则必中,既得领袖傅利的信任,又得乡民的信服,而对民众服务,特具热诚,所以到一九○三年,他居然获选为本州议员。
过不来 史密斯获选为本州议员之后,他就到阿尔巴尼(Albany)去就职去。不过他到了那个地方,觉得过不来,因为那个时候的“议员老爷”里面有许多以嫖赌为消遣的,他实在看不惯。史密斯在本乡公余之暇,多在家里和妻子一起,觉得非常愉快;他所信的道德虽然很简单,但是很坚毅,一点不肯同流合污的迁就;他除家庭生活外,诚然喜欢和人交际,但也不过喜欢彼此谈谈天,彼此唱唱歌,像那个时候的“议员老爷”往往喜欢打扑克,他当然合不来,而且他觉得议会里面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所以议会第一期告终之后,他就想第二期不愿意再去了。
知己 史密斯回乡之后,本州议会第二期又届,他有一天早晨和本乡的市长及政治俱乐部的首领傅利同用早膳,商量他的行止。当时那位市长非常的佩服史密斯,如他不干议员,他要请他到市政府里去帮忙,给他优越的位置。不过商量之后,那位市长和傅利都觉得史密斯对于州议会方面,不可遽尔灰心,有再行尝试的必要。傅利深知史密斯的为人,他后来提起这次力劝史密斯再试的事情,他曾经说道:“史密斯的为人,是不肯卤莽好出风头的。他成功的秘诀,就在他无论对于什么事情,都要先下一番研究的工夫,如果他其初对于这件事有点不大清楚,他决不肯缠夹在里面去瞎做,等他明白之后,便勇往直前,锐不可当。”他入议会的时候,并没有显出什么特色的地方,不久他对议会里的规则程序,立法及经济问题各方面,都懂得精熟了,于是乎他便成了议会里一位重要的中心人物。
全副精神 史密斯第二期再入议会,他才发生兴趣。当时议长是一位很精明人物,叫做窝咨卫司(Wadsueorth),他指派史密斯加入审查保险案委员会里面去。当时由议员许士调查保险公司震动一时的舞弊情形,提出报告,报告的内容非常复杂,史密斯既负起审查的责任,对于此案内容,乃用全副精神研究,这是第一件事唤起他的兴趣。同时还有一件事也增高他的兴趣。以前议会里有一种很不好的沿例,就是提出议案的人,格式非常简单,使听的人难于明晰,往往就糊里糊涂的通过了事,这是史密斯最觉得无谓的事情。等到窝咨卫司做了议长,他首先打破这个恶例,规定凡是提案的人,要附有相当的说明,使听者明了它的宗旨所在。这样改革,很唤起史密斯的注意和兴味。这是一九○五年的事情,当时史密斯已三十二岁了。
教训 世人往往以为同流合污,随处敷衍,可以保持自己的地位,殊不知真正的胜利终是要归于具有坚卓纯正品性的人物。像史密斯做第一期议员的时候,倘若埋没了他固有的良好品性,随着大众嫖赌,也不过做一个庸庸碌碌的议员,有什么光明的前途,惟其有所不为,而后大有为。
他任第一期议员的时候,似乎很消极。但是我们倘能仔细思考一下,便知道他的出发点不是消极,乃是积极。何以故呢?他不做事则已,要做事必要认真的做去,负责的做去;所以他到议会去是要有所贡献的,看了那班敷衍塞责的议员老爷,当然很不高兴。真有作为的人,不是腐败的环境所能硬压的,受腐败环境摧压的人,便是“无能为也矣”的懦夫。
还有一点我们也可以看出的,美国国势的兴隆,政治的修明,在全世界上总算括括叫的了,但是我们看他二十五年前的州议会,也不见得怎样高明!可见无论什么事,只要向前做去,好好的做去,总不怕没有进步的,我们眼前的大中华民国,使人失望的事情当然也有;但是我们只要向前做去就好。
一个人的向上,师友的夹持和辅导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像史密斯倘若没有傅利的鼓励和指导,也许要断送他的政治前途。但是“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要获得好师友,自己也先要立志上进,做一个好人,做到有以令人敬爱的地方。有许多事是要自己向好的做去,也总不怕没有进步的,用不着长吁短叹,徒作无益的悲观!
做而学 我们做事的时候,倘能时刻存着学习的态度,随时随事随处虚心静气学习,便天天在进步的历程中。史密斯的教育基础很浅薄,小学校尚未毕业,就因家境所迫,做售报童子,运货车夫的伙计,鱼行伙计,后来做法警,这是读者所知道的。但是他被选任本州(纽约州)州议会议员的时候,遇着重要的议案委派他审查或修正的时候,他就聚精会神的研究一番,学了许多未曾学过的学识经验。所以他后来的伟大,不为他浅薄的教育基础所限,就在乎做事的时候富有学习的精神;这种做事时候的学习精神,简直可以说是他一生成功的重大要素。
在一九○七年的时候,他已三十四岁,当时他正在做第二期的州议员,被议长指派加入“修订纽约城宪章委员会”,他于是又抓着这个机会,用全副精神研究一番。他遇着有学习的机会,总不肯轻轻放过;他不怕工作,却要寻觅充足的工作来练习他的能力。这一次修订纽约城宪章的工作,至少可以使他研究纽约城的政府组织,及该城政府与纽约州政府的关系。这岂不是比在大学里面研究政治学还要有实际的趣味吗?
不肯胡涂 在一九一一年他还做州议员,他觉得那个时候最有益于他的学习的,是他开始参加“拨款委员会”的工作。州议会中所谓“拨款委员会”者,其职务在决定拨款以应特殊的用途,而且所拨的款大概都是为农村区域的事业。因为这个缘故,凡是由大城市选出的州议员,都不愿加入这个委员会,只有由农村区域选出的州议员才欢喜加入,因为他可以藉此机会替本乡多争些款项办该处的事业。至于由城市里选出的州议员,对于这个委员会,似乎一点得不到好处,当时共和党的议员因为多由农村区域来的,所以指派他们加入,并没有什么困难。至于民主党的议员则多由城市选出,不容易寻得出什么人对此事有兴趣,所以在民主党加入这个委员会的只有史密斯一人。史密斯加入之后,对于所做的事却觉得津津有味,因为他随处用研究的态度。譬如你要向议会里请款子,对他说某机关里要添雇八个书记,他决不肯糊里糊涂的答应你,他一定还要弄清楚这八个书记要加来做什么事,为什么要增加,必须理由充分,他才肯容纳你的请求。在当时州议员里面,非详阅请款议案的内容,并明澈了解其需要的程度,决不肯赞成通过的,要算他是第一人。
得人心的所在 史密斯入议会悉心研究之后,他觉得议会里只有少数的问题是属于政党方面的,其余大多数问题都是属于地方上实际事业有关系的问题,在乎实际去做的,不在乎徒发空论的。例如本州中有某事要举办的,本州应否拨款举办,倘若应该,应拨款若干,实行的计划应该怎样?这都是为地方上谋福利应该做的事业,和党派没有关系的。
他由自己在议会实际研究的结果,深觉议会里的问题确可分为这两种,有少数是含有党派作用的问题,而大多数则属于地方上实际事业的问题。他以为有许多议员但知分心驰骛于党派之争,深可痛借。他自己却对于地方上实际事业的问题特别注意,特别有味。因为这个缘故,无论在本州何处来的议员,和他都成为好友。这些议员无论有的是属共和党,有的是属民主党。都觉得史密斯对于他们各区的需要都很关心,而且有不可及的能力,彻底了解他们本乡的殷切需要。所以有一位白君(Williams Allen White)对于史密斯的为人有几句很精切的批评,他说:“史密斯因为有他的好心,所以继续获得他许多老朋友的情谊;又因为他有好脑子,所以交得许多新朋友。”
史密斯因为在“拨款委员会”里有许多令人心悦诚服的贡献,所以议会里许多议员都敬爱他的为人,和他友善,他的交游因此大广,声望也因此大著。
诸位想想,史密斯并非预先装好一肚子学问然后入议会,他所以能应付裕如,都由于他自己随处留心学习,从众人所忽视的议案,他居然大增他的学问!至于所谓“拨款委员会”,他同党的议员(即民主党)差不多没有一人愿意加入,都以为是“无用武之地”的场所,而他居然弄得有声有色,令人敬佩,这不是“事在人为”吗?
自寻知识的路 受过教育的人,倘能利用所受的教育做基础,从事观察,细心练习,教育对他当然有很大的效用,否则成为一个“书蠹”,实际上还是无用。从反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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