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构建和谐新农村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不懈的努力,实现农民“人与人,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协调融洽关系,实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人居环境。《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农民、科技、政策是完成这一目标任务重中之重的三大要求。一、 构建和谐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农民是构建和谐新农村的主体,首先必须充分发挥新型农民的主体作用。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是构建和谐新农村的基础。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农村生产力最具活力并起决定性作用的要素,是发展农业生产、繁荣农村经济的基本力量,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教育,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经营能力是构建和谐新农村工作的前提。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两组基本数据可以说明这一点,即粮食生产总量和农民人均收入的增长数据。1978年我国的粮食产量是6095亿斤,2009年突破10616亿斤,产量增加4521亿斤,总增长率达到74%;1978年农民年人均收入是134元,2009年是5153元,扣除物价指数,平均每年增长超过7%,近4年来更是超过8%以上。如此高的年均增幅,从全球视野看都是了不起的。但横向比较,差距就显现出来了,以农民收入为例,1978年城乡收入差距是2.57﹕1,2009年是3.31﹕1,城乡差距不但未被“消灭”,反而明显在扩大。其中缘由,有自然条件,经济调控等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但是,毋庸置疑,劳动者素质,劳动效率等问题,影响更为严重,我国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且不说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就是与发展中的农业先进国家都不能相提并论。中国农村的突出问题是人口多而人均占有的可利用土地少,这一特征注定了解决“三农”问题必然是一项“多管齐下”的综合工程,任何发达国家的经验都只能是“借鉴”而不能是“照搬”。城镇化是个发展方向,但决不能作为一条“捷径”来走。目前我国的城镇化水平是45.7%,这还是把大量进城农民工统计在内。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城镇化率达到90%以上,农民的比例仅占5%左右。我国农村整体劳动力超过5亿人,城镇化除了住房、社保等问题,最重要的是要有就业机会。提供就业首先要有足够的生产能力,即使解决了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