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 卷十六 选举四

作者: 杜佑5,744】字 目 录

,参厕缨冕。是以开皇四年,普诏天下,公私文翰,并宜实录。其年九月,泗州刺史司马幼之上表华艳,付所司理罪。由是公卿大臣,咸知正路,莫不钻仰坟素,弃绝华绮,择先王之令典,行大道於兹代。如闻在外州县,仍踵弊风,选吏举人,未遵典则。至於宗党称孝,乡曲归仁,学必典谟,交不苟合,则摈落私门,不加收齿;其学不稽古,逐俗随时,作轻薄之篇章,结朋党而称誉,则选充吏职,举送天朝。盖由县令、刺史,未行风教,犹挟私情,不存公道。臣既忝宪司,职当纠察。若闻风即劾,恐挂网者多,请勒诸司,普加搜访,有如此者,具状送台。"

《通典》 唐·杜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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