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开府则州与府各置僚属,州官理民,府官理戎。后魏旧以州牧亲人,班九条之制,使前政选吏,以待后人。献文帝革制,刺史守宰到官之日,仰自举择,以为选官,若简任失所,以罔上论。自孝明孝昌以后,四方多难,刺史、太守皆为当部都督,虽无兵事,皆立僚佐,颇为烦扰。高隆之乃表请,自非边要见有兵马者,悉皆断之。北齐上上州刺史属官佐吏合三百九十三人,以下州递减十人。其州郡佐吏,皆州府辟除。及后主失政,赐诸佞幸卖官,分州郡,下逮乡官,多降中旨。故有敕用州主簿、郡功曹者。后周刺史府官则命於天朝,州吏并牧守自置。至隋以州为郡,无复军府,则州府之吏变为郡官矣。大唐无州府之名,而有采访使及节度使。采访使有判官二人,支使二人,推官一人,皆使自辟召,然后上闻。其未奉报者称摄。今举州之旧职,以列於左。
别驾从事史一人,从刺史行部,别乘一乘传车,故谓之别驾,汉制也。历代皆有。隋及大唐并为郡官。
治中从事史一人,居中治事,主众曹文书,汉制也。历代皆有。隋为郡官,大唐改为司马。
主簿一人,录门下众事,省署文书,汉制也。历代至隋皆有。
功曹书佐一人,主选用,汉制也。其司隶功曹从事史,兼录众事。晋以来,改功曹为西曹书佐。宋有别驾西曹,主吏及选举,即汉之功曹书佐也。
部郡国从事史,每郡国各一人,汉制也。主督促文书,举非法。
典郡书佐,每郡国各一人,汉制也。各主一郡文书,以郡吏补,岁满一更。
祭酒从事史,汉魏以来置。宋世分掌诸曹兵、贼、仓、户、水、铠之事。自江左扬州无祭酒,而以主簿治事。
中正,陈胜为楚王,以朱房为中正,而不言职事。两汉无闻。魏司空陈群以天台选用,不尽人才,择州之才优有昭鉴者,除为中正,自拔人才,铨定九品,州郡皆置。吴有太公平,亦其任也。晋宣帝加置大中正,故有大小中正,其用人甚重。齐、梁亦重焉。后魏有之。北齐郡县皆有,其本州中正以京官为之。隋有州都,其任亦重。大唐无。
○都督
后汉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权置督军御史,事竟罢。建安中,魏武为相,始遣大将军督之。而袁绍分沮授所统诸军为三都督。魏武征孙权还,又使夏侯惇督二十六军。
魏文帝黄初三年,始置都督诸州军事,或领刺史。又,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假黄钺,则总统外内诸军矣。明帝太和四年,司马宣王征蜀,加号大都督。高贵乡公正元二年,司马文王都督中外诸军,寻加大都督。
晋受魏禅,则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次之,督诸军为下。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持节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及伐吴之役,以贾充为使持节、假黄钺、大都督,总统六师。太康中,都督知军事,刺史理人,各用人也。惠帝末,乃并任,非要州则单为刺史。江左以来,都督中外尤重,唯王导等权重者乃居之。
宋氏人臣则无居者,唯江夏王义恭得假黄钺。假黄钺则专戮节将,非人臣常器。又有都督诸州诸军事者,则为常职。旧曰监某州诸军事,文帝即位,改监为都督。
后魏有都督中外诸军事。永安以后,近远多事,置京畿大都督,总摄军人,立府置佐。
后周改都督诸军事为总管,则总管为都督之任矣。又有大都督、帅都督、都督。
至隋三都督并以为散官。炀帝改大都督为校尉,帅都督为旅帅,都督为队正。按此则都督之名微矣。隋文帝以并、益、荆、扬四州置大总管。其馀总管府置於诸州,列为上中下三等,加使持节,炀帝悉罢之。
大唐诸州复有总管,亦加号使持节。武德元年,诸州总管亦加号使持节。五年,以洺、荆、并、幽、交五州为大总管府。七年,改大总管府为大都督府,总管府为都督府。复有行军大总管者,盖有征伐则置於所征之道,以督军事。自武德以来,亦有元帅之号。太宗为秦王,加西讨元帅。中宗为周王,为洮河道元帅。睿宗为相王,为并州道行军元帅。太极初,以并、益、荆、扬为四大都督府。开元十七年,加潞州为五焉。其馀都督定为上中下等。前后制置,改易不恒,难可备叙。凡大都督府,置大都督一人,亲王为之,多遥领。其任亦多为赠官。长史居府以总其事。分天下州县制为诸道,每道置使,治於所部。其边方有寇戎之地,则加以旌节,谓之节度使。自景云二年四月,始以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其后诸道因同此号,得以军事专杀。行则建节,府树六纛,外任之重莫比焉。本皆兼支度、营田使,开元九年十一月敕,其河东、河北不须别置,并令节度使兼充。有副使一人,行军司马一人,判官二人,掌书记一人,参谋无员,随军四人。开元中,凡八节度使,盖古之持节都督江左四中郎将,近代行军总管之任。若朝觐则置留后,择其人而任之。
○都护
汉宣帝地节二年,初置西域都护,为加官也。或以骑都尉、谏大夫使护西域三十六国,有副校尉。始以郑吉为之,后废。
至后汉永平十七年,复置。
晋宋以后,有都护之官,亦其任也。
大唐永徽中,始於边方置安东、安西、安南、安北四大都护府,后又加单于北庭都护府。府置都护一人,副都护二人,长史、司马各一人。
《通典》 唐·杜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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