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纂周易折中 - 第1部分

作者: 李光地94,612】字 目 录

夬,刚决也。五以阳刚乾体,居至尊之位,任其刚决而行者也。如此则虽得正,犹危厉也。古之圣人,居天下之尊,明足以照,刚足以决,势足以专。然而未尝不尽天下之议,虽刍荛之微必取,乃其所以为圣也,履帝位而光明者也。若自任刚明,决行不顾,虽使得正,亦危道也,可固守乎?有刚明之才,苟专自任,犹为危道,况刚明不足者乎?《易》中云“贞厉”,义各不同,随卦可见。

集说 项氏安世曰:六三于彖辞为“亨”者,以下卦言之,有和说之德也,于本爻为凶者,资本阴柔,履位不正,宜其凶也。九五于彖辞为不疚者,以上卦言之,有刚健中正之德也。于本爻为厉者,以刚行刚,志在夬决,其理虽正,其事则危也。凡彖多言卦德,凡爻多论爻位。

王氏申子曰:《履》之卦义,履刚也。履刚之道,尚柔不尚刚也。五虽中正以履帝位,然以刚居刚,是一于尚刚者也。夬履,谓决于行也。一于任刚,决行而不顾,则于中正之道,岂能无咎乎?若贞固守此,危道也,故曰“贞厉”。

案 凡《彖传》中所赞美,则其置辞无凶厉者,何独此爻不然?盖履道贵柔。九五以刚居刚,是决于履也。然以其有中正之德,故能常存危厉之心,则虽决于履,而动可无过举矣。《书》云:心之忧危,若蹈虎尾,此其所以“履帝位”而“不疚”也与。凡《易》中贞厉、有厉,有以常存危惧之心为义者,如《噬嗑》之”贞厉无咎”,《夬》之“其危乃光”是也。然则此之“贞厉”,兑五之“有厉”,当从此例也。

本义 视履之终,以考其样,周旋无亏,则得“元言”,占者祸福视其所履而未定也。

程传 上处《履》之终,于其终视其所履行,以考其善恶祸福,若其旋则善且吉也。

旋,谓周旋完备,无不至也。人之所履,考视其终,若终始周完无疚,善之至也,是以“元吉”。人之吉凶,系其所履,善恶之多寡,占凶之小大也。

集说 王氏弼曰:祸福之祥,生乎所履。处履之极,履道成矣,故可“视履”而“考样”也。居极应说,高而下危,是其旋也,履道大成,故“元吉”。

梁氏寅曰:上,《履》之终也。人之所履,观之于始,则诚伪未可见,惟观之于终,然后见也。故视其所履以考其善,若周旋无亏,则其吉大矣。是爻也,岂非动容周旋中礼之至与?总论项氏安世曰:一阴一阳之卦,在下者为《复》、《姤》,在上《夬》、《剥》,具义主于消长也。在二五者,阳在二为《师》之将,在五为《比》之主,阴在二为《同人》之君子,在五为《大有》之君子,其义主于得位也。在三四者,阳在三,则以刚行柔为“劳谦”,在四则以刚制柔为“由豫”,阴在三,则以柔行刚为《履》,在四,则以柔制刚为《小畜》,其义主于用事也。大抵用事之爻,在下者为行己之事,在上者为制人之事。

又曰:《履》之六爻,皆以履柔为吉,故九二为“坦坦”,九四为“愬愬终吉”,上九为“其旋元吉”,皆履柔也。六三卦辞本善,终以履刚为凶。初九九五所履皆正,然初仅能“无咎”,五不免于“厉”,皆履刚也。是故初则惧其失初心之正,而教之以保其素。五则惧其恃势位之正,而教之以谨其决。盖刚者,喜动而好决,任刚而行者,后多可悔之事也。

泰.坤上.乾下程传《泰序卦》;“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 ”履得其所则舒泰,泰则安矣,《泰》所以次《履》也。为卦坤阴在上,乾阳居下,天地阴阳之气,相交而和,则万物生成,故为通泰。

泰,小往大来,吉亨。

本义 ”泰”,通也,为卦天地交而二气通,故为《泰》,正月之卦也。“小”,谓阴。

“大”,谓阳。言坤往居外,乾来居内。又自《归妹》来,则六往居四,九来居三也。

占者有刚阳之德,则“吉”而“亨”矣。

程传 “小”,谓阴。“大”,谓阳。“往”,往之于外也。“来”,来居于内也。阳气 集说 刘氏牧曰:往来者,以内外卦言之,由内而之外为往,由外而复内为来。

蔡氏清曰:卦名曰《泰》,以天地交而二气通,就造化之本不可相无上取也。卦辞曰“小往大来”,以内君子外小人而言,就淑慝之分上取也。然则《泰》有二乎?曰:一也。但是天地交而二气通,则决然内阳而外阴矣。

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

本义 三阴在下,相连而进,拔茅连茹之象,征行之占也。占者阳刚,则其征吉矣。

郭璞《洞林》读至汇字绝句,下卦放此。

程传 初以阳爻居下,是有刚明之才而在下者也。时之否,则君子退而穷处。时既泰,则志在上进也。君子之进,必与其朋类相牵援,如茅之根然,拔其一则牵连而起矣。

“茹”,根之相牵连者,故以为象。“汇”,类也。贤者以其类进,同志以行其道,是以“吉”也。君子之进,必以其类,不唯志在相先,乐于与善,实乃相赖以济。故君子小人,未有能独立不赖朋类之助者也。自古君子得位,则天下之贤,萃于朝廷,同志协力,以成天下之泰。小人在位,则不肖者并进,然后其党胜而天下否矣。盖各从其类也。

集说 刘氏向曰;贤人在上位,则引其类,而聚之于朝,在下位则思与其类俱进。

在上则引其类,在下则推其类。故汤用伊尹,不仁者远,而众贤至类相致也。

《朱子语类》云:以其汇属上文,尝见郭璞《洞林》,亦如此作句,便是那时人已自恁地读了。盖拔茅连茹者,物象也,以其汇者,人也。

林氏希元曰:《程传》曰:茹,根之相牵者。以《本义》三阳在下,相连而进推之,乃别茅之根,非本茅之根也。盖一阳进而二阳与之相连,犹一茅拔而别茅之根与之相连也。

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

本义 九二以刚居柔,在下之中,上有六五之应,主乎《泰》而得中道者也。占者能包容荒秽,而果断刚决,不遗遐远,而不昵朋比,则合乎此爻中行之道矣。

程传 二以阳刚得中,上应于五,五以柔顺得中,下应于二。君臣同德,是以刚中之才,为上所专任,故二虽居臣位,主治泰者也,所谓上下交而其志同也。故治泰之道,主二而言。“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四者处泰之道也。人情安肆,则政舒缓而法度废弛,庶事无节,治之之道,必有包含荒秽之量,则其施为宽裕详密,敝革事理,而人安之。若无含弘之度,有贫疾之心,则无深远之虑,有暴扰之患,深敝未去,而近患已生矣,故在“包荒”也。“用冯河”,泰宁之世,人情习于久安,安于守常,惰于固 集说 胡氏炳文曰:若有包容而无断制,非刚柔相济之中也。必包容荒秽,而又果断刚决,则合乎中矣。虽不遗遐远,而或自私于吾之党类,则易至偏重,非轻重不偏之中也。唯不遗遐远,而又不昵朋比,是不忘远又不泄迩,合乎中矣。《本义》两而字当细玩。

龚氏焕曰:初九“以其汇”,九二则欲其“朋亡”,何也?初九在下之贤,则欲其引类而进,九二大臣,所以进退天下之人才者,故欲亡其朋类。唯亡其朋类则能用天下之贤,若独私其朋,则天下之贤,有不得进用者矣。此其所以不同也。

案 此爻以夫子《象传》观之。须以“包荒”两字为主。盖圣贤之心无弃物,尧舜之道欲并生,非包荒则不足以体天地之心,而尽君师之道矣。然“包荒”,非混而无别之谓,故必断以行之,明以周之,公以处之,然后用舍举措无不合于中道。《鲁论》所谓宽信敏公者,意盖相似也。四者以宽为本,故曰居上不宽,吾何以观之哉!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本义 将过乎中,《泰》将极而《否》欲来之时也。“恤”,忧也。“孚”,所期之信也。戒占者艰难守贞,则“无咎”而“有福”。

程传 三居泰之中,在诸阳之上,泰之盛也。物理如循环,在下者必升,居上者必降。《泰》久而必《否》,故于《泰》之盛,与阳之将进,而为之戒曰:无常安平而不险陂者,谓无常《泰》也。无常往而不返者,谓阴当复也。平者陂,往者复,则为《否》矣。当知天理之必然,方《泰》之时,不敢安逸,常艰危其思虑,正固其施为,如是则可以“无咎”。处《泰》之道,既能“艰贞”,则可常保其泰,不劳忧恤,得其所求也。

不失所期为孚。如是,则于其禄食有福益也。禄食,谓福祉。善处《泰》者,其福可长也。盖德善日积,则福禄日臻,德逾子禄,则虽盛而非满。自古隆盛,未有不失道而丧败者也。

集说 项氏安世曰:“无平不陂”,为三阳言之;“无往不复”,为三阴言之。两言“无”“不”者,明此皆天道之必至,而“有孚”者也。人能知此,则当《泰》之极,不可不 徐氏直方曰:小人所以胜君子者,非乘其怠,则攻其隙,艰则无怠之可乘,贞则无隙之可攻,如此则町以“无咎”,可以勿忧其孚矣。或曰:阴阳交运,《否》《泰》相仍,时势然也,虽“艰贞”,“勿恤”如之何?曰:平陂住复者,天运之不能无;“艰贞”“勿恤”者,人事之所当尽。天人有交胜之理,处其交履其会者,必有变化持守之道,若一诿之天运,以为无预于人事,则圣人之《易》,可无作矣。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

本义 已过乎中,《泰》已极矣,故三阴翩然而下复,不待富而其类从之,不待戒今而信也。其占为有小人合交以害正道,君子所当戒也。阴虚阳实,故凡言不富者,皆阴爻也。

程传 六四处《泰》之过中,以阴在上,志在下复,上二阴亦志在趋下。“翩翩”,疾飞之貌,四翩翩就下,与其邻同也。“邻”,其类也,谓五与上。夫人富而其类从者,为利也,不富而从者,其志同也。三阴皆在下之物,居上乃失其实,其志皆欲下行,故不富而相从,不待戒告而诚意相合也。夫阴阳之升降,乃时运之《否》、《泰》,或交或散,理之常也。《泰》既过中,则将变矣,圣人于三,尚云“艰贞”则“有福”,盖三为将中,知戒则可何,四已过中矣,理必变也,故专言始终反复之道。五,《泰》之主,则复言处《泰》之义。

集说 沈氏该曰:四处上体,在近君之位。三阳既进,乐与贤者共之,志同愿得,是以不富以邻,不戒而孚也。

赵氏彦肃曰:从六五下贤,其心休休焉者也。

李氏简曰:阴气上升,阳气下降,乃天地之交《泰》也。上以谦虚接乎下,下以刚直事乎上,上下相孚,乃君臣之交泰也,君臣交泰,则天下泰矣。故下三爻皆以刚直事其上,上三爻皆以谦虚接乎下,四当二卦之交,故发此义。

俞氏琰曰:“翩翩”,降以相从之貌。《易》以阴虚为不富,六四阴爻,故曰“不富”。

何氏楷曰:此正阴阳交《泰》之爻也。“翩翩”,群飞而下貌。阴虚阳实,凡言不富者皆阴爻。“邻”,指五上,四能挟其并居之邻,相从而下者,以三阴皆欲求阳,故不待教戒,而能以之下孚乎阳也。

案 《传》义皆以此爻为小人复来,然以《彖传》“上下交而其志同”观之,则四五正当君相之位,下交之主,两爻《象传》所谓“中心愿也”,中以行愿也,则正所谓“志同”者也。爻辞“不富”,与《谦》六五同,皆言其谦虚而不自满足尔。沈氏赵氏以下诸说,义皆可从。

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本义 以阴居尊,为《泰》之主,柔中虚已,下应九二,吉之道也。而“帝乙归妹” 程传 史谓汤为天乙,厥后有帝祖乙,亦贤王也。后又有帝乙。《多士》曰: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称“帝乙”者,未知谁是。以爻义观之,帝乙制王姬下嫁之礼法者也。自古帝女虽皆下嫁,至帝乙然后制为礼法,使降其尊贵,以顺从其夫也。

六五以阴柔居君位,下应于九二刚明之贤,五能倚任其贤臣而顺从之,如帝乙之归妹然,降其尊而顺从于阳,则以之受祉,且元古也。“元吉”,大吉而尽善者也,谓成治《泰》之功也。

集说 项氏安世曰:帝女,下嫁之札,至汤而备。汤嫁妹之辞曰:无以天子之富而骄诸侯。阴之从阳,女之顺夫,天下之义也。往事尔夫,必以礼义。汤称天乙。或者亦称帝乙乎?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

本义 《泰》极而《否》,“城复于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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