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纂周易折中 - 第3部分

作者: 李光地74,971】字 目 录

夫事之坏而新之,是谓“终则有始”。事之弊而革之,是谓无初有终。终则有始,如创业之君,新一代之法度也。无初有终,如中兴之主,革前朝之弊事也。

俞氏琰曰:“往有事”者,当蛊坏之时,宜涉艰险而往有攸济,不可处之于无事之域也。文子云:流水之不腐,以其逝故也。户枢之不蠹,以其运故也。大抵器欲常用,久不用则蠹生。体欲常动,久不动则病生。《蛊》之时,止而不动,则天下之事,终于蛊而已矣,故勉之使往,不宜坐视其弊而弗救也。

临,刚浸而长。

本义 以卦体释卦名。

集说 王氏应麟曰:《阴符经》云,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愚尝读《易》之《临》曰“刚浸而长”,《遯》曰“浸而长也”,自《临》而长为《泰》,自《遯》,而长为《否》。

浸者渐也,圣人之戒深矣。

张氏清子曰:自《复》一阳生,积而至《临》,则二阳长矣,故曰“刚浸而长”。《遯》者《临》之反也,《临彖》曰“刚浸而长”,《遯彖》不曰“柔浸而长”,而止曰“小利贞浸而长”,《易》不为小人谋也。

说而顺,刚中而应。

案 “刚浸而长,说而顺,刚中而应”,皆释卦名也。盖“刚浸而长”,则阳道方亨。

有说顺之德,则人心和附。刚中得应,则上下交叫志同:此其所以德洋及于天下,而足以有《临》也。此亦如《泰》之取义,兼交《泰》与消长两意,见正道之盛大。故夫子释之曰“临者大也”。若但以“临”为陵逼小人之义,则于卦爻之辞多有所难通者。

大亨以正,天之道也本义 当刚长之时,又有此善,故其占如此也。

程传 浸,渐也。二阳长于下而渐进也。下兑,上坤,和说而顺也,刚得中道而有应助,是以能大亨而得正,合天之道,刚正而和顺,“天之道也”。化育之功所以不息者,刚正和顺而已。以此临人临事临天下,莫不大亨而得正也。兑为说,说乃和也,《夬彖》云“决而和”。

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本义 言虽天运之当然,然君子宜知所戒。

程传 《临》二阳生,阳方渐盛之时,故圣人为之戒云。阳虽方长、然“至于八月”,则消而凶矣。八月,谓阳生之八月。阳始生于《复》,自《复》至《遯》凡八月,自建子至建未也。二阴长而阳消矣,故云“消不久”也。在阴阳之气言之,则消长如循环,不可易也。以人事言之,则阳为君子,阴为小人,方君子道长之时。圣人为之诫,使知极则有凶之理而虞备之,常不至于满极,则无凶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阳长之卦,每卦皆应“八月有凶”。但此卦名《临》,是盛大之义,故于此卦特戒之耳。若以类言之,则阳长之卦,至其终末皆有凶也。

陆氏振奇曰:日阳象,月阴象。八,少阴之数。七,少阳之数。故言阴来之期曰“八月”,言阳来之期曰“七日”。

案 “八月”“七日”,说者多凿。陆氏之说,最为得之。盖阳数穷于九,则退而生少阴之八,阴数穷于六,则进而生少阳之七,七八者阴阳始生之数也。若拘拘于卦气月候之配,则《震》、《既济》之“七日”,与夫三日三年十年之类,皆多不可通者矣。

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

本义 以卦体卦德释卦名义。

程传 五居尊位,以刚阳中正之德,为下所观,其德甚大,故曰“大观在上”。下坤而上巽,是能顺而巽也,五居中正,以巽顺中正之德,为观于天下也。

集说 赵氏彦肃曰:“大观在上”,统谓二阳,“中正以观天下”,独举九五。

杨氏启新曰:顺以宅心,尧舜之温恭克让,文王之徽柔懿恭是也。巽以制事,通人情,酌物理,随物付物,因时制宜者也,“巽,德之制也”,非巽何以使万事各得其宜。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

程传 为《观》之道,严敬如始盅之时,则下民至诚瞻仰而从化也。“不荐”,谓不使诚意少散也。

集说 虞氏翻曰:“孚”,信。“盥”,有威容貌。容止可观,进退可度,则下观其德而顺其化。《诗》曰:“颙颙卬卬,如圭如璋。”君德之义也。

朱氏震曰:祭之初,迎尸入庙,天子涚乎而后酌酒,涚谓之盥。酌酒献尸,尸得之灌地而祭,谓之祼。祼之后,三献而荐腥,五献而荐熟,谓之荐。“盥”者,未祼之时,精神专一,诚意未散,不言之信,发而为敬顺之貌。“颙”,颙如也,故下观而化,莫不有敬顺之心也。

王氏中子曰:观示天下之道,其诚意精一。常如始盥之时,则观感之下,莫不从化,盖有不动而敬不言而信之妙。

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本义 极言《观》之道也。“四时不忒”,天之所以为观也。神道设教,圣人之所以为观也。

程传 天道至神,故曰“神道”。观天之运行,四时无有差忒,则见其神妙。圣人见天道之神,体神道以设教,故天下莫不服也。夫天道至神,故运行四时,化育万物,无有差忒。至神之道,莫可名言。唯圣人默契,体其妙用,设为政教,故天下之人,涵泳其德而不知其功,鼓舞其化而莫测其用,自然仰观而戴服,故曰“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集说 虞氏翻曰:圣人“退藏于密”“以神明其德”,故“设教而天下服矣”。

王氏弼曰:统说《观》之为道,不以刑制使物,而以观感化物。神则无形者也,不见天之使四时,而“四时不忒”。不见圣人使百姓,而百姓自服也。

杨氏时曰:古人听以交神而接人,其道一主于诚,故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

幽明本无二理,故所以感之者一。圣人”以神道设教”,所谓“神道”,诚意而已。诚意,天德也。

《朱子语类》云;圣人以“神道设教”,即是“盥而不荐”之义。

又云;天之神道,只是自然运行底道理,四时自然不忒,圣人神道,亦是有教人自然观感处。

吴氏澄曰:常人以言设教,则有声音。以身设教,则有形迹。圣人妙天道于不测,其应捷如影响,盖所存者神,故所过者化也。

杨氏启新曰:圣人设教,诚于此,动于彼。不显之德。笃恭之妙,与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者同一机,而其动物之妙,不变之感,有非人所能测者,故曰“神道设教”。

颐中有物,曰噬嗑。

本义 以卦体释卦名义。

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本义 又以卦名卦体卦德二象卦变释卦辞。

程传 “颐中有物”,故为“噬嗑”。有物间于颐中则为害,噬而嗑之,则其害亡,乃亨通也,故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以卦才言也。刚爻与柔爻相间,刚柔分而不相杂,为明辩之象。明辨,察狱之本也,动而明,下震上离,其动而明也。“雷电合而章”,雷震而电耀,相须并见,“合而章”也。照与威并行,用狱之道也。能照则无所隐情,有威则莫敢不畏。上既以二象言其动而明,故复言威照并用之意。六五以柔居中,为用“柔得中”之义。“上行”,谓居尊位。“虽不当位”,谓以柔居五为不当。而“利”于“用狱”者,治狱之道。全刚则伤于严暴,过柔则失于宽纵。

五为用狱之主,以柔处刚而得中,得用狱之宜也。以柔居刚为“利用狱”,以刚居柔为利否。曰刚柔,质也。居,用也。用柔非治狱之宜也。

集说 崔氏憬曰;物在颐中,隔其上下,因啮而合,乃得其“亨”焉。以喻人于上下之间,有乱群者,当用刑法之,故言“利用狱”。

石氏介曰:大凡柔则言“上行”,刚则言“来”。柔下刚上,定体也。刚来,如《讼》、《无妄》、《涣》等,刚体本在上而来下。“上行”,如《晋》、《睽》、《鼎》、《噬嗑》等。

柔体本在下,今居五位为上行。

朱氏震曰:六五柔中,“不当位”也。施于用狱,无若柔中之为利。盖人君止于仁,不以明断称。以皋陶宁失不经,曾子哀矜而勿喜之言观之,则不在明断审矣。

赵氏汝楳曰:体卦之画,则宽严胥济。体卦之德,则明清善听。体卦之象,则狱不淹宿。噬以刚动而能嗑,《彖》言“利用狱”,疑当以刚能断制。而圣人归之六五之柔,其哀矜惟良之义乎!大君在上,三又而后制刑,德虽柔,于狱则利。

俞氏琰曰:《噬嗑》倒转为《贲》,亦有“颐中有物”之象。而以为《贲》,何耶?曰:凡噬者必下动,《贲》无震,故不得为《噬嗑》也。夫颐而中虚,则无事于噬而自可合。今有物焉,则窒塞矣。苟不以齿决之,乌得而合,故噬已则嗑。嗑则窒者去而上下亨通。故文王曰“噬嗑亨”。孔子添一而字,盖谓噬而嗑之则亨,不噬则不嗑,不嗑则不亨也。

贲,亨。

本义 “亨”字疑衍。

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

本义 以卦变释卦辞。刚柔之交,自然之象,故曰“天文”,先儒说“天文”上当 集说 苏氏轼曰:《易》有刚柔往来、上下相易之说,而其最著者,《贲》之《彖传》也。故学者治是争推其所从变,曰《泰》变为《贲》,此大惑也。一卦之变为六十三,岂独为《贲》也哉!徒知《泰》之为《贲》,又乌知《贲》之不为《泰》乎!凡易之所谓刚柔往来相易者,皆本诸乾坤也。乾施一阳于坤,以化其一阴,而生三子,凡三子之卦有言刚来者,明此本坤也,而乾来化之。坤施一阴于乾,以化其一阳,而生三女,凡三女之卦有言柔来者,明此本乾也,而坤来化之。非是卦也,则无是言也。

胡氏炳文曰:“柔来而文刚”,是以刚为主也。刚往文柔,必曰“分刚上而文柔”者,亦以刚为主也。故《本义》于柔文刚,则曰阳得阴助,于刚文柔,而不曰阴得阳主。盖一阴下而为离,则阴为阳之助,而明于内。一阳上而为艮,则阳为阴之主,而止于外,是知皆以刚为主也。

何氏楷曰:刚为质,柔为文,“柔来”“文刚”,是本先立矣。而文行焉,故“亨”。

“分刚上而文柔”者,非以刚为文也。分刚画居上,而柔始得成其文。不然,无质之文非文已。

张氏振渊曰:“柔来”“文刚”,是当质胜之余,而以文济之。“刚上”“文柔”,是当文胜之后,而以质救之,二者皆以质为主。

案 “亨”与“小利有攸往”,皆指文而言之。故“柔来而文刚”者,见刚当以柔济之,而后可通也。“刚上”“文柔”者,见柔当以刚节之。而柔之道不可纯用以行也,何氏张氏质文之说极明。

又案:“刚上”“文柔”而曰“分”者,本子内之诚实,以为节文之则,乃是由中而分出者,故曰“分”也。

文明以止,人文也。

本义 又以卦德言之。止,谓各得其分。

程传 卦为贲饰之象,以上下二体,刚柔交相为文饰也。下体本乾,柔来文其中而为离。上体本坤,刚往文其上而为艮。乃为山下有火,止于文明而成《贲》也。天下之事,无饰不行,故《贲》则能“亨”也。“柔来而文刚,故亨”,柔来文于刚,而成文明之象,文明所以为《贲》也。《贲》之道能致亨,实由饰而能亨也。“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分乾之中爻,往文于艮之上也。事由饰而加盛,由饰而能行,“故小利有攸往”。夫柱而能利者,以有本也。贲饰之道,非能增其实也,但加之文彩耳。事由文而显盛,故为“小利有攸往”。“亨”者亨通也,“往”者加进也。二卦之变,共成《贲》义。而《彖》分言上下各主一事者,盖离明足以致亨,文柔又能小进也。“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此承上文言阴阳刚柔相文者,天之文也,止于文明者,人之文也。“止”,谓处于文明也。质必有文,自然之理,理必有对待,生生之本也。有上则有下,有此则有彼,有质则有文。一不独立,二则为文,非知道者孰能识之。“天文”,天之理也。“人文”,人之道也。

胡氏允曰: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粲然有礼以相接者,文之明也。截然有分以相守者,文之止也,是则卦中离明而艮止者也。

王氏应麟曰:《大畜》为学,《贲》为文。能止健而后可以为学,文明以止而后可以为文者,笃实而已。不以笃实为本,则学不足以成德,文不足以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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