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则不能“不终日”,中正与不中正故也。
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集说 乔氏中和曰;刚应而志行,盖由四以阳刚为群阴所应,故其志得以大行也。
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程传 贞而疾,由乘刚为刚所逼也。“恒不死”,中之尊位未亡也。
集说 杨氏时曰:居豫之时,无刚健之才,逸于豫者也。孟子曰: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常亡。六五之乘刚,有法家拂士敌国外患之谓也,左右救正之故以正为疾,虽未能执其中而中未亡,则不死于安乐矣,故“常不死”。
郑氏汝谐曰:二与五皆不言豫,二静晦,不为豫也,五乘刚,不敢豫也,若人得一固疾,虽不快于已,亦足以久其生者,有戒心也,是以终未亡而常存。
胡氏炳文曰:豫最易以溺人,六二柔中且正,能不终日而去之。六五阴柔不正,未免溺于豫矣!犹得不死者,“中未亡”也。人莫不生于忧患,而死于逸乐,以六五之中,仅得不死,然则初之“鸣”,三之“盱”,上之“冥”,其不中者,皆非生道矣。
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程传 昏冥于豫。至于终极,灾咎行及矣,其可长然乎,当速渝也。
集说 胡氏瑗曰:“何可长”者,言其悦豫过甚,至于情荡性冥而不知所止,是“何可长”如此乎,言能渝变,则可以无咎也:王氏申子曰:豫至于上极矣,极则不可以久,速渝可也。
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本义 雷藏泽中,随时休息。
程传 雷震于泽中,泽随震而动,为《随》之象。君子观象,以随时而动,随时之宜,万事皆然,取其最明且近者言之。“君子以向晦入宴息”,君子昼则自强不息,及向昏晦,则入居于内,宴息以安其身,起居随时,适其宜也。礼君子昼不居内,夜不居外,随时之道也。
集说 翟氏玄曰:“晦”者冥也,雷者阳气,春夏用事,今在泽中,秋冬时也。故君子象之,日出视事,其将晦冥,退入宴寝而休息也。
《朱子语类》:问:程子云泽随雷动,君子当随时宴息,是否?曰:既曰雷动,何不言君子以动作,却言宴息,盖其卦震下兑上,乃雷入地中之象,雷随时伏藏,故君子亦“向晦入宴息”。
官有渝,从正吉也。出门交有功,不失也。
程传 既有随而变,必所从得正则吉也,所从不止。则有悔吝。出门而交,非牵于私,其交必正矣,正则无失而有功。
集说 俞氏琰曰:卦以阳爻为主,为主者故不当随人,而阳亦不当随阴,然以正从正,则随道之当然也。
程传 人之所随,得正则远邪,从非则失是,无两从之理,二苟系初,则失五矣,弗能兼与也,所以戒人从正当专一也。
案 九五、六二之应同也,在《比》、《萃》则“吉”,在《同人》则“吝”,在《随》则“系小子”,而吝亦可知矣。所以然者。皆因卦义而变,卦义以刚下柔,柔必系之。
故推之爻义,而知其“弗兼与也。”系丈失,志舍下也。
程传 既随于上,则是其志舍下而不从也。舍下而从上,舍卑而从高也,于随为善矣。
集说 黄氏淳耀曰:人之取舍系乎志,三志既系于四,则所舍必在于初矣。在二则因系以明其弗兼,在三则因舍以坚其所系。
案 此爻何以知其志舍下,以无刚来下之,则必从上之刚矣,四近而初远故也。卦义以刚下柔,而此爻以柔从刚,于时义则不合,而不失乎阳唱阴随之常理,故圣人犹嘉其志焉。
随有获,其义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程传 居近君之位而有获,其义固凶,能有孚而在道则无咎,盖明哲之功也。
集说 袁氏枢曰:其义凶者,有凶之理也,处得其道如下所云,则无咎矣。
案 义者,谓卦义也,卦义刚下于柔,而四刚为柔随,且处近君之地,尤有招纳之嫌,故曰“其艾凶也”。
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程传 处正中之位,由正中之道,孚诚所随者正中也,所谓“嘉”也,其吉可知。
所孚之嘉谓六二也,随以得中为善,随之所防者过也,盖心所说随,则不知其过矣。
案 当随之时,居尊位而有正中之德,则所孚者皆善矣,初五皆言吉,而五尤吉,以其正中故尔。
拘系之,上穷也。
本义 “穷”,极也。
程传 随之固如“拘系”维持,随道之穷极也。
案 上穷则有高亢之意,在人如绝世离群,往而不返者是也。卦之阴爻皆云“系”,至上六独曰“拘系之”,故未子发明其义,以为因上六之不易系也。
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
本义 “山下有风”,物坏而有事矣。而事莫大于二者,乃治己治人之道也。
程传 “山下有风”,风遇山而回,则物皆散乱,故为有事之象。君子观有事之象, 集说 李氏舜臣曰:“山下有风”,则风落山之谓。山木摧落,蛊败之象。饬蛊者,必须有以振起之。“振民”者,犹巽风之鼓为号令也。“育德”者,犹艮山之养成材力也。
《易》中育德多取于山,故《蒙》亦曰“果行育德”。
杨氏文焕曰:振万物者莫如风,育万物者莫如山。
李氏简曰:“山下有风”,振物之象也。《蛊》之时,民德败矣,败而育之,必振动之,使离其故习可也,犹风之挠物,适所以养之也。
俞氏琰曰:《小畜》之风在天上,《观》之风在地上,《涣》之风在水上,并无所阻,故皆言行。《蛊》之风则止于山下,为山所阻,而不能条达,故不言行而言有。
沈氏一贯曰:风遇山而回,物皆扰乱,是为有事之象,君子以振起民心而育其德,“作新民”也。
案 诸家“以振民育德”,惧为治人之事。与传义不同,考其文意似为得之,盖治己不应后于治人,而《蒙》之“果行育德”,亦施于蒙者之事也,若《渐》之“居贤德善俗”,为治己治人,则语次先后判然,且“居”与“育”亦有别。
干父之蛊,意承考也。
程传 子干父蛊之道,意在承当于父之事也,故祗敬其事,以置父于无咎之地,常怀惕厉,则终得其吉也,尽诚于父事,吉之道也。
集说 项氏安世曰:“干父之蛊”,迹若不顺,意则承之也。迹随时而迁,久则有敝,何可承也。孝子之于父,不失其忠爱之意而已。
杨氏简曰:不得已而干父之蛊,其意未尝不顺承者也。其意则承,其事则不可得而承矣,承其事则蛊不除,乃所以彰父之恶,非孝也。
张氏清子曰:不承其事而承其意,此善继父之志者也。
杨氏启新曰:前人以失而致蛊,未必无悔过之心。“干父之蛊”,乃承考之意,而置之无过之地也,此圣人以子之贤善,归之于父,为训之义大矣。
案 “意承考”,释“考”所以无咎,如杨氏之说。
干母之蛊,得中道也。
程传 二得中道而不过刚,干母蛊之善者也。
集说 吴氏曰慎曰:爻曰“不可贞”,所以戒占者,《传》:曰“得中道”,则是本爻象。言其能不至于贞者也,贞则非中道矣。
干父之蛊,终无咎也。
程传 以三之才,干父之蛊,虽小有悔,终无大咎也。盖刚断能干,不失正而有顺,所以“终无咎也”。
集说 蔡氏清曰:不曰无大咎,而只曰“无咎”,盖不但无大咎也,有进而勉之之意。
程传 以四之才,守常居宽裕之时则可矣,欲有所往,则未得也,加其所任,则不胜矣。
集说 赵氏汝楳曰:谓重柔之往,未得遂其有事之志,斯其为于蛊者之吝。
干父用誉,承以德也。
程传 干父之蛊,而用有令誉者,以其在下之贤,承辅之以刚中之德也。
集说 项氏安世曰:六五得尊位,行大中,能以令名掩前人之蛊者也。故曰“干父用誉,承以德也”,言不以才干,而以德干也。
郑氏维岳曰:既曰蛊矣,何德之可承,夫使人不曰承敝而承德,若不知其为前人之蛊然者。
案 《程传》谓九二承以刚中之德,然凡言“承”者,皆就父子之继而言,故初之“意承考”,此之“承以德”,文义相似也,不以事承考,而以意承考。不承父以事,而承父以德,父之德著,则誉亦彰矣,承以德,正释“用誉”之意。
不事王侯,志可则也。
程传 如上九之处事外,不累于世务,不臣事于王侯,盖进退以道,用舍随时,非贤者能之乎,其所存之志,可为法则也。
集说 陆氏铨曰:士何事尚志,志可则也,正是“高尚其事”。
泽上有地,临。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
本义 地临于泽,上临下也,二者皆临下之事,教之无穷者兑也,容之无疆者坤也。
程传 泽之上有地,泽岸也,水之际也。物之相临与含容,无若水之在地,故泽上有地为临也。君于观亲临之象,则教思无穷,亲临于民,则有教导之意思也,“无穷”,至诚无敦也,观含容之象,则有容保民之心;“无疆”,广大无疆限也,含容有广大之意,故为无穷无疆之义。
集说 王氏弼曰:相临之道,莫若悦顺,不恃威制,得物之诚,故物无违也。是以“君子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
刘氏牧曰:岸高于泽,俯临之也。
胡氏炳文曰:不徒曰教,而曰“教思”,其意思如兑泽之深,不徒曰“保民”,而曰“容保民”,其度量如坤土之大。
俞氏琰曰:《临》有二义,以爻之阴阳言,则为大临小,以象之地泽言,则为上临下。
蔡氏清曰:“教思”,谓其一段教育成就人底意思也,教人以善谓之忠,味“忠”之一字,方见此之所谓“教思”者。
又曰:劳之来之,匡之直之,辅之翼之,使自得之,又从而振德之,此可见君子教 案 临者,大也。“泽上有地”。泽之盛满,将与地平,大之义也。“教思无穷”,容保无疆,盖言王泽之盛大,所以沦浃之深,而渐被之广者。
咸临,贞吉,志行正也。
程传 所谓贞吉,九之志在于行正也,以九居阳,又应四之正,其志正也。
集说 吴氏曰慎曰:有守正,有行正,《临》初正与《屯》同。
咸临,吉无不利,未顺命也。
本义 未详。
程传 未者非遽之辞。孟子或问劝齐伐燕有诸,曰:未也。又云:仲子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史记》侯羸曰:人固未易知。古人用字之意皆如此。今人大率用对巳字,故意似异,然实不殊也。九二与五感应以临下,盖以刚德之长,而又得中,至诚相感,非由顺上之命也,是以“吉”而“无不利”。五顺体而二说体,又阴阳相应,故象特明其非由说顺也。
案 君子道长,天之命也,然命不于常,故《彖》言“八月有凶”,而《传》:言“消不久”,君子处此,唯知持盈若虚,所谓大亨以正天之道者,则顺道而非顺命矣,以二为刚长之主,即卦主也,故特发此义,以与《彖》意相应。凡天之命,消长焉而已,方其长也,则不顺命,不受命,知盈不可久,而进不可恃也。及其消也,则志不舍命。知物不可穷,而往之必复也,《易》之大义,尽在于斯。
甘临,位不当也。既忧之,咎不长也。
程传 阴柔之人,处不中正,而居下之上,复乘二阳,是处不当位也。既能知惧而忧之,则必强勉自改,故其过咎不长也。
集说 李氏简曰:六三不中不正,处不当位,虽甘说此位,亦安足以有临乎?能知而忧之,强勉自改,则过咎不长也。
案 三之爻位不当,而四之爻位当,故其德有善否。然三之所处,位高势盛,不可甘也,而甘之,此其所以为不当也。四之所处,与下相亲,最切至也,而能至焉,此其所以为当也。是为借爻位之当不当,以明所处位之当不当,《易》之例也。
至临,无咎,位当也。
程传 居近君之位,为得其任,以阴处四,为得其正,与初相应,为下贤,所以“无咎”,盖由位之当也。
集说 郑氏汝谐曰:其位在上下之际,《临》之切至也,凡上之临下,唯患其远而不相通,四既近于下,其所处之位至当,是以“无咎”。
程传 君臣道合,盖以气类相求,五有中德,故能倚任刚中之贤,得“大君之宜”,成“知临”之功,盖由行其中德也。人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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