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纂周易折中 - 第4部分

作者: 李光地52,257】字 目 录

,承上爻辞也,上云“咸其拇志在外也”,“虽凶居吉顺不害也”,“咸其股亦不处也”。前二阴爻皆有感而动,三虽阳爻亦然,故云“亦不处也”。“不处”,谓动也,有刚阳之质,而不能自主,志反在于随人,是所操执者卑下之甚也。

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本义 “感害”,言不正而感,则有害也。

程传 贞则吉而悔亡,未为私感所害也,系私应则害于感矣,“憧憧往来”,以私心相感,感之道狭矣,故云“未光大也”。

集说 陆氏九渊曰:《咸》九四一爻,圣人以其当心之位,其言感通为尤至,曰“贞吉悔亡”,而《象》以为“未感害也”,盖未为私感所害,则心之本然,无适而不正,无感而不通。曰“憧憧往来朋从尔思”,而《象》以为“未光大也”。盖“憧憧往来”之私心,其所感必狭,从其思者,独其私朋而已,圣人之洗心,其诸以涤去“憧憧往来”之私而全其本然之正也与,此所以“退藏于密”,而能同乎民,交乎物,而不堕于胶焉溺焉之一偏者也。

咸其脢,志末也。

本义 “志末”谓不能感物。

程传 戒使背其心而咸脢者,为其存心浅末,系二而说上,感于私欲也。

集说 李氏鼎祚曰:“末”,犹上也,五比于上,故“咸其脢,志未”者,谓五志感于上也。

朱氏震曰:卦以初为本,上为末。

王氏宗传曰:谓五有“咸其脢”之象者,以其志意之所向,在于一卦之末,故欲“咸其脢”以背去之也。

何氏楷曰:谓五志在与仁相感也。《系辞》曰:“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 ”《大过彖传》“本末弱”,“末”指上六可知矣。

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

本义 “滕”“腾”通用。

程传 唯至诚为能感人,乃以柔说腾扬于口舌言说,岂能感于人乎。

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程传 君子观雷风相与成《恒》之象,以常久其德,自立于大中常久之道,不变易其方所也。

集说 吕氏大临曰:雷风虽若非常,其所以相与则恒。

胡氏炳文曰:雷风虽变,而有不变者存,体雷风之变者,为我之不变者,善体雷风者也。

案 说此象者,用烈风雷雨弗迷,说震象者,用迅雷风烈必变,皆非也。“雷风”者,大地之变而不失其常也;“立不易方者”,君子之历万变而不失其常也;“洊雷”者,天地震动之气也;恐惧修省者,君子震动之心也。

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程传 居恒之始,而求望子上之深,是知常而不知度势之甚也。所以“凶”,阴暗不得恒之宜也。

集说 朱氏震曰:初居巽下,以深入为恒,上居震极,以震动为恒,在始而求深,在上而好动,皆凶道也。

郭氏雍曰:进道有渐而后可久,在《恒》之初,浚而深求,非其道也。

王氏申子曰:可恒之道,以久而成,始而求深,是施诸己则欲速不达,施诸人则责之太遽者也,故凶。

苏氏濬曰:凡人用功之始,立志太锐,取效太急,便有欲速不助长之病,故曰“始求深”,盂子言“深造必以道”,正是此意。

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程传 所以得“悔亡”者,由其能恒久于中也,人能恒久于中,岂止亡其悔,德之善也!

集说 胡氏炳文曰:九二独提“能久中”。诸爻不中,故不久可见。

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程传 人既无恒,何所容处,当处之地,既不能恒,处非其据,岂能恒哉?是不恒之人,尤所容处其身也。

案 此“无所容”,与《离》四相似,皆谓德行无常度,自若无所容,非人不容之也。

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程传 处“非其位”,虽久何所得乎,以田为喻,故云“安得禽”也。

集说 王氏弼曰:恒“非其位”,虽劳无获也。

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程传 如五之从二,在妇人则为正而吉,妇人以从为正,以顺为德,当终守于从一。

夫子则以义制者也,从妇人之道,则为凶也。

集说 项氏安世曰:九二以刚中为常,故“悔亡”,六五以柔中为恒,在二可也,在五,则夫也父也君也,而可乎。妇人从夫则吉,夫子从妇则凶矣。

杨氏启新曰:爻辞只曰“妇人吉”,《象传》又添一“贞”字,明“恒其德,贞”,为妇人之贞也。

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程传 居上之道,必有恒德,乃能有功。若躁动不常,岂能有所成乎!居上而不恒,其凶甚矣,《象》又言其不能有所成立,故曰“大无功也”。

集说 王氏安石曰:终乎动,以动为恒者也,以动为恒,而在物上,其害大矣。

王氏申子曰:此所谓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其好功生事之过乎。故圣人折之曰“大无功”,言振扰于守恒之时,决无所成也。

天下有山,遯。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

本义 天体无穷,山高有限,《遯》之象也。“严”者,君子自守之常,而小人自不能近。

程传 天下有山,山下起而乃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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