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纂周易折中 - 第4部分

作者: 李光地52,257】字 目 录

,“惩”“窒”互文而相足也。

杨氏时曰:“损”,德之修也。所当损者,唯“忿”“欲”而已。故九思始于视听貌言,终于忿思难,见得思义者,以此。

《朱子语类》:问:何以“窒欲”,伊川云思,此莫是欲心一萌,当思礼义以胜之否。

曰:然。

王氏申子曰:和说则无忿,知止则无欲,故曰修德之要也。

案 凡大象配两体之德者,皆先内后外,故当以虞氏之说为是,《益》象亦然。

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本义“尚”“上”通。

程传 “尚”,上也。时之所崇用为尚,初之所尚者,与上合志也。四赖于初,初益于四,与上合志也。

案 《易》例,初九与六四虽正应,却无往从之之义,在下位不援上也。唯《损》初爻言“遄往”,而《传》谓“上合志”,盖当损下益上之时故也。

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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