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 - 从母亲到外遇

作者: 余光中2,959】字 目 录

期”。

不过这情人当初也并非一见钟情,甚至有点刁妮子作风。例如她的粤腔九音诘屈,已经难解,有时还爱写简字来考我,而冒犯了她,更会在左报上对我冷嘲热讽,所以开头的几年颇吃了她一点苦头。后来认识渐深,发现了她的真情,终于转而相悦。不但粤语可解,简字能读,连自己的美式英语也改了口,换成了矜持的不列颠腔。同时我对英语世界的兴趣也从美移向英,香港更成为我去欧洲的跳板,不但因为港人欧游成风,远比台湾人为早,也因为签证在香港更迅捷方便。等到八○年代初期大陆逐渐开放,内地作家出交流,也多以香港为首站,因而我会见了朱光潜、巴金、辛笛、柯灵,也开始与流沙河、李元洛通信。

不少人瞧不起香港,认定她只是一块殖民地,又诋之为文化沙漠。一九四○年三月五日,蔡元培逝于香港,五天后举殡,全港下半旗志哀。对一位文化领袖如此致敬,不记得其他华人城市曾有先例,至少胡适当年去世,台北不曾如此。如此的香港竟能称为文化沙漠吗?至于近年对**与钓鱼台的抗议,场面之盛,牺牲之烈,也不像柔驯的殖民地吧。

欧洲开始成为外遇,则在我将老未老、已晡未暮的善感之年。我初践欧土,是从纽约起飞,而由伦敦入境,绕了一个大圈,已经四十八岁了。等到真的步上巴黎的卵石街头,更已是五十之年,不但心情有点“迟暮”,季节也值春晚,偏偏又是独游。临老而游花都,总不免感觉是辜负了自己,想起李清照所说:“春归秣陵树,人老建康城。”

一个人略谙法艺术有多风流倜傥,眼底的巴黎总比一般观光嬉客所见要丰盈。“以前只是在印象派的画里见过巴黎,幻而似真;等到眼见了法,却疑身在印象派的画里,真而似幻。”我在《巴黎看画记》一文,就以这一句开端。

巴黎不但是花都、艺都,更是欧洲之都。整个欧洲当然早已“迟暮”了,却依然十分“美人”,也许正因迟暮,美艳更教人怜。而且同属迟暮,也因文化不同而有风格差异。例如伦敦吧,成熟之中仍不失端庄,至于巴黎,则不仅风韵犹存,更透出几分撩人的明艳。

大致说来,北欧的城市比较秀雅,南欧的则比较艳丽;新教的家清醒中有节制,旧教的家慵懒中有激情。所以斯德哥尔摩虽有“北方威尼斯”之美名,但是冬长夏短,寒光斜照,兼以楼塔之类的建筑多以红而带褐的方砖砌成,隔了茫茫烟,只见灰蒙蒙沉沉的一大片,低压在波上。那波涛,也是蓝少黑多,说不上什么浮光耀金之美。南欧的明媚风情在那样的黑涛上是难以想象的:格拉纳达的中世纪“红堡”(alhambra),那种细柱精雕、引泉入室的回教宫殿,即使再三擦拭阿拉丁的神灯,也不会赫现在波罗的海岸。

不过话说回来,无论是沉醉醉人,或是清醒醒人,欧洲的传统建筑之美总会令人仰瞻低回,神游中古。且不论西欧南欧了,即使东欧的小,不管目前如何弱小“落后”,其传统建筑如城堡、宫殿与教堂之类,比起现代的暴发都市来,仍然一派大家风范,耐看得多。历经两次世界大战,遭受纳粹的浩劫,岁月的沧桑仍无法摧尽这些迟暮的美人,一任维也纳与布达佩斯在多瑙河边临流照镜,或是战神刀下留情,让布拉格的桥影卧魔涛而横陈。爱伦坡说得好:

你女神的风姿已招我回乡,

回到希腊不再的光荣

和罗马已逝的盛况。

一切美景若具历史的回响、文化的意义,就不仅令人兴奋,更使人低徊。何况欧洲文化不仅悠久,而且多元,“外遇”的滋味远非美的单调、浅薄可比。美再富,总不好意思在波多马克河边盖一座罗浮宫吧?怪不得王尔德要说:“善心的美人死后,都去了巴黎。”

一九九八年八月于西子湾

(原载《人生与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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