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它们知道关于自己的起源的一些材料,这是靠参考他人所保存的偶然记载而得来的。除了上帝自己直接干预的犹太民族之外(它根本不赞成父親的统辖权),世界上任何国家的起源都显然是像我所说的那样,或者至少有着这种明显的迹象。
102.如果有谁不承认罗马和威尼斯的创建是由彼此自由和独立的、没有自然的尊贵或臣属之分的人们的结合,那么,我们就不能不说他在他的假设与明显的事实不符时显露了硬要否定事实的奇怪想法。假如我们可以引证阿科斯塔的话,那么他告诉我们说,在美洲的许多地方以前完全没有政府。他说:“基于有力而明显的推测,这些人(指秘鲁的土著)在一个很长时期内,没有国王也没有国家,而是过着军队的生活,像今日佛罗里达的人、巴西的吉里夸纳人和许多其他民族那样,他们都没有一定的国王,只是逢到和平或战争的关头,他们才随意选出他们的领袖。”(第一卷,第二十五章)。如果说,那里的每一个人生来就隶属于他的父親或家长,那么前面已经证明,孩子对父親的隶属并不能剥夺他加入一个他认为合适的政治社会的自由。无论怎样,实际上这些人显然是自由的。尽管有些政治家现在怎样想要给与他们中间的若干人以某种优越的地位,他们自己却并没有这种要求;而是基于同意他们是一律平等的,直到他们基于同样的同意在他们之上设置了统治者为止。所以,他们的政治社会都起源于自愿的结合和人们自由地选择他们的统治者和政府形式的相互协议。
103.我希望我们会承认查士丁②所记述的那些跟同巴兰杜斯一道离开斯巴达的人曾是彼此独立的自由人,他们曾基于自己的同意建立了一个统治他们的政府。这样,我已从自由的和处于自然状态中的民族的历史中举出了一些例子,他们由于聚在一起而联合起来并创建了一个国家。如果说可以拿缺少这种例子这一点当作论据来证明政府不是和不能这样开始的,那我认为主张父权帝国的人们还是放弃这种论调而不要用它来反对自然的自由为妙。因为,如果他们也能从历史中举出像我所举的那样多的例子,来证明政府起源于父权(虽然这种充其量是用曾经有过的事来证明应当有的事的论据并不十分令人信服),我想,在这个问题上对他们让步不致会有多大危险。但是,如果能让我在这一点上对他们有所建议,那么他们最好不必过分去寻找事实上他们已经开始找寻的政府的起源,免得他们发觉在大多数政府的基础上,有些东西是很不利于他们所提倡的方案和所主张的那种权力的。
104.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的论证显然是有理的,人类天生是自由的,历史的实例又证明世界上凡是在和其中创建的政府,都以上述基础为开端,并基于人民的同意而建立的;因此,对于最初建立政府的权利在什么地方,或者当时人类的意见或实践是什么,都很少有怀疑的余地。
105.我并不否认,如果我们根据历史的线索尽量追溯国家的起源,我们一般地会看到它们总是在一个人的统治和管理之下。我也可以相信,当一个家族成员很多,可以自给自足,并继续聚居而不与其他人混杂(像地广人稀的地方往往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政府通常起源于父親。因为,父親既然基于自然法而与其他一切人享有同样的权力,即在他认为适当时可以处罚违反自然法的任何罪行,因此也就可以处罚他的犯过失的儿女,即使他们业已成人,脱离了他们的被监护期;他们一般也会甘愿受他的处罚,并且全体会同他一起来对付犯罪者,这就授予他以执行处罚任何犯罪的权力,从而事实上使他成为所有那些仍与他的家族结合在一起的人们的立法者和统治者。他是最适宜于被信任的人;父親的慈爱使他们的财产和利益在他的照料下得到保障;他们在幼年时对他服从的习惯使他们对他比对其他任何人更容易顺从。在群居的人们中间,既然政府是难以避免的,那么如果他们要有一个人来统治他们,除非疏忽、残忍或其他任何的身心缺陷使他不适于这种地位,还有谁能像他们的共同父親那样合式呢?可是,或者父親死了,留下的嗣子由于尚未成年,缺乏智慧、勇气或任何其他品质而不适于统治,或者几个家族集合一处,同意继续聚居,这时他们便行使他们的自然自由,选立他们认为最能干和可能最善于统治他们的人为统治者,这是无庸怀疑的。同这情况相符的,我们看到那些还没有受到秘鲁和墨西哥两大帝国的武力征服和扩张统治的影响的美洲人,依然享有他们自己的自然自由,虽然从另一方面讲,他们通常推戴他们的故王的嗣子;但是,如果他们发见他软弱无能的话,他们就另立最坚毅和最勇敢的人做他们的统治者。
106.由此可见,虽然我们查考最早的记载所提供我们的有关聚居的材料和各民族的历史,我们通常发见政府是在一个人的支配之下的;但是这仍不能推翻我所肯定的意见,即:
政治社会的创始是以那些要加入和建立一个社会的个人的同意为依据的;当他们这样组成一个整体时,他们可以建立他们认为合适的政府形式。但是,既然这种情况会引起一些人误解,以为政府本来自然是君主制的和属于父親的,我们就不妨在这里研究一下,为什么人们最初一般采用了这种政府形式。在有些国家最初建立时,也许父親的优越地位会促使并在最初阶段把权力交给某一个人;但是很明显的是,这种集权于一人的政府形式之所以能够继续,并不是由于对父权有任何敬意或尊重,因为一切小的君主国,即几乎一切君主国,在接近它们的起源时,通常——至少有时——是选任的。
107.第一,在开始的时候,父親对妻子女在幼年时期的统治,既然使他们习惯于受一人的支配,又使他们知道只要这种统治是在关怀、循循善誘、和蔼和慈爱的情况下对他们行使的,它就足以取得和保护人们想在社会中寻求的一切政治幸福。怪不得他们要选择和自然而然地采用那种政府形式,因为他们对它从小已经习惯,而且根据经验,觉得它是既便利又安全的。此外,我们还可以说君主制对于人们是最简单明了的,因为当时的经验既没有启示他们以政府的种种形式,也尚未受到帝国的野心或横暴的教训,使他们知道提防特权的侵占或专制权力的騒扰。这些特权和专制权力都是君主政体相沿下来容易主张并施加于人民的。所以当时他们并不费心机去想出一些办法来限制他们赋与权力以支配他们的人的任何专横,以及让政府权力分别由人掌握来平衡政府的权力,这是丝毫不足为奇的。他们既没有经历过暴君的压迫,而时代的风气以及他们的不足构成贪婪或野心对象的财产或生活方式,又使他们没有任何忧虑或防范的理由,因此难怪他们就置身于这种如我所说的最为简单明了而且又最适合他们当时的状态和状况的政体了,因为他们当时的情况是对于防御外侮比对法律的多样性更感需要。一种简单而贫乏的生活方式下的平等既然把他们的慾望局限在各人的少量财产范围内,就很少造成纠纷,因而不需要很多的法律来加以裁决,同时又由于侵害行为和犯罪者为数不多,也就不需要各种官吏来监督法律的程序或负责司法的执行。他们既情投意合而参加了社会,就只能被认为彼此有一些交情和友谊,并且互相信赖,他们彼此间的猜疑定然没有像对外人那样大,所以他们首先注意和考虑的,只能被认为是怎样防御外侮来保障自己。他们置身于一个最能达到这个目的的政体下,推选最贤明和最勇敢的人在他们的战争中指挥他们,领导他们去攻打敌人,而主要在这方面做他们的统治者,这是很自然的事。
108.因此,我们看到美洲——它仍是亚洲和欧洲原始时代的一种模型,那里地广人稀,人力和财力的缺乏使人们产生不出扩大土地占有的念头,也不致为了扩大土地的范围而引起斗争——的印第安人的国王不过是他们军队的将帅;虽然他们在战争中享有绝对的指挥权,但是在境内和在平时,他们行使很小的统辖权,只有十分有限的主权;和战的决定权通常属于人民或会议,而战争本身既不容许多头领导,就自然会使指挥权归于国王一人。
109.即就以色列民族本身而论,他们的士师和初期国王的主要任务似乎就是担任战时的将帅和他们的军队的统率者(除从出入时身先民众、即出征和归来时都在队伍前面这一点可以看出以外),这在耶弗他的故事中说得很明白。亚扪人起兵攻打以色列,基列族害怕起来,派人去请耶弗他回来。耶弗他本是基列族的私生子,为他们撵走的。这时他们与他立约,如果他愿意帮助他们抵抗亚扪人,就立他做他们的统治者。这件事情《圣经》里用这样的话来记载:“百姓就立耶弗96政府论他作领袖、作元帅”(《旧约》士师记,第十一章,第十一节),在我们看来,这就是等于立他作士师。所以《圣经》又说,“他作以色列的士师”(《旧约》士师记,第十二章,第七节),也就是说他作他们的将帅有六年之久。又例如当约坦责备示剑人对曾是他们的士师和统治者的基甸忘恩背义时,他对他们说:“从前我父冒死为你们争战,救了你们脱离米甸人的手”(《旧约》士师记,第九章,第十七节)。除了提到他曾充当将帅以外,没有提到其他;的确,这就是在他的历史中或其他任何士师的历史中所能看到的一切。亚比米勒特别被称为国王,但至多他只是示剑人的将帅。以色列的百姓因为厌弃撒母耳的儿子的恶行,需要立一个国王,“像列国一样,有王治理他们,统领他们,为他们争战”(《旧约》撒母耳记上,第八章,第二十节),这时上帝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对撒母耳说:“我必使一个人到你这里来,你要膏他作我民以色列的君,他必救我民脱离非利士人的手”(前书,第九章,第十六节)。似乎国王的唯一任务就是率领他们的军队,为保卫他们而战。因此,在扫罗登位时,撒母耳拿瓶膏油倒在扫罗的头上,对他声言:“耶和华膏他作他产业的君”(前书,第十章,第一节)。所以当以色列各族在米斯巴庄严地推选并欢呼扫罗为国王之后,那些不愿意立他为国王的人也只提出这样的话来反对:“这人怎能救我们呢?”(前书,第十章,第二十七节)似乎他们的本意是要说:“这人不适于做我们的王,他在战争中并无策略和才干足以保卫我们。”及至上帝已决定把统治权移交大卫时,有这样的话:“现在你的王位必不长久,耶和华已经寻着一个合他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前书,第十三章,第十四节)。似乎国王的全部威权无非是做他们的将帅;因此,那些仍忠于扫罗家族和反对大卫登位的以色列各族带着顺服的条件来到希伯仑那里,他们除了别的理由之外,告诉他说,他们不得不像服从他们的国王一样服从他,因为在扫罗的时候,他事实上已是他们的国王,所以他们现在没有理由不奉他做国王。他们说:“从前扫罗作我们王的时候,率领以色列人出入的是你,耶和华也曾应许你说,你必牧养我的民以色列,作以色列的君”(《旧约》撒母耳记下,第五章,第二节)。
110.因此,一个家族逐渐成长为一个国家,父親的权威由长子承袭下去,在这个权威下长大的每个人默认地对他顺从,而这种统治的顺利和平等并不妨害任何人,每个人都老老实实地表示同意,直到后来通过时间的考验似乎把它确立了,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承继的权利;或者是,几个家族的后裔因偶然的机缘、居地的接近或事务联系聚在一起,联合成为社会——无论是哪一种情况,由于人们在战时需要一位能干的将军替他们防御敌人,以及在这艰苦而有道德的时代里天真和诚实使人们彼此有深厚的信赖(世界上能够存在下来的政府在开始时几乎都有这样的情况),这就使国家的最初创始者们通常把统治权放在一个人的手里,除了事情的本质和政府的目的所需要者外,没有其他任何明白的限制或约束。不论是哪一种情况使当初统治权属于一人,可以肯定说,它之所以交付给某一个人,只是为了公众的福利和安全;而在国家的幼年时代,享有统治权的人通常都是为了这些目的而行使统治权的。除非他们这样做,年轻的社会就不可能存在下去。如果没有这种保姆式的父親关心和审慎安排公共福利,一切政府都会因为它们幼年时代的孱弱而消亡,而君主和人民不久就会同归于尽。
111.纵然这黄金时代(在虚荣的野心、恶劣的占有慾和歪风邪念腐蚀人心,使权力和荣誉的真正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