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和爬虫,希腊文的《旧约·亚经》七十人译本也作这样理解。
26.当上帝已经创造出了世上的非理性动物,照着它们的居地分作三类——即“海中的鱼、空中的鸟,”和陆上的生物,又把后者再分为“牲畜、野兽和爬虫,”之后,上帝便考虑到创造人类,以及人类对陆上世界应有的统治权,然后他把这三界的生物合计一下;可是在陆界却除掉了第二级动物或野兽,但是在叙到上帝真个实行他的主意和给人类以这种统治权的地方,《圣经》原文便提到“海中的鱼,空中的鸟,”以及用表示野兽和爬虫的字眼来代表的地上的生物,只不过译为“走动的生物,”并漏掉了牲畜。在上述两处当中,虽然一处省略了表示“野兽”的字样,另一处省略了表示“牲畜”的字样,可是,上帝既在一个地方实行他在另一个地方宣称设计好了的计划,我们只能理解两个地方是一样的,在这儿所引的一段话中所见到的只是说明业已被创造出来、并在被创造时已被区分为“牲畜”、“野兽”和“爬虫”三个不同等级的陆上的非理性动物在这里实际上是怎样照着预定的设计,置于人类的统治权之下。在这些话中,实在没有一点痕迹,可以拿来牵强附会地表示上帝给予一个人以统治别人之权,亚当统治他的后裔之权。
27.在《创世记》第九章第二节中记叙上帝重新给予挪亚和他的儿子们以这种特许时,这一类的话又重新出现,上帝给予他们以对“空中的鸟”、“海中的鱼”和“陆上的生物”的统治权,后者是用[]和[](“野兽和爬虫”)
两字来表现的,和前面(《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原文中译为“在地上走动的一切生物”的话一样。这一句话决不能够理解为包括人类,因为这种赐予是给予当时生存着的整个人类,即挪亚和他的儿子们的,而不是给予一部分人,让他们去支配另一部分人的,这一点从紧接着的词句看,便更为明白了,在这个地方,上帝把,“一切走动之物”——
即第一章第二十八节用过的词句——给予他们做为食物。由上述的一切,我们可以了然,上帝给亚当的赐予(第一章第二十八节)和他的指定,以及他后来再给挪亚及其儿子们的赐予,这一切所指的和所包含的,不多不少只能是他在第五日和第六日的开头所创造的生物,如在第一章第二十至二十六节里所讲的,即地球上水中和陆地的一切种类的非理性动物,尽管在他们的创造的记载中用来表示它们的一切名词,在后来任何一次赐予中绝没有全用过,有些词在一个地方被省略,有些词则在另一个地方被略去了。因此,我以为毫无疑问,人类是不能够包括在这个赐予之中的,亚当也并没有被给与统治他自己同族的任何权力。陆上的一切非理性的生物在被创造时,都被列举了出来,称为“地上的兽”、“牲畜和爬虫”;但是那时人类还没有被创造,自然不包括在这些名词之内,所以,不管我们对希伯来文的词句理解得正确与否,这些词句在创世史和紧接着的诸节经文中,都不能够认为是包括人类,尤其是希伯来文的[]一字,如果一定要在上帝给亚当的赐予中理解为包括人类,那便显然和《创世记》第六章第二十节,第七章十四节、二十一节、二十三节,第八章第十七节和十九节中关于人的说法互相矛盾了。如果按照我们作者的意图,上帝通过给予亚当以对地上一切走动的生物的统治权,使一切人类成为亚当和他的后嗣的奴隶(第一章第二十八节),那么,我以为罗伯特爵士完全可以把他的君主权力再提高一层,使世人相信君主也可以吃掉他们的臣民,因为上帝曾给予挪亚和他的后嗣(第九章第二节)以取食一切走动之物的充分权力,正如他给与亚当以统治他们的权力一样。在这两个地方,希伯来文的文字完全一样。
28.我们可以认为大卫对这一段文字中上帝的赐予和君主的权利的理解,不逊于我们的作者对这个地方的见解——
一博学和贤明的恩斯卫斯这样称呼它——,他在《诗篇》第八篇中不曾找到对君主权力的这种特许。他的话是这样的:
“尔把他”——即人类、人类的子孙——“造成比天使低一点,尔派他管理尔手所造的,使万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兽,空中的鸟,海中的鱼,凡经行海道的,都服属在他的脚下。”在这些话中,如果有人能找出,除了指全人类对低级生物的统治权外,还含有一个人对于别个人的君主权力的意思,那么在我看来,他可以由于这个难得的发现而够得上充当罗伯特爵士所说的“外表上的君主”之一了。现在,我希望问题已经非常清楚了,即上帝给亚当以“对一切在地上走动的生物的统治权,”并不就是给他以对他自己的同族的君主权力。关于这一层,在下面我要指出的第二点中,将更充分地表现出来。
29.第二、不管上帝在这个赐予的话中(《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所给与的是什么,他却不是把其他人排除在外单独地许给亚当,因此,无论亚当由此取得了什么样的统治权,它都不是一种个人统治权,而是一种和其余的人类共有的统治权。这个赐予之不是单独地许给亚当,从原文的字句中即已明确地显现出来,它不是只赐给一个人的,——
因为这个赐予是用复数来表示的——上帝祝福“他们”并对“他们”说享有统治权。上帝对亚当和夏娃说,让他们享有统治权;由此我们的作者就说亚当是世界的君主;但是既然这个赐予是许给他们的,即也是对夏娃说的——许多注释者完全合理地认为这句话是在亚当有了妻子以后说的,——那么,如同亚当是世界的君主一样,夏娃不也应该是世界的女王吗?即使有人说夏娃还是服属于亚当,不过我们觉得她之服属于亚当,也不致妨碍她对万物的统治权或所有权,因为,难道我们可以说上帝许给两人以共同的赐予,而只有一个人应当独享其利吗?
30.但是也许有人说,夏娃是到后来才被创造的。就算是这样,我们的作者从此又得到什么益处呢?经文更为直接地与他相反,说明上帝在这个赐予中,是把世界给予全体的人类,而不是给予亚当个人。原文中“他们”这个字样必然包括人类,因为“他们”不能单指亚当一个人是肯定无疑的。
在第二十六节的记叙中,上帝宣布了他要给与这个统治权的意图,显然他的意思是指,他想造出一种应该对地球上的别种生物享有统治权的生物。原文是这样:“上帝说,让我们摹拟我们的形象和外貌来造人吧,让他们对鱼……享有统治权。”那么,享有统治权的是“他们”了。是谁呢?正是那些形象如上帝的,上帝正要创造的人的族类中的一切个人;因为如果“他们”这个字样单指亚当,而不包括其余同他一道在世上的人们,那就与《圣经》和一切理性都相违反了。而且,如果这节中前一部分的“人”与后一部分的“他们”,不是指同一的东西,那是说不通的。我们只有把那里的“人”象通常一样解释为人类,而把“他们”解释为人类中的一切个人;正是在这段原文中,我们就能找出一个理由来,因为上帝“摹拟他自己的形象和外貌”,创造他(人类),使他成为一种有智力的生物,因而有能力行使统治权。无论上帝的形象表现在什么地方,智力的禀赋当然是它的一部分,并属于全人类所有,因而才使人类有能力享有对低级动物的统治权;
所以大卫在上引的《诗篇》第八篇中说:“尔把他造成比天使低一点,尔使他有支配之权。”大卫王在这儿所讲的决不是亚当个人,显然他讲的是人、人的子孙、人的族类。
31.这个对亚当所说的赐予,乃是对亚当和全人类的赐予,从我们的作者所引用的《诗篇》的证据中,也看得很明白。“《诗篇》作者说,‘上帝把地上的世界给予人类的子孙’,这话表明这个权利是由父親的身份而来的;”这是上面所引的序言中罗伯特爵士的话;他在这里作出了一种奇怪的推论——即上帝把地上的世界给予人类的子孙,因此,这权利是从父親的身份而来的。可惜的是,希伯来文的得当用法,在表示人类的时候,用的是人类的子孙,而不是人类的父親,我们的作者把这权利归属于父親的身份,确有可能从字音上受到支持;但是因为上帝把地上的世界给予人类的子孙,就作出结论,是父親的身份取得这个世界的权利,这是我们的作者的一种特有的论证方法,一个读者定要先有高度的聪明,从与他所用的字的声音和意义的反面去理解,才能够弄清这一点。但是它的意义却是更加艰深,而且距离我们作者的目的更加遥远了。因为他在序言中所写的只是为了要证明亚当是君主这一论点,他的推理是这样:上帝把地上的世界给予人类的子孙,因此,亚当是世界的君主。我敢说没有任何人能作出比这个更加滑稽的、荒谬绝顶到了无可原谅地步的结论来,除非能够证明人类的儿女所指的恰恰就是那个没有父親的亚当。但是不管我们的作者怎样说法,《圣经》是不会作这种无稽之谈的。
32.为要维持亚当的这个所有权和个人统治权,我们的作者设法在下一页里推翻那在另一类似的地方(《创世记》第九章第一、二、三节)赐予给挪亚和他的儿子们的共同体,他从两方面来达到这种目的。
第一,在直接违背《圣经》明文的情况下,罗伯特爵士想说服我们,使我们相信,这里授与挪亚的东西,并不是同样地也授与了他的儿子们;他的原话是这样:“至于这个塞尔登先生想要赐给他们的挪亚和他的儿子们之间的共同体,(《创世记》第九章第二节),在《圣经》的原文上没有根据。”
如果这不可能作别种解释的简单明确的圣经文字还不能使我们这位自诩完全以《圣经》作为根据的人满足,我们的作者到底想要什么样的根据,真是难于想象。原文说:“上帝祝福挪亚和他的儿子们,并对他们说,”照我们的作者的意思,应是“对他说,”“因为”我们的作者说,“纵然在祝福时儿子们和挪亚一道被提及,但是最好解释为含有从属的意思,或解释为继承的祝福。”对我们的作者说来,最适合他的目的的解释,才是最好的解释;但在别人看来,最与原文句子的浅显结构相一致,而又来源于这个地方的明显意义的解释才是最好的解释;那么,把上帝在他的赐予中自己没有说出这种意思或提及任何这一类限制的话,解释为含有从属的意思或继承的祝福,是不能算做最好的解释的。但是,为什么最好作这样的解释,我们的作者还有别的理由。他用以下的话说道,“这个祝福的确可以实现,如果儿子们在他们的父親之下或身后,享有一种个人统治权的话,”这就是说,一种明文给予现在的共同权利的赐予——因为原文说,“把它们都交付尔们的手里,”——最好解释为含有从属的意思或继承的意思,因为在从属或继承的情况下可以享有这种权利,这无异说,一个对现在占有的任何东西的赐予,最好都解释为对继占权的赐予;因为一个人也许可以活着在将来享有它。倘若这种赐予真个是许给一个父親和他的儿子们,而父親是那样的仁慈,肯让儿子们立即和他共同享有它,那么,在这件事情上的确可以说两种情况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如果认为把明文赐予的共同享有的占有权最好解释为将来可以继占的话,那是绝对不正确的。他的一切推理的结果等于是说,上帝没有把世界给予挪亚的儿子们,让他们和他们的父親共同地享有,因为他们在父親之下或身后有可能享有它——好一个与《圣经》原文相反的漂亮论证啊!但是,即使是上帝自己说过的话,当他说他自己要做的事情同罗伯特爵士的假说不相符合时,连上帝也一定是不可相信的。
33.很明显,无论我们的作者怎样把他们排除在外,这段祝福中罗伯特爵士想要解释为继承的那部分必须认为是许给儿子们,而绝不是许给挪亚自己的。上帝在这次祝福时说;
“尔们要生育众多,布满大地”这一段祝福词,从上下文可以看出,与挪亚本人绝无关系,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读到过他在洪水之后生过孩子,而在下一章计算他的后裔时,也没有提及,于是,这种继承的祝福就必须要等到三百五十年以后才能发生,为要挽救我们作者幻想中的君主制,世界上人类的繁衍也就不得不延迟三百五十年;因为这部分的祝福词也不能够理解为含有从属的意思,除非我们的作者认为,挪亚的儿子们非要得到他们的父親的许可,才可以和他们的妻子同居。但是,在这一点上,我们的作者在他的一切论著中都是始终如一的,他所关心的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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