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世界上应有君主,但是对于人民,他却不大注意。他的这种统治办法,决不会是使世界人类繁衍的办法,因为,绝对君主制究竟怎样能有助于实现万能上帝的这个重大和首要的祝福:“尔们要生育众多,布满大地”——其中也包含艺术、科学和生活设施等方面的改进——
从现在那些有幸受治于土耳其政府之下的广大富饶的国家的情况,就可以看得出来。如果读者把现在那些地方的人口记载与古代的历史比较一下,就很容易看出,现在那里的人口不及古代的三分之一,在许多地方——即使不是大部分地方——不到三十分之一,也许我还可以说,甚至不到百分之一。
但是这点我很快还要再谈。
34.这个祝词或赐予的其它部分,更为明显,他们必须理解为属于挪亚的儿子们——不但没有从属或继承的意思——而且在程度上是和对挪亚自己同样广泛和平等的。上帝说,“我使一切的兽类都惊恐和畏惧你们……”除了我们的作者之外,还有没有人说,没有得到挪亚的许可或非等到他死后,兽类只畏惧挪亚一个人而不畏惧他的子孙呢?接着又说,“我把它们都交付你们的手里”,这句话是不是要象我们的作者所说的那样,被理解为,如果你们的父親高兴,或者被理解为,要等到以后才把它们交付给你们呢?如果这就是根据《圣经》来论证的话,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不能用《圣经》来证明的东西,而且我几乎不明白这种论证与虚构和幻想有多大的分别,我也很难看出,比起我们的作者在他的序言中大加指斥的哲学家和诗人们的见解来,它的根据在多大程度上更为确实可靠。
35.但是我们的作者继续往下证明说“最好理解为含有从属的意思,或解释为继承的祝福,因为(他说)上帝给予亚当的、并基于亚当的赠与、指定或让与而给予他的儿子们的个人统治权是不可能被取消的、把一切东西给予挪亚和他的儿子们共有,也是不大可能的。挪亚是剩下的人类的唯一继承人,为什么竟有人以为上帝会剥夺他生而获有的继承权,并使他在世界一切人中成为与他的儿孙们同等的仅有业主呢?”
36.我们自己的根据不足的起见,无论我们怎样称它是可能的,都不能给我们以权利,违反原文的直接而明白的意义去理解《圣经》。我承认亚当的个人统治权在这里被取消是不大可能的事,这是由于它是超过不可能的事,因为我们绝不能证明亚当曾经有过任何这种个人统治权。因为《圣经》上有些相似的地方,最可能使我们知道要怎样去理解才好,所以只要把这里在洪水之后给予挪亚和他的儿子们的祝福词同创世后给予亚当的祝福词(《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一加比较就可以使任何人确信,上帝并没有给予亚当以这种个人统治权。我承认,在洪水之后,挪亚享有亚当在洪水以前享有的同样称号、同样所有权和统治权是可能的,但是,由于个人统治权与上帝给予挪亚和他的儿子们共同享有的祝福和赐予是不相一致的,我们便有充分的理由来断定亚当没有这种个人统治权,特别是在给他的赐与中没有表示这种意思的话,或者至少是赞成这种意思的话。那么,既然在《圣经》中的一个地方,没有一言加以肯定——更不要说上文已经证明,原文本身证明和它相反——在另一个地方,文字和意义都直接和它相反,在这种情况下,到底怎样才是最好的理解办法,我让读者去判断好了。
37.但是,我们的作者说:“挪亚是人类的唯一继承人,为什么有人竟以为上帝会剥夺他生而获有的继承权呢?”诚然,继承人在英国是指根据英国的法律应享有他的父親的全部地产的长子而言;但是,上帝在什么地方曾经指定过任何这种“世界的继承人”,上帝又是怎样“剥夺了他生而获有的继承权”,或者如果上帝给了挪亚的儿子们一种权利来使用地上的一部分,以供养他们自己和家庭,这对挪亚会造成什么损害,因为全部世界不仅足供挪亚自己之用而有余,即使儿子们全体使用也还是用之不尽,一方的占有是丝毫也不会妨害另一方的占有或使用的,对以上这些问题,如果我们的作者能够给我们一些指示,那该有多好!
38.我们的作者也许预料到他这种劝誘别人使他们糊涂起来的伎俩不会有很大的成功,而且无论他怎样说,人们总是容易相信《圣经》上那些浅显明白的话,并按照他们所见到的情况而认为上帝的赐予是对挪亚和他的儿子们一起说的——于是他也做出暗示,似乎对挪亚说的赐予并不包括所有权和统治权,因为制服地上世界和对生物的统治权在那儿都被省略了,地上世界连一次也没有被提到过。他说,“因此这两处原文是很有差别的。第一次祝福给予亚当以一种对地上世界和一切生物的统治权,第二次祝福则允许挪亚享有利用生物作为食物的自由。在这儿,他对万物的所有权没有变更或缩小,只把他的食粮的范围扩大。”那么,照我们的作者的意思,这儿对挪亚和他的儿子们所讲的一切话,并没有给予他们以统治权或所有权,而只是扩大了食粮的范围——应该说“他们的”食粮的范围,因为上帝说“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可是我们的作者把“他们的”,改作“他的”,于是挪亚的儿子们,由于罗伯特爵士的规定,在他们的父親在世时,一定得过禁食的日子。
39.除了我们的作者以外,任何一个在给挪亚和他的儿子们的祝福词中,除了粮食范围的扩大以外,什么别的东西也看不见的人,都会被大大地怀疑为是受到了偏见的迷惑。因为,就我们的作者认为是被剔除了的统治权而论,我以为上帝说的“我使一切兽类都必惊恐和畏惧你们”一语就表示了统治权、或者,人类对其它生物的极大优越地位被确定了的意思。因为在这种“惊恐”和畏惧之中,似乎主要存在着给予亚当高于低级动物的权力,无论亚当是怎样一个绝对君主,他也没有为了充饥而去与一只云雀或兔子斗争的胆量,而只有跟兽类一样去吃草本植物,这一点在《创世记》第一章第二节、第九节和第三十节,可以看得很明白。其次,很明显的,在这一次给挪亚和他的儿子们的祝福中,所有权不但是用明白的文字给与的,而且其范围比给予亚当的还大。上帝对挪亚和他的儿子们说“我把它们都交付你们的手里”,这句话,如果说不表示给予所有权——不,占有权,——那就很难找出别的话来表示了。因为除了说“交付他们的手里”以外,再也没有别的更自然更确实的方式来表示一个人占有一件东西这种情况了。为了表示他们已被给予人类所能有的最大限度的所有权,也即是,对无论什么东西,都有因使用它而消耗它的权利,上帝说:“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而这是给予亚当的特许中所没有的。我们的作者把这个称为“利用它们作为食物的自由,它只是食粮范围的扩大,而不是所有权的变更。”除了“使用它们的自由”以外,人类在动物身上还有什么别的所有权,这真是很难理解的。因此,正如我们的作者所说的那样,如果第一次祝福“给予亚当以对生物的统治权”,而对挪亚和他的儿子们的祝福所给予他们的是亚当所没有的“利用它们的自由”,那么,给予他们的定然是拥有全部主权的亚当所缺乏的某种东西——这种东西,人们很可能会把它当作是一种较大的所有权;因为,即便对于野兽,亚当也确乎没有绝对的统治权,而且他对于它们的所有权是很狭小的、有限的,不能象上帝许可别人那样使用它们。如果有一个国家的绝对君主,吩咐我们的作者去“制服这地上世界”,并给予他以对世界生物的统治权,但却不许他从羊群中取走一只小山羊或小绵羊来充饥,那么我猜想他恐怕不会把自己当作是那个地方或在那个地方的畜群的主人或所有者,而会看出一个牧羊人可能具有的支配权和作为一个所有者所享有的完全所有权之间的分别。因此,如果是罗伯特爵士自己的事,我相信他就会认为这里存在着一种变更——不,一种所有权的扩大,并认为挪亚和他的儿子们基于这个赐予不仅得到了给予他们的所有权,而且得到了亚当不曾有的对生物的所有权。因为,以彼此间的关系而论,人类虽然可以被允许对生物的某些部分享有所有权,但从作为天地的创世者和全世界唯一的主人和所有者的上帝而论,人类对生物的所有权只能是上帝允许过的“利用它们的自由”。所以,正如我们在这个地方所看到的,在洪水以后,人类的所有权可以被变更和扩大,以前不许可的用途现在也许可了。从上述的一切,我以为很显然亚当和挪亚都不享有任何“个人统治权”,也不享有任何不包括他的后裔在内的对生物的所有权,只是当他们相继增长而需要它们并能够利用它们时,他们才享有这种权利。
40.这样,我们已经考察了我们的作者根据上帝所宣布的祝福词(《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而主张的亚当享有君权的论证。在那里,我以为任何头脑清醒的读者,除了看到把人类在我们这个可居住的地球上的位置提高到其他种类的生物以上而外,不可能发现别的意思。这不过是给予人,即作为代表他的创造者的形象而成为地上主要居民的整个人类以对其他生物的统治权而已。在经文的浅显文字中,这个意思是非常明显的,除了我们的作者之外,没有任何人会认为有必要去证明这些看起来意思完全相反的文字如何给予亚当以对其他人类的绝对君权,或对一切生物的唯一的所有权。
我以为在他用来作为基础,把一切下文建筑在其上面的这样一件重要事情上,他除了简单地引用一些显然同他的意思相反的文字以外,还应当做更多的工作。我承认,在这些文字中我看不到有倾向于“亚当的君权或个人统治权”的任何东西,而是恰恰与此相反。我不会叹息自己对此理解的迟钝,因为我看到使徒也和我一样,似乎对于亚当有任何这样的个人统治权一点没有任何概念,他说,“上帝给予我们的一切东西很丰富,供我们享受”,如果一切东西都已交给了君主亚当、以及其他君主们、和他的子嗣与继承者们,那么,使徒就不能这样说了。总而言之,这段经文不但远远不能证明亚当是唯一的所有者,正好相反它证实了一切东西最初都是人类共有的,这从上帝的这个赐予以及《圣经》的其它地方都可以看出来,建立在个人统治权之上的亚当的主权,既然没有支持它的任何基础,必然是站不住脚的。
41.但是,归根到底,如果有人一定要这样作,认为由于上帝的这次赐与,亚当已成为全世界的唯一的所有者,那末,这与他的主权有什么关系呢?对于土地的所有权,甚至是对全世界的土地所有权,怎样可以给予一个人以支配别人人身的至高无上的专断权呢?更加荒谬和似是而非的说法是,作为全世界所有者的那个人,对于那些不承认他的主权、不服从他的意志的其余人类,可以随心所愿地不给他们食物,而让他们饿死。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倒是一个很好的论据,证明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所有权,上帝从来没有赐予过任何这样的个人统治权。相反,这种想法倒更要合理一些,既然上帝吩咐人类生育繁衍,他自己就应该给予全体人类以一种利用食物、衣服和其它生活必需品的权利——这些东西的原料上帝已为他们作了那样丰富的供应——而不应该使他们的生存从属于一个人的意志,这个人具有随意毁灭他们全体的权力,而他由于不比别人好些,往后因为贫乏和只靠微薄产业维持生活,更有可能会强其他们去从事苦役,而不会慷慨地给与他们生活必需品以促进上帝嘱咐人类“生育众多”的重大意图。谁要怀疑这一点,就请他把世界上的绝对君主国考察一下,看看在那里的生活用品和人民大众变成了什么样子。
42.但是我们知道,上帝从来没有让一个人处于唯别人之命是听的地位,以致只要别人高兴,可以随意将他饿死。作为一切人类之主和父親的上帝,没有给予他的任何一个儿女以对世界上的特定一部分东西的这种所有权,倒是给予了他的贫困的兄弟以享受他的剩余财物的权利,以便一旦他的兄弟有急切的需要时,不会遭到不正当的拒绝。所以一个人不能够基于对土地的所有权或财产权而取得对别人生命的正当权力,因为任何有财产的人如果不肯从他的丰富财物中给予他的兄弟以救济,任他饥饿而死,这将永远是一宗罪恶,正如正义给予每个人以享受他的正直勤劳的成果和他的祖先传给他的正当所有物的权利一样,“仁爱”也给予每个人在没有其他办法维持生命的情况下以分取他人丰富财物中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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