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 - 北齊書卷十 列傳第二

作者: 李百藥3,659】字 目 录

趙郡李公統預高歸彥之逆,其母崔氏即御史中丞崔昂從父子,兼右僕射魏收之內妹也。依令,年出六十,例免入官。崔增年陳訴,所司以昂、收故,崔遂獲免。浟摘發其事,昂等以罪除名。

自車駕巡幸,浟常留鄴。河清三年三月,〔六〕群盜田子禮等數十人謀劫浟為主,詐稱使者,徑向浟第,至內室,稱敕牽浟上馬,臨以白刃,欲引向南殿。浟大呼不從,遂遇害,時年三十二,朝野痛惜焉。初浟未被劫前,其妃鄭氏夢人斬浟頭持去,惡之,數日而浟見殺。贈假黃鉞、太師、太尉、錄尚書事,給轀輬車。子寶德嗣,位開府,兼尚書左僕射。

上黨剛肅王渙,字敬壽,神武第七子也。天姿雄傑,俶儻不群,雖在童幼,恒以將略自許。神武壯而愛之,曰:「此兒似我。」及長,力能扛鼎,材武絕倫。每謂左右曰:「人不可無學,但要不為博士耳。」故讀書頗知梗概,而不甚耽習。

元象中,封平原郡公。文襄之遇賊,渙年尚幼,在西學,聞宮中讙,驚曰:「大兄必遭難矣!」彎弓而出。武定末,除冀州刺史,在州有美政。天保初,封上黨王,歷中書令、尚書左僕射。與常山王演等築伐惡諸城。遂聚鄴下輕薄,凌犯郡縣,為法司所糾。文宣戮其左右數人,渙亦被譴。六年,率眾送梁王蕭明還江南,仍破東關,斬梁特進裴之橫等,威名甚盛。八年,錄尚書事。

初,術士言亡高者黑衣,由是自神武後,每出行,不欲見沙門,為黑衣故也。是時文宣幸晉陽,以所忌問左右曰:「何物最黑?」對曰:「莫過漆。」帝以渙第七子為當之,乃使庫真都督破六韓伯昇之鄴徵渙。渙至紫陌橋,殺伯昇以逃,憑河而度,土人執以送帝。鐵籠盛之,與永安王浚同置地牢下。歲餘,與浚同見殺,時年二十六。以其妃李氏配馮文洛,是帝家舊奴,積勞位至刺史,帝令文洛等殺渙,故以其妻妻焉。

至乾明元年,收二王餘骨葬之,贈司空,諡曰剛肅。有敕李氏還第。而文洛尚以故意,修飾詣李。李盛列左右,引文洛立於階下,數之曰:「遭難流離,以至大辱,志操寡薄,不能自盡,幸蒙恩詔,得反藩闈。汝是誰家孰奴,猶欲見侮!」於是杖之一百,流血灑地。渙無嫡子,庶長子寶嚴以河清二年襲爵,位金紫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

襄城景王淯,神武第八子也。容貌甚美,弱年有器望。元象中,封章武郡公。天保初,封襄城郡王。二年春,薨。齊氏諸王選國臣府佐,多取富商群小、鷹犬少年,唯襄城、廣寧、蘭陵王等頗引文藝清識之士,當時以此稱之。乾明元年二月,贈假黃鉞、太師、太尉、錄尚書事。無子,詔以常山王演第二子亮嗣。

亮字彥道,性恭孝,美風儀,好文學。為徐州刺史,坐奪商人財物免官。後主敗奔鄴,亮從焉,遷兼太尉、太傅。周師入鄴,亮於啟夏門拒守。諸軍皆不戰而敗,周軍於諸城門皆入,亮軍方退走。亮入太廟行馬內,慟哭拜辭,然後為周軍所執。入關,依例授儀同,分配遠邊,卒於龍州。

任城王湝,神武第十子也。少明慧。天保初封。自孝昭、武成時,車駕還鄴,常令湝鎮晉陽,〔七〕總并省事,歷司徒、太尉、并省錄尚書事。

天統三年,拜太保、并州刺史,別封正平郡公。〔八〕時有婦人臨汾水浣衣,有乘馬人換其新靴馳而去者,婦人持故靴,詣州言之。湝召城外諸嫗,以靴示之,紿曰:「有乘馬人在路被賊劫害,遺此靴焉,得無親屬乎?」一嫗撫膺哭曰:「兒昨著此靴向妻家。」如其語,捕獲之。時稱明察。武平初,遷太師、司州牧,出為冀州刺史,加太宰,遷右丞相、都督、青州刺史。湝頻牧大藩,雖不潔己,然寬恕為吏人所懷。五年,青州崔蔚波等夜襲州城,湝部分倉卒之際,咸得齊整,擊賊,大破之。拜左丞相,轉瀛州刺史。及後主奔鄴,加湝大丞相。

及安德王稱尊號於晉陽,使劉子昂修啟於湝:「至尊出奔,宗廟既重,群公勸迫,權主號令,事寧終歸叔父。」湝曰:「我人臣,何容受此啟。」執子昂送鄴。帝至濟州,禪位於湝,啟竟不達。湝與廣寧王孝珩於冀州召募得四萬餘人,拒周軍。周齊王憲來伐,先遣送書並赦詔,湝並沉諸井。戰敗,湝、孝珩俱被擒。憲曰:「任城王何苦至此?」湝曰:「下官神武帝子,兄弟十五人,幸而獨存,逢宗社顛覆,今日得死,無愧墳陵。」憲壯之,歸其妻子。將至鄴城,湝馬上大哭,自投于地,流血滿面。至長安,尋與後主同死。

妃盧氏賜斛斯徵,蓬首垢面,長齋不言笑。徵放之,乃為尼。隋開皇三年,表請文帝葬湝及五子於長安北原。

高陽康穆王湜,神武第十一子也。天保元年封。十年,稍遷尚書令。以滑稽便辟,有寵於文宣,常在左右,〔九〕行杖以撻諸王。太后深銜之。其妃父護軍長史張晏之嘗要道拜湜,湜不禮焉。帝問其故,對曰:「無官職漢,何須禮。」帝於是擢拜晏之為徐州刺史。文宣崩,兼司徒,導引梓宮,吹笛,云「至尊頗知臣不」,又擊胡鼓為樂。太后杖湜百餘,未幾薨。太后哭之哀,曰:「我恐其不成就,與杖,何期帶創死也。」乾明初,贈假黃鉞、太師、司徒、錄尚書事。子士義襲爵。

博陵文簡王濟,神武第十二子也。天保元年封。濟嘗從文宣巡幸,在路忽憶太后,遂逃歸。帝怒,臨以白刃,因此驚恍。歷位太尉。河清初,出為定州刺史。天統五年,在州語人云:「計次第亦應到我。」後主聞之,陰使人殺之。贈假黃鉞、太尉、錄尚書事。子智襲爵。

華山王凝,神武第十三子也。天保元年,封新平郡王;九年,改封安定;十年,封華山。〔一0〕歷位中書令、齊州刺史,就加太傅。薨於州,贈左丞相、太師、錄尚書。凝諸王中最為孱弱,妃王氏,太子洗馬王洽女也,與倉頭姦,凝知而不能限禁。後事發,王氏賜死,詔杖凝一百。其愚如此。

馮翊王潤,字子澤,神武第十四子也。幼時,神武稱曰:「此吾家千里駒也。」天保初封。歷位東北道大行臺、右僕射、都督、定州刺史。潤美姿儀,年十四五,母鄭妃與之同寢,有穢雜之聲。及長,廉慎方雅,習於吏職,至摘發隱偽,姦吏無所匿其情。開府王迴洛與六州大都督獨孤枝侵竊官田,受納賄賂,潤按舉其事。二人表言,王出送臺使,登魏文舊壇,南望歎息,不測其意。武成使元文遙就州宣敕曰:「馮翊王少小謹慎,在州不為非法,朕信之熟矣。登高遠望,人之常情,鼠輩欲輕相間構,曲生眉目。」於是迴洛決鞭二百,獨孤枝決杖一百。尋為尚書令,領太子少師,歷司徒、太尉、大司馬、司州牧、太保、河南道行臺、領錄尚書,別封文成郡公,太師、太宰,復為定州刺史。薨,贈假黃鉞、左丞相。子茂德嗣。

漢陽敬懷王洽,字敬延,神武第十五子也。天保元年封。五年,薨,年十三。乾明元年,贈太保、司空。無子,以任城王第二子建德為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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