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創業起居注 - 卷一

作者: 溫大雅7,013】字 目 录

郡司法書佐朱知瑾等從城上引兵而入,執德儒以送軍門。德儒,即隋之見鸞人也,大郎、二郎等數之曰:「卿逢野鳥,謬道見鸞。佞惑隋侯,以為祥瑞。趙高指鹿為馬,何相似哉!義兵今獎王室,理無不殺趙高之輩。」仍命斬焉。自外不戮一人,秋毫不犯。往還九日,西河遂定。師歸,帝聞喜曰:「以此用兵,天下橫行可也。」是日,即定入關之策。癸巳,以世子為隴西公,為左領軍大都督,左三統軍等隸焉。二郎為燉煌公,為右領軍大都督,右三統軍等隸焉。世子仍為太原郡守,命裴寂、劉文靜為大將軍府長史司馬。以殷開山、劉正會、溫大雅、唐儉、權弘壽、盧階、思德平、武士彠等為掾屬、記室參左[42]等官。以鷹揚王長階、姜寶誼、楊毛,京兆長孫順德、竇琮、劉弘基等分為左右統軍、副統軍。自外文武職員,隨才詮用。

其平旦,有僧俗姓李氏,獲白雀而獻之。至日未時,又有白雀來止帝牙前樹上,左右復捕獲焉。明旦,有紫雲見于天,當帝所坐處,移時不去。既而欲散,變為五色,皆若龍獸之象。如此三朝,百姓咸見,文武謁賀,帝皆抑而不受。丙申,突厥柱國康鞘利等并馬而至,舍之於城東興國玄壇。鞘利見老君尊容,皆拜。道士賈昴見而謂同郡溫彥將曰:「突厥來詣唐公,而先謁老君,可謂不失尊卑之次。非天所遣,此輩寧知禮乎?」丁酉,帝引康鞘利等禮見於晉陽宮東門之側舍,受始畢所送書信。帝為[43]貌恭,厚加饗賄,鞘利等大悅。退相謂曰:「唐公見我蕃人,尚能屈意,見諸華夏,情何可論。敬人者,人皆敬愛。天下敬愛,必為人主。我等見之,人不覺自敬。」從此以後,帝每見,鞘利等愈加敬畏,不失蕃臣之禮。其馬千匹,唯市好者而取其半。義士等咸自出物,請悉買之。帝曰:「彼馬如羊,方來不已,吾恐爾輩不能買之。胡人貪利,無厭其欲,少買,且以見貧,示其非急于馬。吾當共之貢市,不用爾物,毋為迫役,自費家財。」

已而,高陽郡靈壽賊帥郄士陵,以其黨數千人款附,即授鎮東將軍,封燕郡公,仍置鎮東府,具補僚屬,以招撫山東郡縣。乙巳,康鞘利等還蕃。乃命司馬劉文靜報使,並取其兵。靜辭,帝私誡之曰:「胡兵相送,天所遣來,敬煩天心,欲存民命。突厥多來,民無存理。數百之外,無所用之。所防之者,恐武周引為邊患。又胡馬牧放,不煩粟草。取其聲勢,以懷遠人。公宜體之,不須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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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通鑑考異》引《創業注》于「尉」字下有「少」字,作「衛尉少卿」。

[2] 《通鑑考異》所引《創業注》「隋大業十二年」一段,「隋」字前有「即」字。《考異》且云:「按十二年帝未嘗幸樓煩。今從《高祖實錄》,在幸汾陽宮時。」按:據《通鑑》,煬帝幸汾陽宮,其時為大業十一年,《舊唐書》卷一《高祖本紀》亦將此事繫于十一年。

[3] 據北京圖書館藏汲古閣本《創業注》中藏園主人校(下稱傅校),「遠」作「還」。校者作眉批云:「畀以意改」。

[4] 《藕香零拾》本(下稱《藕香》本)「求」作「何」。傅校同。

[5] 「俾」,傅校以意改作「畀」。

[6] 《藕香》本「而」作「以」。傅校同。

[7] 傅校:「之」字當衍。

[8] 《藕香》本「驍」字上有「□」。傅校同。

[9] 《藕香》本「以」作「似」。傅校同。

[10] 《藕香》本「司」作「引」。《學津討原》本(下稱《學津》本)、《唐宋叢書》本(下稱《唐宋》本)同。

[11] 北京圖書館藏清乾隆吳翌鳳抄本(下稱抄本)「弘」作「私」,《藕香》本、《學津》本、《唐宋》本同。

[12] 《通鑑考異》引《創業注》作「隋主遣司直姓名馳驛」。

[13] 同前,「者」作「氣」。

[14] 同前,「慮」作「恐」。

[15] 同前,「晦」作「悔」。

[16] 同前,「耳」字下多「語」字,作「耳語謂王曰」。

[17] 同前,「得」作「可」。

[18] 同前,無「所」字。

[19] 同前,「縶」作「繫」。

[20] 同前,「勵謹」作「激勵」。

[21] 同前,「爾」作「乃」。

[22] 同前,「帝」作「淵」。

[23] 《藕香》本「掩」作「捕」,傅校同。

[24] 傅校「顏」作「彥」。

[25] 《藕香》本「吾」字下復有一「吾」字,作「天其以此使促吾,吾當見機而作」。傅校同。

[26] 「丁亥」應是「丁丑」。因隋煬帝大業十三年,歲在丁丑。

[27] 《藕香》本「帝」字下有「是時」二字,傅校及《學津》本、《唐宋》本同。

[28] 《藕香》本「與」作「引」。

[29] 《藕香》本無「有」字,傅校同。

[30] 「劉正會」,《資治通鑑》(下稱《通鑑》)卷一百八十三隋恭帝義寧元年五月作「劉政會」,《舊唐書》卷五十八、《新唐書》卷九十并同。

[31] 《藕香》本「看」字下復有一「看」字,作:「守城之人,不許一人外看,看亦不得高聲。」

[32] 傅校于「勢」字下增「也」字。

[33] 《藕香》本「未多」作「本少」。

[34] 抄本「知」作「與」,這一句為「若與其戰,去必莫追之」;《藕香》本無「戰」字,這一句為「若知其去,必莫追之」,傅校同。

[35] 以下據《通鑑考異》引《創業注》當為:「突厥去,覘人來報,文武入賀。帝曰:『且勿相賀,當為諸君召而使之。』即自手與突厥書。」

[36] 同上,「某」作「名」,傅校同。

[37] 傅校「旛」下增「類」字,作「諸軍矟旛,類皆放此」。

[38] 《藕香》本無「常」字。

[39] 《藕香》本「二」作「廢」,傅校同。

[40] 《藕香》本「等其甘苦」作「共其勞苦」。

[41] 傅校「頗」作「煩」,即這一句應為:「此隋法也,吾不敢煩。」

[42] 抄本「左」作「佐」,《藕香》本、傅校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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