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乐考原 - 第2部分

作者: 凌廷堪36,679】字 目 录

打兔>、<牧羊关>、<乔捉蛇>、<古轮台>、<千秋节>、<碧牡丹缠令>、<木鱼儿>、<掉孤舟缠令>、<双声迭韵>、<安公子赚>、<渠神令>、尾。

正平调(一作平调)

《琵琶录》:羽七调,第二运正平调。

《宋史乐历志》:”太簇(为)羽为平调。”

《补笔谈》:”高四字配太簇。”

又,”太簇(为)羽今为正平调,杀声用(高)四字。”

又,”正平调用九声,与道调宫、小石调(及小石角)同(仲吕均)”。

《词源》:”仲吕(之)羽俗名正平调。”

[案:七羽之第二运,即琵琶四弦之第四声也。(何据?)

南吕一均,既如七宫,实用太簇(一)、夹钟(二)、仲吕(三)、林钟(四)、南吕(五)、无射(六)、黄钟(七)之(夹钟均)七律,则此调居第四。

名为太簇,实应林钟,故不曰太簇羽,而曰正平调也。

正平调《宋史乐志》间有称平调者,省文。犹之高大石角或谓之高角也。

考(唐)七羽用太簇以下七律,则林钟(之)羽为正平调,南宋用黄钟以下七律,则林钟(之)羽为高平调。

《碧鸡漫志》云:“林钟羽时号平调,今俗呼高平调”,益由此致误。

不知平调、高平调律名虽同,而唐、宋与南宋所当之位则异,非一调也。律名古今不同,王晦叔尚为其所眩,元以后更何论乎?]

(宋律比唐律高二度,宋林钟(之)羽,相当于唐南吕(之)羽──高平调。)

《宋史乐志》:队舞大曲十八,平调(即正平调)曲一:<金觞祝寿春>;

曲破二十九,平调曲一:<万年枝>;

小曲二百七十,平调曲十:<万国朝>、<献春盆>、<鱼上水>、<红梅花>、<洞中春>、<春雪飞>、<翻罗袖>、<落梅花>、<夜游乐>、<斗春鸡>;

因旧曲造新声者五十八,平调曲一:<倾杯乐>。

[案。《宋史乐志》,队舞大曲、曲破、小曲及因旧曲造新声者,皆有南吕调,又有平调,则此“平调”即正平调,非高平调也。

柳永《乐章集》,既有平调,后又有南吕调,则“平调”亦即正平调也。]

[又案:《宋史乐志》,教坊所奏凡十八调,正平调无大曲,小曲无定数,干兴以来新奏即不用矣。

柳永《乐章集》,平调有<望汉月>、<归去来>、<长寿乐>、<燕归梁>四曲,

又<瑞鹤鸪>旁注平调。

《姜白石集》有正平调近<淡黄柳>一曲。

(周密)“天基圣节排当乐次”有正平调<寿长春>、<万花新曲破>二曲。]

[又案:周邦彦<片玉词><瑞龙吟>注云,“案此调,自“章台路”至”归来旧处”是第一段,自”暗凝伫”至”盈盈笑语”是第二段,此谓之‘双拽头’,属正平调。自‘前度刘郎’以下,即犯大石,系第三段。至”归骑晚”以下四句,再归正平。”则<瑞龙吟>乃正平调之犯曲也。]

[又案:《碧鸡漫志》,“<西河长命女>本林钟羽,而近所分二曲,在仙吕、正平两调,亦羽调也。

调(亦名高平调)

《琵琶录》:羽七调,第三运高平调。

《宋史、律历志》:”姑洗(为)羽为高平调”。

《补笔谈》:”高一字配姑洗”。

又:”姑洗羽今为高平调,杀声用一字”。

又:”南吕调用七声,与南吕宫、歇指调(及歇指角)同(林钟均)”。

《姜白石集》:”高平调——林钟(之)羽”。

《碧鸡漫志》:林钟(之)羽时号平调,今俗呼高平调也。(误!参见正平调)

《齐东野语》:”高平、林钟(之)羽也”。

《词源》:”林钟(之)羽俗名高平调”。

[案:七羽之第三运,即琵琶四弦之第五声也。(何据?)

南吕(七羽)一均,既如七宫,实应太簇(一)、夹钟(二)、仲吕(三)、林钟(四)、南吕(五)、无射(六)、黄钟(七)之(夹钟均)七律,则此调居第五,名为姑洗,实应南吕,故不曰姑洗羽,而曰南吕调(即高平调)也。]

[又案:南宋燕乐七羽一运,亦用黄钟以下七律,此调居第五,当林钟之位,故《白石集》、《碧鸡漫志》、《齐东野语》皆以高平调为林钟羽也。]

(否!唐之南吕相当于宋之林钟,故南吕调(高平调)在唐为南吕(之)羽、在宋为林钟(之)羽。如此而已!)

[又案:正平调省文则曰“平调”,南吕调高于平调一律,(当是一声,实高两律。)故谓之高平调。

是以北宋人既有平调,又有南吕调,此明证也。

王晦叔谓“平调俗呼高平调”者误矣!说见前。]

《宋史乐志》:教坊所奏凡十八调(四十六曲),

南吕调曲二:<绿腰>、<罢金钲>;

队舞大曲十八,南吕调曲一:(明南监本,调字上衍一宫字。)<文兴礼乐欢>;

曲破二十九,南吕调曲一:<凤城春>;

小曲二百七十,南吕调曲七:<春景丽>、<牡丹开>、<展芳茵>、<红桃露>、<啭林莺>、<满林花>、<风飞花>;

因旧曲造新声者五十八,南吕调曲二:<倾杯乐>、<三台>;

云韶部大曲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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