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无冤录》,元王与撰。据王与自序,书成于「至大改元」,即公元一三○八年。但所载官牒中有延佑二年(一三一五年)的一件,或系后来刻本添入。书分卷上卷下。卷上多含官吏章程,所引通制、通例、断例,均系元代有关法律文书。卷下为尸伤辨别,虽抒有己见,但大多引用南宋《洗冤集录》及《平冤录》的文字而已。此书沈家本《枕碧楼丛书》本卷上原以崇祯刻本为主,而以朝鲜钞本校正之,是较好的刻本,兹据以整理标点,并增列题名,收入本书。个别条文又存于《元典章》、《大元检尸记》与《圣朝颁降新例》,凡比勘有异文并损文义者则出校。 无冤录目录 无冤录卷上 ○无冤录目录 卷上 【(收入本书)】 今古验法不同自缢字义 溺死尸首男仆女仰检验用营造尺 验尸法物银钗假伪中毒 辨亲生血属食气颡之辨 张知州辨明恶逆昼夜之分 亲老无侍犯徒以上罪名妇人怀孕死尸 病死罪囚 [格例] 【据正文补。】 一、尸帐式二、尸帐例 三、尸帐仵作被告人画字四、尸无亲属许邻佑地主坊正申官 五、正官检尸及受理人命词讼六、受理人命词讼及检尸例 七、自缢免检八、开棺临事区处 九、检验骨殖无定例十、尸伤不明 十一、检复迟慢十二、检尸不委巡检 十三、作耗贼杀人免检十四、强盗杀伤钱主随即合检验 十五、省府立检尸式内二项十六、寒暑变动 十七、被复检验关文式 卷下 【(本书未收)】 一、检覆总说二、验法 三、妇人四、小儿尸首胞胎 五、勒死六、自缢死 七、落水投河死 【附落渠死】 八、相殴后落水死 九、棒殴死 【附拳等】 十、刃伤死 十一、刺死十二、尸首异处 十三、拳手足踢死十四、辜内病死 十五、自割死 【剁手指并齩手指死】 十六、毒药死 十七、火烧死十八、汤泼死 十九、病患死二十、冻死 二十一、饿死二十二、杖疮死 二十三、罪囚被勘死二十四、惊諕死 二十五、攧死又跌死二十六、压死 二十七、马踏死 【附牛角触】 二十八、车碾死 二十九、针灸死三十、雷震死 三十一、虎齩死三十二、酒食醉饱死 三十三、外物压塞口鼻死三十四、硬物瘾■〈坫上瓦下〉死 三十五、蛇虫伤死三十六、男子作过死 三十七、白僵干瘁死三十八、虫鼠犬齩伤 三十九、死后仰卧停泊四十、坏烂尸 四十一、无凭检验四十二、坟内及屋下■〈歹赞〉殡尸 四十三、发冢 ○无冤录卷上 王与 今古验法不同 自缢字义 溺死尸首男仆女仰 检验用营造尺 检验法物银钗假伪 中毒 辨亲生血属 食气颡之辨 张知州辨明恶逆 昼夜之分 亲老无侍犯徒以上罪名 妇人怀孕死尸 病死罪囚 格例 △今古验法不同 法有宜于古者,未必皆便于今,贵乎随时之宜而损益之。且人命至重,检尸最难。今检验尸伤,往往取则于《洗寃》、《平寃》二录,至若上司降下结案程序,则失于参考,此《无寃录》之所以编也。谓如啮人者,省部断例同手足伤人保辜;《洗寃录》则云啮人依他物法,有如刀物杀伤。结案式云皮肉齐截,认是刃伤致命;《洗寃录》则云,肉痕齐截只是死后假作刃伤。又如他物伤人,结案式行凶器仗必须量验大小,堪否害人,收监听候;《洗寃录》则云,以靴鞋踢伤,若不坚硬,难作它物,又云或额肘膝拶头撞致死,并作它物痕伤。按《刑统》,非手足者,其余皆为它物。举手足为例,用头击之类亦是,但靴鞋既非手足,得称它物,额肘膝拶头撞正系手足头击之类,难称它物。倘以古人验法用之于今,则致命者必得结案,伤人者亦碍科罪。今古不同若此者众。夫《洗寃》、《平寃》录,皆古书也,有益于后学者多矣,然未便于今者亦有之,岂可一一按之哉。二书互有得失,虽已集而为一,不敢妄意改易,必也临事详酌随时之宜,择其善者而从之。 △自缢字义 人之生也,肖貌天地,禀形父母,莫不爱其所受,以跻寿域。不幸死于非命,检复之际,定执不明,则死生以之而衔寃矣。且以自缢言之,缢既曰自,夫岂由人。如果自轻生,定作自缢致命,乃理所当然。至于生前勒未死闲,吊起假作自缢,或睡处被人将绳索于咽喉,吊起身死,亦谓之自缢,可乎?《洗寃录》中亦尝议论及此,但云此稍难辨,切宜子细,而未有所以印证也。伏覩省部节次定立检尸体式,并云吊缢,所用字义,深切着明。夫设于此而使彼效之曰式,能以安常作之师乃罔后艰。凡定验引用,当以此类而推之。 △溺死尸首男仆女仰 或问溺死尸首,男仆女仰,其故何哉?子盍为我言之。予按南齐褚彦道之书以语客曰:男子阳气聚面,故面重,溺死者必仆;女子阴气聚背,故背重,溺死者必仰。走兽溺死伏仰皆然。后汉魏伯阳曰:男生而伏,女偃其躯,禀乎胞胎受气元初,非徒生时着而见之,及其死也,亦复效之。又曰:物无阴阳,违天背原,古今所传,焉可诬也。客以为然。于是乎述而识之。 △检验用营造尺 《虞书》曰:同律度量衡,所以齐远近、立民信也。孔子述古帝王之政,以示后世,则谨权量审法度,四方之政行焉。国朝权衡度尺,已有定制。至若检验尸伤,度然后知长短。夫何州县闲舍官尺而用营造尺乎?考之古制度者,分寸尺丈引也。 【分,别也。寸,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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