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本难经阐注 - 正文

作者:【暂缺】 【34,670】字 目 录

色推。其病与脉皆兼心肝二经而言也。肝邪入肝。谓之自入。

何以知伤暑得之。然。当恶臭何以言之。心主臭。自入为焦臭。入脾为香臭。入肝为臊臭。入肾为腐臭。入肺为腥臭。故知心病伤暑得之。当恶臭也。其病身热而烦心痛。其脉浮大而散。

首句亦当有假令心病四字。去之者。省文也。下仿此。此言暑邪入心。谓之自入。心主臭。故专以臭推。其病与脉。俱在心经而言也。

何以知饮食劳倦得之。然。当喜苦味也。虚为不欲食。实为欲食。何以言之,脾主味。入肝为酸。入心为苦。入肺为辛。入肾为咸。自入为甘。故知脾邪入心。当喜苦味也。其病身热(心)而体重嗜卧。

四肢不收(脾)其脉浮大(心)而缓。(脾)此言心病因脾邪而入。脾主味。故专以味推。其病与脉。皆兼心脾二经也。脾邪入脾。谓之自入。此条有劳倦伤脾。故有虚不欲食之分。

何以知伤寒得之。然。当谵言妄语。何以言之。肺主声。入肝为呼。入心为言。入脾为歌。

入肾为呻。自入为哭。故知肺邪入心。为谵言妄语也。其病身热。(心)洒洒恶寒。甚则喘咳。

(肺)其脉浮大(心)而涩。(肺)此言心病因肺邪而入。肺主声。故专以声推。其病与脉。皆兼肺心二经也。肺邪入肺。谓之自入。(此伤寒非仲景伤寒此谵妄非阳明谵妄玩读自见)何以知中湿得之。然。当喜汗出不可止。何以言之。肾主液。入肝为泣。入心为汗。入脾为涎。

入肺为涕。自入为唾。故知肾邪入心。为汗不可止也。其病身热(心)小腹痛。足胫寒而逆。(肾)。其脉沉濡(肾)而大(心)此言心病因肾邪而入。肾主液。故专以液推。其病与脉。皆兼心肾二经也。肾邪入肾。谓之自入。

此五邪之法也。

法者。举一为例之法也。五邪者。木火土金水之邪。欲审五邪之证。必合肝色心臭脾味肺声肾液。以此心脏互推。则五脏各五五二十五证。了然明白。而五腑二十五证。不另载而可知也。至于虚实表里种种之病。莫不可推。此真一语而能该千百言之文也。

五十难曰。病有虚邪。有实邪。有贼邪。有微邪。有正邪。何以别之。然。从后来者。为虚邪。从前来者。为实邪。从所不胜来者。为贼邪。从所胜来者。为微邪。自病为正邪。

此章详言五邪生克之义。病有虚邪者。如心脏属火。其病邪从肝木传来。木生火。则木位居火之后。故曰从后来。病有实邪者。如心脏属火。其病邪从脾土传来。火生土。则土位居火之前。故曰从前来。病有贼邪者。如心脏属火。其病邪从肾水传来。水克火。心受克而不能胜。故曰从所不胜来。病有微邪者。如心脏属火。其病邪从肺金传来。火克金。金受克而火能胜。故曰从所胜来。正邪者。如心脏止有本经之病也。此以五邪互传之理。起下文举一心病而推也。

何以言之。假令心病。中风得之。为虚邪。(木生火)伤暑得之。为正邪。(火传火)饮食劳倦得之。为实邪。(火生土)伤寒得之。为微邪。(火克金)中湿得之。为贼邪。(水克火)此足上文病传五脏之生克。以起下章五脏传变之生克也。

五十一难(误列五十三难)曰。经言七传者死。间脏者生。何谓也。然。七传者。传其所胜也。

间脏者。传其子也。何以言之。假令心病传肺。肺传肝。肝传脾。脾传肾。肾传心。一脏不再伤。故言七传者死也。间脏者。传其所生也。假令心病传脾。脾传肺。肺传肾。肾传肝。肝传心。是子母相传。周而复始。如环无端。故言生也。

此言五脏传变生克之义。传其所胜者。谓传于所受克之脏。如心病传肺。是火克金。肺又传肝。是金克木。肝又传脾。是木克土。脾又传肾。是土克水。肾复传心。是水克火。心又欲传肺。

是七传矣。然肺脏不能再伤。故曰七传者死也。间脏者。间一脏而传。如心病传脾而间肾。是火生土。脾病传肺而间肝。是土生金。肺病传肾而间心。是金生水。肾病传肝而间脾。是水生木。

肝病传心而间肺。是木生火。心又复传于脾。而病自已。此谓子母相传而生也。下文又明六腑同法之义。七传者。心肺肝脾肾也。间脏者。心脾肺肾肝也。此与伤寒三阳三阴传经不同。当知此义。

五十二难(误列五十四难)曰。脏病难治。腑病易治。何谓也。然。脏病所以难治者。传其所胜也。腑病易治者。传其子也。与七传间脏同法也。

此复明七传间脏。脏腑同法。谓脏所以难治者。传其所胜也。若传其子。亦易治也。腑所以易治者。传其子也。若传其所胜。亦难治也。故曰与七传间脏同法也。云难治。非不治也。故有下章之法。张注云。脏病深难治。腑病浅易治。如此讲。则七传间脏同法。竟成落空语矣。

五十三难(误列七十七难)曰。经言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何谓也。然。所谓治未病者。

见肝之病。则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无令得受肝之邪也。故曰。治未病焉。中工治已病者。见肝之病。不晓相传。但一心治肝。故曰治已病也。

此总结上章七传间脏之治也。凡一切类伤寒时证。误治而死者。皆因未明七传间脏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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