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 - 桓公卷四(起元年,尽六年)

作者:【暂缺】 【10,919】字 目 录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继弑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继弑,申志反,注皆同,二年放此。

[疏]“继弑君,不言即位”。

○解云:庄元年传云“继弑君,子不言即位”,而此不言子者,欲见桓无臣子之道,不念其君父故也。宁知不由桓非隐子,故不言子者,正见僖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其称子何?臣子一例也”。正以僖是闵兄而言子,故知桓公若有臣人之道,言子矣。

○注“据庄”至“即位”。

○解云:即庄元年经云“元年春,王正月”,不言公即位是也。

如其意也。

[疏]注“直而”至“不盈”。

○解云:继弑君者无即位之文,今此书其即位,直是桓弑,但不显道其弑,故曰直而不显也。言讳而不盈者,桓之弑隐,是为内讳,而书其即位以见其弑,不盈满其讳文,故曰讳而不盈也。

○注“先谒”至“服焉”。

○解云:皆时王之礼也。

三月,公会郑伯于垂。为下,于伪反,下“为告”同。去,起吕反。见,贤遍反。故复,扶又反,下同。

[疏]注“桓公”至“危之也”。

○解云:即此文,及下二年“三月,公会齐侯”已下“于稷”,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六年“夏,四月,公会纪侯于成”之属是也。而十年“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不书月者,彼是公欲要卫侯,卫侯不肯见,公以非礼动,见拒有耻,是以不复见其危矣。

○注“不致”至“文也”。

○解云:即下二年注云“凡致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今不致之,若其受诛杀,故曰夺臣子辞成诛文也。

郑伯以璧假许田。其言以璧假之何?易之也。易之则其言假之何?为恭也。孙,音逊。曷为为恭?

[疏]注“据取”至“敬辞”。

○解云:即哀八年“齐人取讙及僤”之属是。

有天子存,则诸侯不得专地也。许田者何?鲁朝宿之邑也。诸侯时朝乎天子,天子之郊,诸侯皆有朝宿之邑焉。朝朝,上如字;下直遥反。莫,音暮。治,直吏反。背叛,音佩,凡“背叛”之类皆放此。

[疏]注“故即位”至“小聘”。

○解云:此《孝经说》文。《聘义》亦云“天子制诸侯,比年小聘,三年大聘,相厉以礼也”,是与此合。

○注“五年一朝”。

○解云:《虞》传文。

○注“尚书曰”至“庸是也”。

○解云:此逸书也。言群后四朝者,谓诸侯顺四时而朝也。敷奏以言者,谓诸侯来朝之时,遍奏以言语也。言明试以功者,国功曰功,谓明试以国事之功也。言车服以庸者,民功曰庸,若欲赐车服之时,以其治民之功高下矣。

○注“宿者,先诫之辞”。

○解云:宿可以转训为肃也。是以《祭统》云“先期旬有一日,宫宰宿夫人,夫人亦散齐七日,致齐三日”,郑注云“宫宰,守宫官也。宿,读为肃,肃犹戒也,戒轻肃重”是也。

此鲁朝宿之邑也,则曷为谓之许田?讳取周田也。讳取周田,则曷为谓之许田?系之许也。曷为系之许?近许也。此邑也,其称田何?田多邑少称田,邑多田少称邑近,附近之近。别,彼列反。

[疏]“讳取周田也”。

○解云:谓鲁人讳取周田而专用之。“近许也”。又云:“《鲁颂》云:“居常与许,复周公之宇。”以此言之,似鲁国界内旧自有许,何言近许而系之许也?彼注云“常许,鲁南鄙西鄙”。此在王圻之内,则非此许也。“田多”至“称邑”。

○解云:田多邑少称田者,谓邑外之田多,邑内家数少,如此之时则称田,即此是也。言邑多田少称邑者,谓邑内家数多,而邑外之田顷亩少,如此之时则称邑,即哀八年“齐人取讙及僤”是也。

○注“分别”至“功德”。

○解云:知古有分土无分民者,正以《诗》云“誓将去汝,適彼乐土”,《论语》云“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皆是乐就有德之义故也。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越,本亦作“粤”,音同。

[疏]“夏四月”至“于越”。

○解云:所以日者,正以十年冬,“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相负故也。

秋,大水。何以书?记灾也。以上,时掌反,凡言“以上”皆放此。蓄,绩六反。

[疏]注“灾伤”至“之邑”。

○解云:自经曰以下,皆是庄七年传文也。彼传云“曷为先言无麦,而后言无苗?一灾不书,待无麦然后书无苗”,彼注“明君子”云云,“至麦苗独书者,民食最重”是也。以此言之,则知此经灾伤二穣以上,故不书穣名,直言大水而已。而庄二十八年经云“冬,筑微。大无麦禾”,不兼言大水者,传云“冬,既见无麦禾矣,曷为先言筑微,而后言无麦禾?讳以凶年造邑也”,彼注云“讳使若造邑而后无麦禾者,恶愈也”。此盖秋大水所伤,就筑微下俱举水,则嫌冬水者是也。

○注“阴逆”至“所致”。

○解云:阴逆者,专易朝宿之邑是。怨气者,百姓痛伤悲哀之心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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