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 - 庄公卷八(起十八年,尽二十七年)

作者:【暂缺】 【11,125】字 目 录

谓此文是也。下经二十四年“三月,刻桓宫桷”而书月者,以其功重故也。此谓失礼脩营之例也。若其祭祀失礼者,则书日,是以隐五年“初献六羽”之下,何氏云“失礼鬼神例日”是也。若始造宗庙而失礼者,亦书日,即成六年春,王“二月,辛巳,立武宫”是也。而定元年九月,“立炀宫”,亦为非礼,而不书日者,所见之世,其恩尤厚,故不为书日,使若得礼然。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射姑,音亦。复,扶又反。

[疏]注“曹达”至“时也”。

○解云:即文九年“秋,八月,曹伯襄卒”,冬,“葬曹共公”;昭十八年“春,王三月,曹伯须卒”,“秋,葬曹平公”之属是也。其有卒葬在日月下者,不蒙日月矣。其文各自有解。

○注“始卒日葬月”。

○解云:即桓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是也。所以然者,敬老重恩故也。

○注“后卒而不日”。

○解云:正以对桓十年“曹伯终生卒”,以为后矣。

○注“入所闻世,可日不复日”。

○解云:即文九年“秋,八月,曹伯襄卒”是。案曹为小国,入所闻之世,正合卒月,而言可日者,正以传闻之世,巳得录之,故所闻世可以书日,但以嫌同大国,故不日矣。

十有二月,甲寅,公会齐侯盟于扈。桓之盟不日,此何以日?危之也。何危尔?我贰也。扈,音户。有污,污辱之污,一音乌卧反,后放此。行,下孟反。

[疏]注“污贰之行”。

○解云:谓庄公之行,既不清洁,又不专一,故谓之贰矣。鲁子曰:“我贰者,非彼然,我然也。”

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何以书?讥。何讥尔?刻桓宫桷,非礼也。桷,音角,椽也。

[疏]注“与丹楹同义”。

○解云:即上注云“丹之者,为将娶齐女,欲以夸大示之”是也。

○注“月者,功重於丹楹”。

○解云:正以失礼宗庙例时,故如此注。

葬曹庄公。

夏,公如齐逆女。何以书?亲迎礼也。迎,鱼命反。见宗,贤遍反,下传文“见也”、“见用币”及注同。

[疏]“葬曹庄公”。

○解云:虽在月下,不蒙上月也。“何以书?亲迎礼也”。

○解云:鲁侯如齐,本实淫通,非为亲迎而往。但《春秋》之意,以其大恶不可言之,要以言其逆女,使若得礼,善而书日矣。是以注云“讳淫,故使若以得礼书也”。

○注“礼诸侯”至“妇礼”。

○解云:注言此者,欲道庄公夫人未至于国而行妇事,既非正礼明矣。

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其言入何?

[疏]注“据夫人”至“言入”。

○解云:即桓三年九月,“夫人姜氏至自齐”是

难也。其言日何?难也,乃旦反,下及注同。难也。其难奈何?夫人不偻,不可使入,与公有所约,然后人。不偻,力主反,疾也。注同。远,于万反。要,一遥反。縰笄,所买反,又所绮反。恻隐,初力反。

[疏]注“夫人要公”至“责之”。

○解云:正以所传闻之世,内之大恶皆讳不书。今而书之,故知然也。

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宗妇者何?大夫之妻也。觌者何?见也。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觌,大历反,见也。贽,音至。

[疏]“宗妇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之妻,文不言及;欲言非妻,相与俱见,故执不知问。“觌者何”。

○解云:欲言是礼,男女无别;欲言非礼,而在用上,故执不知问。“用者何”。

○解云:初至之觌,礼则有之;而经书用,乃是不宜之称,故执不知问。

见用币,非礼也。

[疏]“见用币,非礼也”。

○解云:言其见夫人之法,卿大夫宜用羔雁,宗妇宜用枣栗腶脩,而皆用币,是为非礼也。

○注“以文”至“非礼也”。

○解云:若其是礼,宜言大夫宗妇用币觌也。

然则曷用?枣栗云乎?暇脩云乎?断脩,丁乱反,注同,本又作“暇”,音同鍜;脯加姜桂曰脩。耿介,古幸反;下音界。行,户郎反。号,户刀反。跪,其委反。醇,音纯。粹,虽遂反。为调,于伪反,下“仕为”同。令,力呈反。昭穆,上遥反,凡昭穆之例皆同。

[疏]注“暇脩者,脯也”。

○解云:正以《穣梁传》云“束脩之肉,不行竟内”,以肉言之,故知脩为脯矣。又下《曲礼》“妇人之贽,脯脩枣栗”,谓之脯脩,其义益显。

○注“礼妇人”至“志也”。

○解云:时王之礼。且以其文先言枣栗故也。

○注“凡贽”至“用雉”。

○解云:皆下《曲礼》文。彼言诸侯用圭,此言玉者,盖所见异也。

○注“大夫不世,不得专宗”。

○解云:欲道大夫之妻所以谓之妇人之义。

○注“重教化自本始也”。

○解云:正以宗子者,宗族之本故也。

大水复,扶又反。

[疏]注“夫人”至“二叔”。

○解云:即下二十七年传云“公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胁公”是也。

○注“明年复水也”。

○解云:即二十五年“秋,大水”云云是也。

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曹羁者何?曹大夫也。曹羁,居宜反,下同。

[疏]“曹羁者何”。

○解云:欲言曹君,经不称伯;欲言大夫,单名无氏,故执不知问。

○注“以小”至“大夫”。

○解云:即襄二十三年“邾娄鼻我来奔”,昭二十七年“邾娄快来奔”之属是也。若其大国大夫不书名氏者,或有未命,或有罪见贬矣。

曹无大夫,此何以书?

[疏]注“据羁无氏”。

○解云:曹无大夫之文也。言问者见羁无氏,知曹无大夫。既无大夫,何以特书曹羁?故难之。

贤也。何贤乎曹羁?戎将侵曹,曹羁谏曰:“戎众以无义,君请勿自敌也。”则守,手又反,又如字,下同。曹伯曰:“不可。”三谏不从,遂去之。故君子以为得君臣之义也。魄,普白反。餐,七千反。讽,方凤反。堕,许规反。争,争斗之争。赣谏,陟降反,又呼弄反,又丑用反。

[疏]“三谏不从”至“义也”。

○解云:然则下二十七年传云“君子辟内难,而不辟外难者,谓三谏不从”之属是也。而《曲礼》下篇云“三谏不听,则逃之”,盖士不待放,故言逃之。

○注“谏必三者”至“君也”。

○解云:即此及《乡饮酒义》云“让之三也,象月之三日而成魄”是也。

○注“谏有五至堕之是也”。解云:即定十二年传云“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於是帅师堕费”是也。

○注“二曰顺谏”。

○解云:即此文是也。

○注“三曰”至“驹是也”。

○解云:昭二十五年传云“昭公将弑季氏,告子家驹曰:‘季氏为无道,僣於公室久矣。吾欲弑之,何如?’子家驹曰:‘诸侯僣於天子,大夫僣於诸侯久矣。’昭公曰:‘吾何僣矣哉?’子家驹曰:‘设两观,乘大路,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皆天子之礼也’”是也。

○注“四曰”至“归是也”。

○解云:即宣十五年传云“外平不书,此何以书?大其平乎己也。何大其平乎己?庄王围宋军,有七日之粮尔,尽此不胜,将去而归尔。於是使司马子反乘堙而阯宋城,宋华元亦乘堙而出见之。子反曰:‘子之国何如?’华元曰:‘惫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司马子反曰:‘嘻!甚矣惫。虽然,吾闻之也:围者拑马而秣之,使肥者应客,是何子之情也?’华元曰:‘吾闻之,君子见人之厄则矜之,小人见人之厄则幸之。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於子也。’司马子反曰:‘诺!勉之矣。吾军亦有七日之粮尔,尽此不胜,将去而归尔。’揖而去之,反于庄王。庄王曰:‘何如?’司马子反曰:‘惫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庄王曰:‘嘻!甚矣惫。虽然,吾今取此,然后而归尔。’司马子反曰:‘不可。臣巳告之矣,军有七日之粮尔。’庄王怒曰:‘吾使往视之,子曷为告之?’司马子反曰:‘以区区之宋,犹有不欺人之臣,可以楚而无乎?是以告之也。’庄王曰:‘诺!舍而止。虽然,吾犹取此,然后归尔。’司马子反曰:‘然则君请处于此,臣请归尔。’庄王曰:‘子去我而归,吾孰与处于此?吾亦从子而归尔。’引师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平乎已也”者是也。

○注“五曰”至“子是也”。

○解云:僖三十三年传云“秦伯将袭郑,百里子与蹇叔子谏曰:‘千里而袭人,未有不亡者也。’秦伯怒曰:‘若尔之年者,宰上之木拱矣,尔曷知?’师出,百里子与蹇叔子送其子而戒之曰:‘尔即死必於殽之嵚岩,是文王之所辟风雨者也。吾将尸尔焉。’子揖师而行,百里子与蹇叔子从其子而哭之。秦伯怒曰:‘尔曷为哭吾师?’对曰:‘臣非敢哭君师,哭臣之子也’”者是也。

赤归于曹郭公。赤者何?曹无赤者,盖郭公也。赤归于曹郭公,此连为句。郭,音虢,亦如字。连读郭公为一句。

[疏]“赤者何”。

○解云:欲言曹伯,经不书爵;欲言微者,复有郭公之号,故执不知问。“曹无”至“公也”。

○解云:谓此郭公实非曹人故也。言盖郭公者,盖郭之公矣。

郭公者何?失地之君也。

[疏]“郭公者何”。

○解云:欲言郭君,经无其事;欲言曹伯,而文言郭公,故执不知问。

○注“不言”至“出奔”。

○解云:谓不言郭公赤奔曹者,假作微人之文,即从微者例,宁得录其奔,正得言道赤归于曹。

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女,音汝。

[疏]注“称字敬老也”。

○解云:正以称字异於诸侯大夫之例,故知其老也。

○注“孝经”至“是也”。

○解云:注言此者,欲道《春秋》假鲁以为明王,谓女叔为小国之臣矣。

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故去,起吕反,年末同。

[疏]注“春秋”至“国同”。

○解云:篡明者,谓经有立、入之文也,不嫌非篡,则书其葬,隐四年冬,“卫人立晋”;桓十三年春,“葬卫宣公”;庄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僖十八年秋,“葬齐桓公”之属是也。若篡不明者,则去其葬,以见其篡,不合为诸侯,即晋惠公之属是也。今此寻朔於上六年经云“夏,六月,侯朔入于卫”,既有入文,即是篡明,当合书葬,而不书葬者,若其书葬,则嫌与篡明者同例,但身合绝而已,其国不合绝,故亦去其葬,明其犯天子之命罪重,不得书葬,与盗国同。盗国即篡是也。朔犯天子命在上六年。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日食则曷为鼓用牲于社?

[疏]注“据日食在天”。

○解云:谓日食在天上,何由于地而鼓用牲乎?

求乎阴之道也。以朱丝营社,或曰胁之,或曰为闇,恐人犯之,故营之。营社,一倾反,又如字,本亦作“萦”,同。为闇,于伪反,注“为闇”、“为日光”同。大庙,音泰。应变,应对之应。

[疏]注“或曰”至“说非也”。

○解云:知其非者,正以日食者,阴气侵阳,社官五土之神,理宜抑之,而反营卫,失抑阴之义故也。

○注“不言”至“非礼”。

○解云:《公羊》之义,救日食而有牲者,以臣子之道接之故也,与《左氏》天灾有币无牲异矣。僖八年“秋,七月,秂于大庙,用致夫人”,彼注云“以致文在庙下,不使入庙,知非礼也”。然则此经若鼓用牲之文,在于社之下,不使在社上,则用牲为非礼。若然,上二十四年传云“用者不宜用也”,而此注复以用牲为得礼者,《公羊》之义,以用为时事,不必著不宜也。

○注“书者”至“嗣子也”。

○解云:谓经书日食,善内之得礼矣。夫人遂不制以下,是其日食之义。言通於二叔者,下二十七年传云“公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胁公”是也。言杀二嗣子者,子般、闵公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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