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史 - 第二章 弘光朝廷的建立

作者: 顾诚6,781】字 目 录

可法幕中任职,也说:“史复马书有不忠、不孝、不仁、不知之语。”见《耻躬堂诗钞》卷十六,《山居感逝》诗。陈鼎《东林列传》卷二十三《吕大器传》云:吕大器时以兵部侍郎“兼署礼部,主潞议,不肯署,右都御史张慎言、詹事姜曰广皆然之,方列福王不孝、不弟等六事贻可法及士英。”李清《南渡录》卷一记:“南都诸臣……方列王不孝不弟等七款贻漕督史可法,转贻士英为立潞王。”同书卷四又记弘光元年二月行人司行人朱统漕攻击姜曰广语:“曰广诬圣德有七不可。”按,史可法时任南京兵部尚书,不应称之为“漕督”;“七不可立”福王的条款无论是谁归纳出来的,史可法赞同并致书马士英当系事实。

② 谈迁《枣林杂俎》仁集,《异议》条。按,谈迁曾任高弘图幕客,所记当可信。

① 南京兵部侍郎吕大器(史可法的副手)原来积极支持钱谦益拥立潞王,五月初三日福王朱由崧出任监国,他“心怵前议,欲请后日即登极”,借以换取朱由崧的好感。见李清《南渡录》卷一。

① 姜曰广《过江七事》。

② 姜曰广《过江七事》。

③ 张怡《?闻续笔》卷四。

① 姜曰广《过江七事》。

② 姜曰广《过江七事》。祁彪佳时任苏松巡按,在日记中记载,他四月二十九日“晤吕东川(兵部侍郎吕大器)于兵部火房。袖中出马瑶草(士英字)书云:已传谕将士奉福藩为三军主,而诸大帅且勒兵江上,以备非常矣”。见《祁忠敏公日记》,《甲申日历》,可相参证。

① 李清《三垣笔记》下《弘光》。

② 夏完淳《续幸存录》《南都大略》中说:“南枢史可法实司拥立事。”

③ 关于南京立君的争执,各书记载颇有差异。如谈迁记:四月十四日史可法、张慎言、高弘图、姜曰广、吕大器等集议监国,“高、张之意属于雒阳(指福王,原封洛阳);史颇不然之,意在卫辉(指潞王,原封卫辉府)。恐北耗未确,逡巡未决”。至二十七日,“史尚书之手札至,意专卫辉。寻又札云:雒阳、卫辉并南下,当拈阄孝陵之前,云云。亡何,总督凤阳马士英书来,奉福王发淮安,将及矣。即日守备南京太监韩赞周出迎。二十九日,王舟泊燕子矶,诸公驰候”(《枣林杂俎》仁集《定策本末》条)。李清《南渡录》卷一记:“时北都失守,毅宗惨崩,以伦以序应属福王,而迎立潞王之议起。……时以废籍少宗伯两入留都倡议者,钱谦益也。于是,兵部侍郎吕大器主谦益议甚力,而右都御史张慎言、詹事姜曰广皆然之。丁忧山东佥事雷演祚、礼部郎中周镳亦往来游说。独逆案为民阮大铖与凤阳总督马士英密,且心冀燃灰,书言不可。”黄道周在《兴元纪略》中说史可法、张慎言等“咸主清河(指潞王)”(见《黄漳浦集》卷三十二,杂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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