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异编 - 艳异编卷二十六·妓女部一

作者: 王世贞5,729】字 目 录

,谓子能立于颜生子祚生之间矣。予不达声律,且无耽惑,而不免俗,以其道也。然亦惩其事,思有以革其弊。尝闻大中以前,北里颇为不测之地。故王金吾式、令狐博士,皆目击其事,几罹毒手,实昭著本末,垂戒后来。且又焉知当今无之?但不值执金吾曲台之泄耳。?

王金吾,故山南相国起之子。少狂逸,曾呢行北曲,遇有醉而后至者,遂避之床下。俄顷,又有后至者,仗剑而来,以醉者为金吾也。因枭其首而掷之曰:“来日更呵殿人朝耶!”遂据其床。金吾获免,遂不入北曲。其首家人收瘗之。?

令狐博士?相君当权日,尚为贡士,多往北曲,有呢熟之地往访之。一旦,忽告以亲戚聚会,乞辍一日,遂去之。

于邻舍密窥,见母与女共杀一醉人,而瘗之室后。来日,复再诣之宿。中夜问女,女惊而扼其喉,急呼其母,将共毙之。母劝而止。及旦,归告大京尹捕之,其家已失所在矣。以博文字,不可不具载于明文耳。?

顷年举子皆不及北里,惟新郎君恣游于一春,近不知谁何启迪。呜呼!有危梁峻谷之虞,则回车返策者众矣。何危祸之惑甚于彼而不能戒于人哉?则鼓洪波、遵覆辙者,甚于作俑乎。后之人,可以作规者,当力制乎其所志。是不独为风流之谈,亦可垂诫劝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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