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其有典常矣。然神而明之,则存乎其人也。
上第八章。
《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要,一遥反。下同。质,谓卦体。卦必举其始终而后成体,爻则唯其时物而已。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易,去声。此言初、上二爻。若夫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夫,音扶。此谓卦中四爻。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知者”之知,音智。《彖》,统论一卦六爻之体。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俱,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要,如字,又一遥反。下章同。此以下论中爻。同功,谓皆阴位。异位,谓远近不同。四近君,故多惧。柔不利远,而二多誉者,以其柔中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邪。胜,音升。三五同阳位,而贵贱不同。然以柔居之则危,唯刚则能胜之。
上第九章。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三画已具三才,重之故六,而以上二爻为天,中二爻为人,下二爻为地。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杂,故曰文。文不当,故吉凶生焉。当,去声。道有变动,谓卦之一体。等,谓远近贵贱之差。相杂,谓刚柔之位相同。不当,谓爻不当位。
上第十章。
《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是故其辞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倾。其道甚大,百物不废。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也。邪,于遮反。“易者”之易,去声。要,平声。危惧故得平安,慢易则必倾覆,《易》之道也。
上第十一章。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险。夫坤,天下之至顺也,德行恒简以知阻。夫,音扶。行、易,并去声。阻,庄吕反。至健则所行无难,故易。至顺则所行不烦,故简,然其于事,皆有以知其难,而不敢易以处之也。是以其有忧患,则健者如自高临下而知其险,顺者如自下趋上而知其阻。盖虽易而能知险,则不陷于险矣。既简而又知阻,则不困于阻矣。所以能危能惧,而无易者之倾也。能说诸心,能研诸侯之虑,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说,音悦。“侯之”二字衍。说诸心者,心与理会,乾之事也。研诸虑者,理因虑审,坤之事也。说诸心,故有以定吉凶。研诸虑,故有以成亹亹。是故变化云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来。变化云为,故象事可以知器。吉事有祥,故占事可以知来。天地设位,圣人成能,人谋鬼谋,百姓与能。与,音预。天地设位,而圣人作《易》以成其功。于是人谋鬼谋,虽百姓之愚,皆得以与其能。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刚柔杂居而吉凶可见矣。象,谓卦画。爻彖,谓卦爻辞。变动以利言,吉凶以情迁。是故爱恶相攻而吉凶生,远近相取而悔吝生,情伪相感而利害生。
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则凶,或害之,悔且吝。恶,乌路反。不相得,谓相恶也。凶害悔吝,皆由此生。将叛者其辞惭,中心疑者其辞枝,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卦爻之辞,亦犹是也。
上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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