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 者: |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
| 出版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 丛编项: | |
| 版权说明: | 本书为出版图书,暂不支持在线阅读,请支持正版图书 |
| 标 签: | 法律 婚姻家庭法 民法 |
| ISBN | 出版时间 | 包装 | 开本 | 页数 | 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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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法地位】
第二条【婚姻制度与原则】[计划生育]
第三条【婚姻法禁止的行为】[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第四条【家庭关系】
第二章结婚
第五条【结婚自愿】
第六条【法定婚龄】[晚婚晚育]
第七条【禁止结婚】[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结婚登记】
第九条【互为家庭成员】
第十条【婚姻无效】
第十一条【可撤销婚姻】[胁迫][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
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第三章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夫妻平等】
第十四条【夫妻姓名权】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的自由】
第十六条【计划生育义务】
第十七条【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第三人知道该约定]
第二十条【夫妻扶养义务】
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抚养费]
第二十二条【子女的姓氏】
第二十三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教育】
第二十四条【遗产继承】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
第二十六条【收养关系】
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
第二十八条【(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
第二十九条【兄姐与弟妹之间的扶养义务】
第三十条【尊重父母婚姻】
第四章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