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公案 - 第十三则

作者: 蓝鼎元1,778】字 目 录

我正为潮阳县铲除奸邪弊病却发生这样的事情,那就不能从宽了。你也带上枷到市上示众吧!让百姓们都知道遵纪守法。”

从这以后,作弊的人渐渐收敛。我也对代写状纸的人严厉颁下禁令,写状纸时不许牵连告到五名以上的人。社会上这一习俗也就因此而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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