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佛法。遠之遠矣。所以然者。孔老設教。法天制用。不敢違天。如來說法。諸天奉行。不敢違佛。以此言之。實非比對明矣。老子生於周定王三年。佛滅於穆王五十三年。相去三百四十五年。
定王戊午四年。
己未五年。
庚申六年。
辛酉七年。
壬戌八年。
癸亥九年。
甲子十年。
乙丑十一年。
丙寅十二年。
丁卯十三年。
戊辰十四年。
己巳十五年。
庚午十六年。
辛未十七年(景德傳燈錄作十九年者誤)。
祖住世傳法。
祖付佛陀難提正法 入慈心三昧示寂。
祖行化至迦摩羅國。廣興佛事。於法座前。有智者自稱我名佛陀難提。今與師論義。祖曰。仁者。論即不義。義即不論。若擬論義。終非義論。難提知師義勝。心即欽服曰。我願求道。霑甘露味。祖遂與剃度。而授具戒。復告之曰。如來正法眼藏。我今付汝。汝當護持。乃說偈曰。心同虗空界。示等虗空法。證得虗空時。無是無非法。即入慈心三昧。時梵王帝釋。及諸天眾。俱來作禮。而說偈言。賢劫眾聖祖。而當第七位。尊者哀念我。請為宣佛地。祖從三昧起。示眾曰。我所得法。而非有故。若識佛地。離有無故。語已。還入三昧。示涅槃相。難提即於本座。起七寶塔。以供全身。
第八世祖
佛陀難提尊者。迦摩羅國人也。姓瞿曇氏。頂有肉髻。辯才無礙。
定王壬申十八年。
第八世祖佛陀難提尊者嗣宗統(五十五年)。
癸酉十九年。
祖住世傳法。
甲戌二十年。
乙亥二十一年。
簡王(諱彞定王子在位十四年按諡法平彞不訾曰簡)。
簡王丙子元年。
丁丑二年。
戊寅三年。
己卯四年。
庚辰五年。
辛巳六年。
壬午七年。
癸未八年。
甲申九年。
乙酉十年。
丙戌十一年。
丁亥十二年。
戊子十三年。
己丑十四年。
祖住世傳法。
靈王(諱泄心簡王子在位二十七年按諡法亂而不損曰靈)。
靈王庚寅元年。
辛卯二年。
壬辰三年。
癸巳四年。
甲午五年。
乙未六年。
丙申七年。
丁酉八年。
戊戌九年。
己亥十年。
庚子十一年。
辛丑十二年。
壬寅十三年。
癸卯十四年。
甲辰十五年。
乙巳十六年。
丙午十七年。
丁未十八年。
戊申十九年。
己酉二十年。
庚戌二十一年。
儒教聖人孔子生於魯(十一月初四日。生于魯國兗州鄒邑縣平鄉晉昌里。按殷本紀。孔子父姓叔梁。名紇。為鄒邑縣宰。先娶鄒氏女。生子孟皮。不才。後娶顏氏女曰徵在。禱于尼邱山神。而生孔子。生而有髮。身長九尺六寸。腰帶十圍。垂手過膝。河眸海口。龍顏方顙。鳳顒燕頷。虬髭虎視。有中和之德。衣莊而嚴。色溫而厲。有四十二表。自易姓曰孔。名丘。字仲尼。先祖殷之後裔。頴考叔弗何。至紇移居魯。易姓叔梁。孔子追昔殷宋之後。以子配一。更姓孔氏)。
辛亥二十二年。
佛滅後四百年(時彌羅國五百羅漢。依法智論。造毗婆沙論)。
祥符蔭曰。佛教之有論。猶儒書之有註疏也。聖賢之言。垂教後世。非註疏而理不詳明。如來之教。廣度眾生。非諸法身大士。闡論發明。則久而執法相生。諸見難融。朱程集註。乃孔孟之羽翼。大士造論。實法苑之功臣也。
壬子二十三年。
癸丑二十四年。
甲寅二十五年。
乙卯二十六年。
丙辰二十七年。
景王(諱貴靈王子在位二十五年按諡法出義而濟曰景)。
景王丁巳元年。
戊午二年。
己未三年。
庚申四年。
辛酉五年。
壬戌六年。
癸亥七年。
甲子八年。
乙丑九年。
丙寅十年(景德傳燈錄作十二年者誤)。
祖付囑伏馱蜜多正法 示寂。
祖行化至迦提國。毗舍羅家。見舍上有白光上騰。謂其徒曰。此家有聖人。口無言說。真大乘器。長者出致禮。問何所須。曰我求侍者。長者曰。我有一子。名伏馱蜜多。年已五十。口未曾言。足未曾履。祖曰。如汝所說。真吾弟子。伏馱聞之。遽起禮拜。以偈問曰。父母非我親。誰是最親者。諸佛非我道。誰是最道者。祖以偈答曰。汝言與心親。父母非可比。汝行與道合。諸佛心即是。外求有相佛。與汝不相似。欲識汝本心。非合亦非離。伏馱聞偈己。便行七步。祖曰。此子昔曾值佛。悲願廣大。慮父母愛情難捨。故不言不履耳。長者遂捨令出家。祖尋投具戒。付法說偈曰。虗空無內外。心法亦如此。若了虗空故。是達真如理。伏馱承祖付囑。即超身虗空。散眾寶華。說偈讚曰。我師禪祖中。當得為第八。法化眾無量。悉獲阿羅漢。爾時祖即起本座。見大神變。却復本座。儼然寂滅。眾即其所。建塔以閟全身。
存考(伏駄聞之。景德傳燈錄。作尊者見之。謂祖〔便〕許其見也。傳法正宗記。作其父母即持其子而與。則是先但聽其所言。後始見其子形。父母持而出見祖也)。
第九世祖
伏馱蜜多尊者迦提國人也姓毗舍羅。
景王丁卯十一年。
第九世祖伏馱蜜多尊者嗣宗統(四十八年)。
戊辰十二年。
祖住世傳法。
己巳十三年。
庚午十四年。
辛未十五年。
壬申十六年。
癸酉十七年。
甲戌十八年。
乙亥十九年。
丙子二十年。
丁丑二十一年。
戊寅二十二年。
己卯二十三年。
老聃卒。
庚辰二十四年。
辛巳二十五年。
敬王(諱丐景王子在位四十五年按諡法合善典法曰敬)。
敬王壬午元年。
癸未二年。
甲申三年。
乙酉四年。
丙戌五年。
丁亥六年。
戊子七年。
己丑八年。
庚寅九年。
辛卯十年。
壬辰十一年。
癸巳十二年。
甲午十三年。
乙未十四年。
丙申十五年。
丁酉十六年。
戊戌十七年。
己亥十八年。
庚子十九年。
辛丑二十年。
壬寅二十一年。
癸卯二十二年。
祖至中印度。
甲辰二十三年。
乙巳二十四年。
丙午二十五年。
丁未二十六年。
戊申二十七年。
己酉二十八年。
庚戌二十九年。
祖攝化異論。
中印國王信邪。祖躬持赤旛。化諸異論。改邪歸正。
辛亥三十年。
壬子三十一年。
癸丑三十二年。
甲寅三十三年(景德傳燈錄作三十五年者誤)。
祖付囑脇尊者正法 入三昧涅槃。
祖行化於中印度。有長者香葢。携一子而來瞻禮曰。此子處胎六十年。甞有一仙謂此兒骨相非常。今遇尊者。可令出家。祖即與落髮。羯磨之際。祥光燭座。感舍利三七粒見前。自此精進忘疲。祖遂付法。說偈曰。真理本無名。因名顯真理。受得真實法。非真亦非偽。偈已。即入滅盡三昧。而般涅槃。收舍利建塔於那蘭陀寺。
第十世祖
脇尊者中印度人。性氏未詳。精進不眠。脇不至席遂稱脇尊者。本名難生。以處胎六十年。將誕之夕。母夢白象載一寶座。座置一明珠。入門乃生。生而神光燭室。體有奇香。及長。雖穀食。絕無穢滓。
敬王乙卯三十四年。
第十世祖脇尊者嗣宗統(四十五年)。
丙辰三十五年。
祖住世傳法。
丁巳三十六年。
戊午三十七年。
己未三十八年。
庚申三十九年。
辛酉四十年。
壬戌四十一年。
孔子卒於魯(時年七十三歲。四月己丑。孔子蚤作。負手而曳杖。逍遙於門。歌曰。泰山其頹乎。梁木其壞乎。哲人其萎乎。既歌而入。當戶而坐。子貢聞之曰。泰山其頹。則吾將安仰。梁木其壞。哲人其萎。則吾將安放。夫子殆將病也。遂趨而入。孔子曰。賜。予疇昔之夜。夢奠於兩楹之間。夫明王不興。而天下孰能宗予。予殆將死也。寢疾七日而沒。塟魯城北泗上。門弟子集魯論語凡二十篇)。
祥符蔭曰。三皇以前。湻風沕穆。五帝之始。伏羲畫八卦。造書契。而治世之道始肇其端。神農藝五穀。辨藥石。而民免饑虗夭札。黃帝作制度。立星官。定氣運。聿為文明之漸。非復樸野之初矣。唐堯之時。風氣漸開。人文漸著。帝德光被四表。而黎民於變時雍。克明峻德。實發聖學之源。中庸九經。亦始於此。開後世聖人之教者。堯也。虞舜重華上協。恭己無為。而天下治。明明德於天下。舜則有之。堯之命舜者曰。允執厥中。舜之命禹。則益以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此十六字之傳。為治世心學之大要。禹無間然。德盛神化。而其功為不可及也。湯武順天應人。與時偕行。文質損益。變化適中。堯舜性之。全體是道。湯武身之。修道設教。三代之季。春秋之際。岑岌乎難言之矣。孔子聖德天生。而好古敏求。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不得其位。以道教天下後世。如春風之行萬物。日月之貫四時。三皇五帝以來之道。至孔子集厥大成。治世之教。無以加焉者也。及孔子之門者。顏回曾參。端木賜。閔損等為最。顏子生知近道。竭才卓立。不幸蚤卒。孔子傷之。有喪予之慟。曾子克己省察。盡心忠恕。以一唯傳一貫之道。釋明德新民。修齊治平之要。而孔子之聖學以傳。孔子生鯉。伯魚。亦蚤卒。鯉生伋字子思。子思子作中庸。發明孔子之道。本於天性。成於人道。誠明參贊。極之無聲無臭。而與天地合其德矣。孔子之道。傳於曾子。闡於子思。子思後傳孟子。聖脉淵源。澤流後世。孔子作春秋。絕筆於西狩獲麟以天道終。此西方聖人之教。將化行震旦之祥也。自三皇建極以來。至春秋西狩獲麟庚申之歲。凡歷三百二十六萬七千年。迦文佛滅後。凡四百七十年。
或謂祥符曰。天地死生之故。孔子非不知之。葢不欲明言耳。祥符曰。聖人無隱。曰若然。則孔子未之知乎。祥符曰。聖人無所不知。曰何以不明言也。祥符曰。聖人甞繫易矣。繫之辭曰。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無方而易無體。又曰。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又曰。過此以往。未之或知。窮神知化。德之盛也。孔子之言如此。而謂之不知可乎。然孔子聖人。猶是人也。擬之於天。則有間矣。而曰天生德於予。天之於佛。夫何如哉。孔子五十而知天命。佛則一念普觀無量劫。無去無來亦無住。孔子曰。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又曰。不逆詐不億不信。抑亦先覺者是賢乎。又子絕四。毋意必固我。從心所欲不逾矩焉。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孔子葢天地間之聖人也。天地間之聖人。而何必求之以天地之外哉。佛葢出世之大聖人也。知見廣大。具六神通。唯其具宿命通。則一念超入無際。唯其其天眼通。則一瞬徧周太虗。是故天地死生之極致。非佛孰能了了宣揚。如指諸掌乎。非佛法孰能一念圓證。頓離真妄乎。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之智。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苟非其人。道不虗行。故曰。百姓日用而不知。君子之道。民鮮能也久矣。
或曰。易之所謂精氣為物者。以陰精陽氣聚而成物。神之伸。謂人之生也。遊魂為變者。以魂遊魄降。散而為變。鬼之歸。謂人之死也。此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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