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 - 列传第五十七 玄宗诸子

作者: 刘昫6,111】字 目 录

官押之,于夹城中起居,每日家令进膳。又引词学工书之人入教,谓之侍读。十王,谓庆、忠、棣、鄂、荣、光、仪、颍、永、延、济,盖举全数。其后,盛、仪、寿、陈、丰、恆、凉六王又就封,入内宅。二十五年,鄂、光得罪,忠继大统,天宝中,庆、棣又殁,唯荣、仪等十四王居院,而府幕列于外坊,时通名起居而已。外诸孙成长,又于十宅外置百孙院。每岁幸华清宫,宫侧亦有十王院、百孙院。宫人每院四百,百孙院三四十人。又于宫中置维城库,诸王月俸物,约之而给用。诸孙纳妃嫁女,亦就十宅中。太子不居于东宫,但居于乘舆所幸之别院。太子亦分院而居,婚嫁则同亲王、公主,在于崇仁之礼院。

天宝十五载六月,玄宗幸蜀,仪王已下十三王从。至汉中郡,遣永王璘出镇荆州。至德二年十月,从还京。广德元年十二月五日,上都失守,有仪、颍、寿、延、盛、济、信、义、陈、恆、凉十一王扈从,幸陕州。十二月,从还上都。璿之子,天宝中封为王者一人:仂,泸阳郡王、殿中监同正员。

汴哀王璥,玄宗第三十子也,初名滔。开元二十五年七月,封为汴王。二十四年二月,改名璥,以其月薨。史臣曰:前史有云:“母爱者子抱”,太子瑛之废,有由然矣。琬为元帅,不幸遽薨,岂天启乱阶,何失众望之速也!永王璘,父在蜀城,兄居灵武,不能立忠孝之节,为社稷之谋,而乃聚兵江上,规为己利,不义不昵,以灾其身,《书》所谓“自作孽,不可逭”也。丰王珙因缘厄运,窃有觊觎,不慎枢机,自贻伊咎,悲矣!

赞曰:《螽斯》之咏,乐有子孙。用建籓屏,以崇本根。谗胜瑛废,恩移至尊。盗炽琬卒,情乖万民。口祸丰珙,自灾永璘。惜乎二胤,不如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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